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紅年代

4-60 翻案

『毛』孩坐在椅子上,眼神空洞,表情木然,盯著桌麵一言不發,胡書記和中年人對視一眼,點了點頭說:“開始吧。.|com|”

司法局副局長宋劍鋒清了清嗓子,問道:“姓名,年齡,籍貫。”

“程『毛』孩,十三歲,南泰縣旺山鄉程家村人。”『毛』孩機械式的回答道,顯然這個問題已經被問過很多次。

“你是哪一年出生的?”宋劍鋒很關心這個細節。

“2000年8月1號。”

兩人再次意味深長的對視一眼。

“家裏還有誰?”

“爺爺,俺娘,俺叔。”

“你父親呢?”

“不在了。”

“怎麽死的?他是做什麽的”

『毛』孩沒有說話,從貼身地方拿出一個刺繡臂章放在桌子上。

鋒利的獠牙在狼吻中隱現,兩個審問者都愣住了,這個少年竟然是烈士的遺孤!

“好吧,說說案發那天晚上的事情。”宋劍鋒說。

於是『毛』孩又將當天的事情敘述了一遍,和第一份案卷內容完全吻合,宋劍鋒又問了一下細節上的問題,『毛』孩對答如流,這也證明他所說的確實是實話,因為謊話不管編的多好,總會有紕漏,為了圓一個謊言,需要無數的謊言,是經不住嚴格的訓問的。

問完了事情經過,宋劍鋒發現『毛』孩臉上有傷,又問了一句:“這裏麵有人打你麽?”

“沒有。”『毛』孩斬釘截鐵的說。

“好吧,你跟我們走。”宋劍鋒合上了筆記本。

看守所領導聽說他們要帶走『毛』孩,頓時急了,這可是馬局長交代過的大案子,怎麽能說提走就提走呢,但是這兩人更不好惹,一個是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一個是前公安局副局長,現任司法局副局長,雖說司法局管不到公安局,但是在一些司法政策上也有指導權,更何況宋局還擔任著法律援助事務所的職務。

“胡書記,宋局長,這個犯人身上還有別的案子,早上才進來的兩個新犯人被他紮傷了,正在急救呢。”領導小心翼翼的說。

“荒唐!”胡書記將筆記本拍在桌子上,“他還不滿十四歲,分明是個孩子,怎麽能關看守所?怎麽能關暴力犯倉?是誰簽的字,是誰拍的板,這件事我要追究到底。”

領導頓時不敢說話了胡書記和宋劍鋒要帶『毛』孩走,可是『毛』孩卻抵死不願意離開看守所,正在兩人一籌莫展之際,胡蓉趕到了。

『毛』孩認識胡警官,知道她是劉叔叔的朋友,這才答應離開看守所,四人冒雪離開看守所,『毛』孩和宋劍鋒做一輛車,胡書記則上了女兒的大切諾基,當他們離開的時候,馬局長也接到了看守所方麵的電話,不過此時他根本應接不暇,因為省廳的人已經到了。

省廳督察組的人是乘坐軍方的運輸機抵達江北郊外的軍用機場,然後由軍隊派車送來的,這更讓馬局長恐懼,居然連軍機都動用了,這案子還真是戳到天上去了,這種時刻他哪裏還敢『亂』來。

但是楊峰卻不知道這些事情,他隻是接到大開發某人的電話,讓他安排人手去把『毛』孩給做了,因為聶總已經等不及了,一定要在父親下葬的時候看到凶手死,這種事情對楊副所長來說還不是小菜一碟,他馬上安排了兩個人進看守所,又給那邊打電話交代了一句,具體也沒說很細,反正這種事情大家心裏都清楚的很,都是老油條了,走正常程序就行。

夜『色』漸濃,楊副所長和李誌騰又來到星光酒吧消遣,剛點了兩杯芝華士,電話就來了,是局裏熟人打的,神神秘秘的告訴他:“楊子,你管的那個案子出事了,省廳來人調查,你小心點。”

楊峰心中一凜,有些不詳的預感,緊接著又是看守所朋友的電話,告訴他兩件事,一是『毛』孩被胡書記提走了,二是他安排的倆人被捅成重傷,脾髒破裂大出血,現在醫院搶救,能不能活過來還是兩說。

那位朋友最後說:“楊子,這事兒太大,萬一查起來我可扛不住啊。”

楊峰眼了,放下電話連酒都不喝了,慌慌張張出了門,望著外麵白茫茫一片,心中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

這事兒到底咋整的,招惹到哪尊菩薩了,搞得排場這麽大,思前想後都琢磨不出個道道來。

李誌騰也跟著出來了,瞪著眼睛問:“楊子,出啥事了,看你慌得,手機都忘了拿了,找你呢。”

楊峰趕緊接過電話,忐忑不安的說:“喂,爸。”

楊部長劈頭蓋臉訓了兒子一頓,然後讓他馬上回家,不許在外麵逗留。

“爸,你也知道了?不關我的事啊,我就是給聶萬龍幫個忙而已。”

“早就讓你低調,低調,你就是不聽,現在事情鬧大了,連我都保不住你,趕緊回家!”

