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本做遊戲

第69章 簽訂合同

第六十九章 簽訂合同

林彥之所以想要來矽穀轉一轉,找一個公司投資投資。不是因為他有錢燒得。而是因為他想在起點探探路,從而為紅白機進入美國市場打好基礎。

這也是他來美國的原因,他沒有忘記。

美國小夥喬布斯抬起了頭,咬了牙說道,“您投資一萬美元,我可以給您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

美國小夥喬布斯的表情很糾結,一方麵,他怕自己的獅子大張口,嚇跑了林彥這個投資者。另一方麵,他也覺得有點激動。因為,自己三百美元創建的公司,如果拿到了一萬美元的投資。豈不是估值就達到了兩萬多美元。這可是一個大勝利啊。

到時候,給不那麽支持自己創業的父親看一看,他也能閉上嘴了。或許,隔壁的瑪麗,也會喜歡上自己也說不定。

自我實現的滿足感與愛情的滿足感,充斥在喬布斯的心中。如果,他看過《紅樓夢》,他就會知道,一個名叫意-**的詞匯,可以完美形容他現在做的美夢。

林彥用手指關節,很有節奏的扣了扣桌子。他思考的不是一萬美元,而是占股份的問題。他覺得,自己占得股份少了,似乎沒有多大的意思。要不要多花點錢,買多點的股份,讓眼前的這個小夥子,從一個老板,變成一個打工者。等著自己的公司,飛黃騰達的時候,總是開始懊悔當初為什麽這麽便宜就把公司買了。

林彥越想越覺得有意思,讓人不爽,果然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他的嘴角勾起了一個弧度。他對著喬布斯說道,“我拿三萬美元投資你。換取百分之九十五的股份。企業的經營權歸你,我有建議權。但是決定權還在你手裏。也就是說,你還是公司的實際運營者。”

“百分之九十五?三萬美元?”喬布斯滿臉的不可思議。

“嗯。你想一想。”林彥十分愜意的說道。

喬布斯的腦子裏一片空白,這片空白之中,唯一有的東西,就是大大的三萬美元數字。

他不是一個資深的創業者,就是一個處在高中叛逆期的小孩子。父親是矽穀某大企業的員工,而他則被矽穀的創業氛圍感染,想要自己也做點什麽。

“我,我答應……”經過一番思考。喬布斯決定答應。因為,對於他來說,三萬美元,已經是一個驚人的數字了。要知道,他父親一個月的工資,還不到一千美元。他這可是相當於一次就換到了自己父親兩年多的工資。

“好。我這麵已經約律師了,正在趕來的路上。你要不要也雇一個律師?”林彥問道。

“算,算了……我相信您,也相信您雇的律師。”喬布斯說道。他知道找一個律師。為自己把關是一件靠譜的事情。

他不是不想叫,而是他沒有錢。律師,作為美國的上層職業。不光能衣著光鮮的出席各種高端的聚會。他們的薪酬,可也很上層。

就拿林彥越的律師來說。每小時費用兩百美元。收費是從律師接到電話,答應了就算。也就是說,律師出門的時間。坐車的時間,都是要賺錢的。

而喬布斯創建公司的經費。一共也才隻有三百美元。這筆錢雇傭律師,也就隻能雇一個半小時。律師所要離他這遠一點,估計人家過來了,時間也就到了。

嗯,入股歐式這樣的話,律師也有可能比較高興。什麽都不用做,直接坐車來,然後,拿錢走人。

瀟灑的一逼有沒有。

他也不是很想去通知自己的老爹,說有人投資自己,自己需要請律師看合同。他老爹不抽他才乖。月收入一千美元雖說看上去不少,甚至在第三世界國家,可以過上神仙一邊的生活。

但是,對於一個四口之家來說,在矽穀生活,這些錢也就僅僅夠用。

他能拿到這三百美元的啟動資金,也已經是很辛苦的事情了。

林彥觀察著眼前這個美國小哥的表情,臉上滿滿的微笑。不過,雖然他看上去很淡定,他在心裏卻算,自己能不能拿出來三萬美元。

按理說,他所製作的紅白機,賣出去了幾百萬台。他也應該成為腰纏萬貫的富翁才對。但是,他現在卻沒有那麽多錢。因為,他和千葉遊戲簽訂的合同,是季度打款的。

現在紅白機上市還沒有到四個月,他還是拿不到錢的。事實上,因為如此,鈦光科技也沒有拿到全款,就在擴張生產線了。

它的錢來自哪,來自銀行。銀行已千葉遊戲對鈦光科技的意向訂單,給與了鈦光科技巨額的貸款。

貸款延遲結算,在這個行業,是比較正常的事情。鈦光科技和供應鏈條上的其他企業,都沒有抱怨什麽。

大家沒有資金,去銀行借就好了。銀行也很樂意借給他們。畢竟,紅白機的銷量那麽堅挺。

這個銷量,就是一切問題的保證。就是信用。

林彥算了算,自己有的存款,大概有兩千萬日元左右,這是來自於電子遊戲聯盟的授權費。

當然,現在的電子遊戲聯盟,一定比較煩林彥,不想給他這筆錢的。但是,他們卻有必須執行合同。到了年底,身為股東的林彥,理應還能拿到一大筆粉紅。

兩千萬日元,按照匯率算大概有八萬美元左右。三萬美元的投資毫無問題。或許,自己還應該投資點別的公司?

其實,他剛才已經做好準備了。如果自己的錢不夠。他已經打算去和千葉有希通電話,和她講(bao)道(da)理(tui)借些錢了。

算了算夠用,那就行,他可不想自己對別人低聲下氣的,請求人。那種求人的感覺,他真的很不喜歡。

如果,他是那種性格的話,也就不會和電子遊戲聯盟鬧崩了。

律師來了,花了數個小時製定了合同。林彥需要付給律師幾千美元的工資。

按照合同,林彥會一次支付三萬美元給喬布斯。

兩人簽下名字。

簽完合同,林彥說道,“好了,現在合同簽好了,我有些想法可以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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