長安亂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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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父那天把釋空留了下來,我和喜樂先出去了。我同喜樂商量說,師父應該是在責備釋空,喜樂說,不一定。

結果真是出人意料,少林寺決定量產飛天鉤,以籌集資金,擴建寺廟。我表示懷疑,這能賣錢嗎?喜樂說,一定能賣錢。結果還真是可以賣錢,人們發現這飛天鉤除了不能飛天以外,別的都行,小孩用它爬樹,婦女用它拴孩子,家裏用來拴狗,在牛身上係三四個鉤子耕[被屏蔽廣告][被屏蔽廣告]地上還能除草,賣豬肉的可以用它掛豬肉,馬車壞了還能當拖車繩,總之就是牛逼倆字,再加上是少林出品,信譽保障,所以賣得很好。

這樣賣了大概一個禮拜,突然有一個九十六歲的老頭兒在衙門擊鼓,說飛天鉤不是少林發明的,而是自己於前朝就實驗成功,雖然沒有量產,但是一直地下交易,甚至一度引發爬牆熱,現在少林盜用,希望少林可以道歉賠償以及給自己曾兒子釋腿換一個好法號。

審官問:你說飛天鉤是你發明,何以作證?

老頭兒說:你還小,不知道那時候的曆史,那時候的鉤子在很多俠客裏流行,你可以問前輩,不成看史書也可以。

審官問:那你以前是做什麽的?

老頭說:草民以前是做家。

審官問:那你都做了些什麽呢?

老頭說:一輩子就做了這麽一個鉤子。但是後來牆簷屋頂都變了,我的鉤子就沒用了。

後來事情傳到少林,少林基本都沒去人,就把事情平了,事情的結果是衙門認為,因為少林的飛天鉤賣了幾百萬個,但老頭兒的前朝爬牆鉤經過統計大概隻賣了六千個,所以不構成侵權,雖然兩者造型基本一樣,但是因為名字不一樣,所以判定為兩個物種,老頭兒目的是為了親屬更換法號,利欲熏心,判為誣告,而且因為前朝爬牆鉤沒有注冊,所以定老頭兒為抄襲,雖然兩者名字不一樣,但造型基本一樣,構成抄襲無疑。而且少林量產鉤子雖然賣錢,但是不是為了贏利,是為了修建寺廟,老頭兒此舉構成褻瀆神靈。但念老頭兒年事已高,免去刑罰,城南廣場示眾半天即可。

方丈知道此事勃然大怒,一直責問是誰向衙門托的人說的情。我說:爺爺,這樣少林贏了不是很好嗎,雖然老頭兒有點可憐。

方丈說:你覺得假使一個江湖上給人做暗器的人活快一百年,真會為一個鉤子鬧上衙門?誰知道那人是誰。你隻知眼前,卻不知日後。

我想象示眾那天一定會突然飛沙走石,然後眾人張開眼睛時,老頭兒已經不見,隻有我看見其中發生了什麽。但是事情比我想象得簡單,在牢裏時候老頭就已經不見。一直不見到三年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