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秘墓

第七十四章 夥計洛青

第七十四章 夥計洛青

哦,想起來了,這小子是我從外麵撿回來的,當時他說沒地方去,沒地方住。問他什麽也隻知道自己叫洛青。我就把他帶回了店裏一邊幫我看看店,還能賣點東西。

“哦,這天忙忘了。”我撓撓頭。

“你都把店關了,忙什麽?忙著修仙?”這小子不會是老四失散多年的兄弟吧。

“臭小子你……”我話還沒說完這家夥就被什麽吸引過去也不理會我。

“老板這是什麽?”還沒說完就被他打斷了。

這個混蛋小子,以後別落我手裏。

我也看了過去,發現是我從黃河古墓帶回來的那些金條,“哦,前幾天從外麵帶回來的,墓裏出的,別亂碰,這些我沒打算放在外麵賣的,等下我收起來。”

洛青不懂,看著金條越看越不對勁,“咦,這是一種文字吧。”頓了頓,又道:“應該是一種古時候一些小部落的流通的文字,除了在一些古本中看到殘漏的遺留,還有在遺跡中找到一些碎片外,實物幾乎是沒有的。”

“恩,是契丹文,僅僅隻剩一點點完整的文字,其餘的都因為時間太久損壞消失,”我回答道。

洛青卻搖搖頭,“不對,這裏有被切割的痕跡,應該是被切割之後造成的損壞,幾乎可以肯定當時這塊金條沒這麽小,可能還是一篇很重要的記錄,用金子記錄說明上麵記錄的應該是很重要的事,可是被損壞了。”頓了頓,小家夥忽然邪惡的一笑,“這如果要被那些一輩子都在尋找契丹族文化秘密裏的考古專家看到,不捶胸嘔血才怪。”

連他看久了都要嘔血,一塊可能是記錄著契丹族秘密的金條啊,就這麽被切割了,也不知道是誰幹的。

“不過上麵翻譯出來了一些。”我接過金條重新收起來,“你要看翻譯的嗎?”

洛青想了想搖搖頭,“算了,反正翻譯的又不準確,而且也不完整,就算翻譯出來也不是全部。”

洛青的話無疑是點醒了我,翻譯出來也不是全部,是啊,金條原本就不完整了,加上磨損,就算翻譯出來也不是全部。那些事情很可能是那個考古教授根據自己的理解翻譯出來的,也就是說也不完全是那樣的?

靠在一起研究著金條,看了好久,才互望了一眼,輕歎了一口氣:“算了,再說吧。”雖然被破壞了,但是還是有點價值的,

“一個真正完整的文字都沒有,價值也就跟普通黃金沒差。還不如直接賣掉好了。”洛青又在打金條的主意。

“買他都不如買你,起碼你值錢很多。”我白了眼洛青。

洛青眨眨眼,有些沒反應過來這話到底是誇他還是貶他。

都不是糾結的人,幾分鍾後又恢複各幹各的。

“對了,你吃飯了嗎?”我剛想起來自己剛回來還打包帶了一些飯店的剩飯。“我打包了一下吃的回來你要不要吃?”

“嗯。”還真是毫不猶豫的回答。

我把打包好的飯菜放在桌上,洛青走過來愣了三秒,“老板你這幾天不在是搶銀行去了嗎?”

臭小子嘴裏沒一句好話。“一個朋友從國外回來了,請客吃飯,你愛吃不吃。不吃我放冰箱明天吃。”反正我也懶得做飯了。

“吃。”說著就坐了下來。

他不會在吃飯時跟我討論,但我們就像兩個文友,經常在飯後這段時間就某類書籍討論感想,各類曆史及文學小說是說的最多的。他看書涉及之廣讓我慚愧,上輩子白活了,一輩子研究下來的書竟然跟個二十歲的小青年差不多,是他天才還是我朽木?

“老板看的書真多啊。”偶爾他在跟我激烈辯論,甚至被我幹掉論點時偶爾用一種珍奇異獸的目光看我。

看得我發毛,我都沒用動物園企鵝的眼光看你,你有什麽資格這樣看我啊。然後又開始自卑,我竟然跟個二十歲的孩子差不多的學識,這麽多年學都白念了啊。

十點半左右就要上床睡覺,熬夜對善於養生的人可是大忌。每次見他乖乖地換好睡衣回房睡覺,我都特別安慰。想起剛開始時間剛把他帶回來的時候才發現他一個可怕的大毛病,這家夥竟然從不睡覺,占著床可以開整夜的燈,抱整夜的書。怎麽可以這樣子,老子帶你回來可不是讓你折騰自己的身體。

我苦口婆心用了N個鍾頭向他數一大堆不睡覺的壞處,例如會加速衰老減短壽命,免疫功能下降,記憶力減退老年癡呆等等。能說的都說了,他還很有興趣聽我舉的例子,像在聽人講故事。到我臉皮幹舌燥喝水之際,他一句話差點讓我被水噎死,“原來你們不睡覺會這樣啊。”

當下我就跳腳指著他吼,“什麽你們?我說的就是你。”

“身體又沒事,幹嘛要睡覺,八個鍾頭很浪費。”他跟我討論起時間經濟學。

我冷冷地反駁,“不睡覺會讓你短壽三分之一,還真是節省啊。”要跟我掉書袋,就是辯到猴年馬月都奉陪。

身體沒事就不睡覺,等到你被亂刀捅個九成死你才睡覺,那是睡覺嗎?那是重傷瀕臨死亡的昏迷,一不小心就可以睡著見偉大的毛主席,順便還能跟馬克思等前輩探討一下人生哲學。

當時好說歹說,他都乖乖地點頭,可等到入夜鍾點,燈依舊亮著,人依舊在**窩著,書依舊死抱著。

我絕對不姑息,這種要命的毛病不糾正過來會讓我睡不著穩覺吃不下飯心跳過速,我就是忍不得身邊的人過於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是開一整晚的燈電費你出啊,小心扣你工資抵賬啊。

所以當晚我決定決定留在店裏,他看書,我看他。他扔書,我撿回來。他翻書,我將頭擱在牆上打瞌睡。

第二天晚上,他看兩秒鍾書,看三秒鍾我,再看書,再看我。

我泡了茶,抱了兩個枕頭,喝兩口茶,然後靠在枕頭上打會兒瞌睡,然後喝茶,嗯,我就不信誰能靠得過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