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都市仙王

第七十二章 男人越強悍越好(1)

“嗯,算你有理,罪嗎?就先記在你的賬本上,以後一起算,我現在得去衝個涼去了,你就先暫時看一下電視。如果你不想看電視的話,就幫我來搓背吧!”他站起身來,看著白瀟,在等待她的回答。

她心裏是想答應幫他搓背的,但似乎這樣感覺上不好,她現在的思想還學不來這個:“好啦,好啦,乖,一個人去洗吧,我可不想被你今後說看你的裸樣。”

他就知道白瀟沒有諾霞那樣開放,也不想逗她了,一個人走進臥室拿著一套幹淨的休閑裝到浴室裏去了。這時候,他慢慢地洗起澡來,一時間想起了諾霞給他的溫柔,腦子頓時不知道怎麽亂了起來,好像有很多要對不起白瀟說似的。他閉上眼睛,任湘江的水在他頭上冰涼他脆弱的靈魂。

等李旭走出浴室,回到廳堂一看,連白瀟的影子都不見了。這倒也好,不用費太多口水去和白瀟談論一些不清不白的話題,這樣也許會對她好點。他真的不想破壞他們之間的感情,對和諾霞發生的關係,他真的沒有辦法,人家有錢有勢,就是缺情人。如果有些事情可以用錢解決的事情,誰想用去代替。

李旭拿著一條毛巾一邊擦著頭發上的水,一邊走向廚房。這時候,房子裏安靜得多有點害怕,是因為家人一早出去,忘了開窗戶了,所以在房裏麵的人沒有資格聽馬上上車子的咆哮聲了。

他走進廚房,從冰箱裏拿了兩個麵包,和一瓶牛奶,然後到了自己的臥室。他的臥室就好比是他的天堂,俗話說得好:金窩銀窩總比不上自家的狗窩。他的確是這麽一個人,常常把臥室當作是他自由放鬆的場所,不管他有都忙,隻要他在臥室裏麵,就會停下手裏的工作,躺在□□休息一會的。他在這個簡陋的臥室裏,沒有人管他吃什麽,做什麽,這樣都好,好像自己是一個自由體。當然他把大部分的時間都用在敲他已寫好的小說了,用敲字來消磨自己的時間,的確是一個可取的方式。他隻要看到他的電腦,就好比看見了自己的老朋友似的。他打開電腦,登錄QQ號時,選了隱身複選框。他左手拿著麵包啃,右手拿著鼠標再查看好友給他的留言,看了十幾條消息後,覺得沒有必要回複。他不想一掛上QQ號,就被人發N個視頻來問東問西,他可不想重起機。也許是出自一種習慣,他在網上看了一些新聞後,就會從電腦桌裏,拿出他的稿子,開始敲起字來。他敲著敲著,不知道天什麽時候黑了,也不知道呆哥一個人什麽時候回到家的。一切都在時間的死角裏擦肩而過,沒有為誰留下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