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都市仙王

第一百零九章 丟在淚中的自序(2)

在我第一次偷去學校的時,看到和我以前玩過的哥們,他們不認我了。所以我等到他們上課時,就偷偷摸摸地趴在窗外看他們學習。不知道怎麽回事,他們等我走後,個個讀書開始認真了起來,半年不見他們,他們竟然變成了另外一群愛讀書的孩子了。我當時感到寂寞了,因為沒了玩伴了。也許是來學校的次數多了,看著他們讀書,心裏不知不覺地就想讀書了,自己每次回憶起以前讀書的時光,就無比的恨自己,恨自己浪費美好的光陰。所以心裏盤算著,什麽時候向爸爸開口要讀書。終於在幾年的爸爸生日上,鼓起勇氣向爸爸提出“我要讀書”。

緬甸的爸爸當時摸了摸我的小腦瓜,點了一下頭,我就笑了。

十歲的時候,我又重返了學校,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是:爸爸竟然為我領的書是一年級的書,我當時差點沒暈過去,還好那天吃了幾個蛋,不然胃會給我氣得鬧革命。但我還是照常去學校上課去,因為我真的想讀書了。

可讓我難過的是我以前的哥們都來看我時,都搖搖頭走開了。他們認為班級越高,就越不能不班級低的學弟交朋友。往後,他們每次在上學的路上遇到我,都會假裝不認識我。十歲的時候,我明白了鄙視是怎麽一回事。

從十歲到十五歲的這段時間段裏,我沒有了玩的哥們,也就沒有朋友了,是因為我不想再和比我少3歲的新同學當哥們看。也就隻好把一切的精力放在了學業上,我真沒有想到的是,我期末的每門成績都是100分,當三年前,被我吐過痰的女老師,也開始慢慢地喜歡上了我,還專門抽時間來培養我學校,所以沒有她派遣我去區裏考試的時候,我都得為她拿語,數,綜合三個獎來回報她。她每次去學校的會上領獎時,都會帶我上去。沒到這個時候,我就會淚流滿臉。

從十歲以後我再沒有撕哥哥的書本了,也是從十歲開始,問他我不懂的題目,直到現在。我想我的遊戲人生在十歲的時候就已經結束了。

十六歲時候,成績優秀的進了初中,想學習的我遭到今生第一次打擊。是因為我家的經濟崩潰了,連四百元的學費都交不起。爸爸當時病重了,就意味著身體垮了。哥哥當時正在讀高三。想到他在高中的每一個寒冷的夜裏,蓋的被子隻不過三斤重,也許他現在堅強的意誌也就是在這不足三斤的被子中鍛煉出來的吧。

我當時變得消沉了,去中學的報名處報了一個到,瞞著財務處的老師,上了半年的課。記得當時的我,手裏並沒有自己的書,單單是憑自己的眼睛和心分工才記下了每位老師所講的課,空餘時間想借別人的書看卻又借不到,因為不熟悉。他們一下課,就把課桌上了鎖,就是我想偷窺也沒有那樣的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