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燈之精絕古城

第24章

第24章

不過聞土這手藝到大金牙這裏就失傳了,他爹雙腿殘疾,他從小又有先天性哮喘,就不再去做摸金校尉了。一般幹這行的,都見過不少真東西,憑著這點眼力,做起了古玩的生意。

我開玩笑地說您祖上這手藝潮了點,我聽我家裏的長輩說過一些倒鬥的事情,真正的高手,沒有用鐵釺洛陽鏟的,那都是笨招,有本事的人走到一處,拿眼一看,就知道地下有沒有古墓,埋在什麽位置,什麽結構,這些一眼就能看出來。凡是風水絕佳之所,必有大墓,能埋在裏邊的,生前都不是一般人,這種墓裏邊全是寶貝。真正的大行家對洛陽鏟那些東西是不屑一顧的,因為地下土壤如果不夠幹燥,效果就大打折扣,特別是在江南那些富庶之地,降雨量大,好多古墓都被地下水淹沒,地下的土層被衝得一塌糊塗。

大金牙聽我說得天花亂墜,對我更是推崇:“胡爺,我算服了,常言怎麽說的來著,朝聞道夕死可矣,聽了您這一番高論,我算是沒白活這麽大歲數。向您這種既懂風水術,又當過工兵,了解土木工程作業的人才,真是可遇而不可求,有您這本事要不做摸金校尉可惜了。”

我搖搖頭說:“那種缺德的事,我不打算幹。我剛說的那些都是聽我祖父講的,他老人家當年也做過摸金校尉,結果碰上了大粽子,差點把命搭上。”

大金牙說這風險肯定是有的,揣上幾個黑驢蹄子也就不怕了,而且正所謂盜亦有道,倒鬥的名聲是不好,那都是因為一些下三濫的毛賊敗壞的,他們根本就不是這行裏的人,不懂得規矩,到處破壞性地亂搞,那能不招人恨嗎?倒鬥的曆史要追述起來,恐怕不下三千多年了,當年三國時曹操手下有支部隊,專門挖掘古墓裏的財物以充軍餉,咱們這才有了摸金校尉的別稱。

傳至解放前,這行裏邊共分東南西北四個門派,到了現代,人材凋零,已經沒剩下幾個人,僅存的幾個人也都金盆洗手不幹了。現在的那些小輩,都是些個鄉下的閑漢,一幫一夥成群結隊地去挖墳掘墓。哪裏懂得什麽行內兩不一取,三香三拜吹燈摸金的規矩,唉,多少好東西都毀在他們手上了。

大金牙感歎了一陣,又對我們說道:“我長年在潘家園倒騰玩意兒,您二位將來要是有什麽好東西,我可以負責給你們聯絡買家,你們親自去談,談成了給我點提成就行。”

胖子一直忙著吃喝,這時候吃到八成飽了,忽然想起點什麽,把身上那塊玉取出來讓大金牙給鑒定鑒定,看值多少錢。

大金牙看了看,又放在鼻子邊上聞了幾下:“胖爺,您這塊可是好玉啊,至少不下千年曆史了,嗯……有可能還要早,應該是唐代以前的。這上邊的文字不是漢文,是什麽我也瞧不出來,肯定能值不少錢,不過在沒判斷出具體價值之前,您最好還是留著別出手,不然可能就虧大了。您這塊玉是在哪得來的?”

胖子說起他家的曆史就來了興致:“要說來曆,那可是小孩沒娘,說來話長了。我這麽跟你說吧,這塊玉是我爹參加黃麻暴動時候的老戰友送的,我爹的那位老戰友是野司的一號大首長,帶部隊進新疆的時候,他的部隊和一股土匪遭遇了,這幫土匪也是找死,解放軍的一號首長身邊的警衛團能是吃幹飯的嗎?不到五六分鍾,就把那百十號土匪消滅光了,打掃戰場的時候在一個土匪頭子身上發現了這塊玉,一號首長把它當成紀念品送給了我爹。這塊玉再往前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我們一直喝酒喝到晚上十二點多才分手,臨別之時,大金牙送給我們倆一人一個彎鉤似的東西,這東西有一寸多長,烏黑錚亮,堅硬無比,還刻著兩個篆字,看形狀像是“摸金”二字。這物件兒年代久遠,像是個古物,一端被打了個孔,穿有紅色絲線,可以掛在脖子上當作裝飾品。大金牙說:“咱們哥們兒真是一見如故,這兩個是穿山甲的爪子做的護身符,給你們二位留個念想,有空就來潘家園找我。青山不改,綠水常流,咱們後會有期。”