楊峰悻悻的上車走了,李誌騰一個人沒趣,也打車回家。

……

胡蓉驅車先來到精神病院,遠遠地就看到一輛車停在醫院牆外,雪花已經在車頂上積了厚厚的一層,車裏兩個熟悉的身影靜靜地坐著,看到胡蓉的汽車,按了一下喇叭打招呼,胡蓉也鳴笛回應。

“蓉蓉,你安排的人?”胡書記問道。

“是的,我怕他們做手腳,溫雪這個女孩子已經承擔了太多的苦難,決不能再讓她受到傷害。”胡蓉信誓旦旦的說。

胡書記默默地點點頭,歎口氣說:“一定要抓住這次契機,扭轉政法口的不良風氣,蓉蓉,你肩上的擔子也很重啊。”

既然小雪安全,胡蓉也就不再停留,驅車先回市區了,省廳督察組的同誌們還等著呢。

由於督察組的突然到來,馬局長等人慌了手腳,趕緊安排賓館宴飲,一切都按照最高規格來,酒店是五星級的希爾頓飯店,晚餐預備了雙頭鮑魚和歐洲進口鬆『露』、魚子醬和鵝肝,酒水也是昂貴的五糧『液』五十年陳釀和進口法國幹邑。

但是盧處長卻率領督察組住進了公安局下屬的金盾招待所,晚飯就在招待所食堂吃的自助餐,三十八元一位。

這是在表明一種態度,盧處長是軍轉幹部,又是督察處長,油鹽不進的黑包公,上麵派他下來也是在向馬局長等人傳達一種意思,督察組絕對不是來打醬油的。

盧處長連夜調取所有證詞證物證人,由督察組的刑偵專家重新審核,這案子簡單的令人發指,刑偵局借調來的專家看了卷宗之後,當即就拍了桌子:“分明就是冤案嘛。”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故意傷害、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破門而入的竊賊,而是主人邀請來的客人,一個不滿十八歲的女學生和一個不滿十四歲的男孩,不管從哪個層麵上來說,都是弱者,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時候,奮起反擊,雖然捅了七十刀,但是在那種情況下,又是年幼的孩子,心理緊張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是一刀斃命,直中要害,那才值得懷疑。

況且,犯罪嫌疑人的年齡尚不足十四歲,根本不適宜刑罰,這麽簡單的案子居然本末倒置,黑白顛倒,真是令人無言。

作為省廳專家,比這還要離譜的冤案見過不知道多少,其中緣由也都很簡單,無非是一方背景深厚,向警方施加了壓力而已,本案亦是如此,死的那個人是本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老總的父親,案子處理成這樣,也是可以理解的。

幸運的是,這樁冤案被人捅到了天上,所以翻案已經不是問題,現在盧處長關心的是,下一步如何處理。

正常的解決辦法是檢察院撤訴,嫌疑人釋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家麵子上都過得去,但是如果這樣處理的話,還要督察組幹什麽?省裏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事情,犯得上成立督察組麽,犯得上派一群刑偵專家來麽,犯得上一把手親自下令,次日必須趕到麽。

盧處長不是子,這案子隻是個契機而已,重要的是背後的事情,他很堅決的推掉了馬局長的邀請,隻是公事公辦的見了江北市同行們一麵,晚上卻和自己的老戰友,司法局副局長宋劍鋒聊到很晚。

……

第二天,督察組的同誌和市局領導召開碰頭會,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深入分析,雙方達成了共識,即這是一起強-『奸』未遂、正當防衛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當場釋放,至於派出所的那一套結論,則被全麵推翻,並且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馬局長做了檢討,承認自己工作失誤,對下屬要求不夠嚴格,造成了冤假錯案,同時也強調了一些客觀原因,督察組的同誌們也表示理解,雙方親切握手,皆大歡喜。

唯一倒黴的是楊副所長,職務被暫停,還要寫檢討,接受督察組的調查。

當然,這僅僅是開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