我和胖子回到了我們在崇文門附近租的一間小平房裏,酒喝得太多,暈暈乎乎地一直睡到轉天中午。

醒來之後躺在**,盯著又低又矮的天花板,我想了很多。盜墓這行當,對我來說其實不算陌生,我有把握找到一些大型的陵墓。錢對我來說不是最重要的東西,可以說我一點都不在乎有沒有錢,但是生活總是充滿了矛盾,現在的我又太需要錢了。

我父母都由國家養著,我沒有家庭負擔,自己吃飽了全家不餓,但是我那些犧牲在戰場上的兄弟們怎麽辦,他們的爹媽誰去奉養照料?看病吃藥的費用,還有他們的弟弟妹妹上學的學費,憑著那點撫恤金還不夠喝西北風的。

在戰場上,好像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絕對不可以死,最後的幸存者卻是我,我這條命是很多戰友用自己的生命換來的,我現在應該為他們做些什麽了。

這時候胖子也醒了,揉了揉眼睛,見我正盯著房頂子發愣,就對我說:“老胡,你想什麽呢?其實你不說我也知道,昨天大金牙的話讓你心動了是不是?我心裏也癢癢,咱哥兒倆到底怎麽著啊?我就等你一句話了。”

我拿出大金牙送的那枚護身符:“胖子你別拿那孫子當什麽好人,他也是做生意的,無利不早起。這掘子爪是三國時曹操手下摸金校尉所佩帶的,這麽貴重的東西他能隨便送給咱們?他是看上咱倆的本事了,想從中得點好處。”

胖子急了:“我操,早看丫不像好鳥了,一會兒我去潘家園,給丫那顆大金牙掰下來扔茅坑裏。”

話雖如此說,但是我們倆一合計,覺得還是應該互相利用,暫時別跟他鬧翻了。我性格上的缺點是太衝動,做事不太考慮後果,覺得盜墓這條路可行,毛主席說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兩麵性,好事可以變壞事,壞事也可以變好事,這就是辯證法。

那些帝王將相的墓中有無數財寶,但是能說這些好東西就屬於墓主人嗎?還不都是從老百姓身上搜刮剝削來的,取之於民,理應用之於民,怎麽能讓它們永遠陪著那些枯骨沉睡在地下。要做就做大的,那些民間的墓葬也沒意思,多數沒什麽值錢的東西,而且取老百姓的東西損陰德。

我曾聽我祖父講過摸金校尉的規矩,和盜墓賊大有不同。盜墓賊都是胡亂挖胡亂拿,事做得絕,管你什麽忠臣良將,什麽當官的還是老百姓的,有誰是誰,沒半點規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農民們自己琢磨出來的,根本不是那麽回事兒。

摸金校尉們幹活,凡是掘開大墓,在墓室地宮裏都要點上一支蠟燭,放在東南角方位,然後開棺摸金。死者最值錢的東西,往往都在身上戴著,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還有護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連肛門裏都塞著寶石。這時候動手,不能損壞死者的遺骸,輕手輕腳地從頭頂摸至腳底,最後必給死者留下一兩樣寶物。在此之間,如果東南角的蠟燭熄滅了,就必須把拿到手的財物原樣放回,恭恭敬敬地磕三個頭,按原路退回去。

因為傳說有些墓裏是有魂魄的,至於它們為什麽不入輪回,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內,那就不好說了,很可能是舍不得生前的榮華富貴,死後還天天盯著自己的財寶,碰上這樣舍命不舍財的主兒,也就別硬搶它的東西了。

最後我和胖子決定,幹他娘的,做定摸金校尉了!什麽受不受良心譴責,咱們就當良心讓狗吃了,不對,吃了一半,嗯……也不對。不妨換個角度看,現在是八十年代,不是都提倡奉獻嗎?現在也該輪到那些剝削勞動人民的王公貴族們奉獻奉獻了。不過這些死鬼覺悟很低,別指望他們自己爬出來奉獻,這種事,我們就代勞了,打他們這些封建統治階級的秋風,收拾金甌一片,分田分地真忙。

戰略方向確定了,具體的戰術目標,以及怎麽實施還得再仔細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