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世家

第601 新官上任三把火4 第9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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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其中也有特例,比如從大食國運送馬匹販賣到大宋國的,不但可以免稅,還可以優先得到他們想要的大宋國貨物。

蔡道這是在用錢財和豐厚的利潤回報來鼓勵大食國商人大力開展馬匹交易,雖然海上運輸肯定會讓一些馬匹死在海上,可他們帶回去的貨物所產生的利潤也足以彌補他們的損失了。

蔡道正是利用這一點,開始慢慢衝破西夏國和大遼國對大宋朝馬匹交易的限製。

當然,在麵見大力推廣養殖馬匹的技術,讓飼養馬匹的牧人有利可圖,也是蔡道接下來要花大力氣去做的一件事。

王安石變法中,保馬法和後來的民牧,都不是什麽良法製度。

想要改善大宋朝缺馬的現狀,不單單是要增加馬匹的數量,還要像漢武帝那樣,想方設法的提高戰馬的質量。

漢武帝當年從西域,甚至更遠的中亞,交易來了烏孫馬和大宛國的汗血寶馬,大大提升了大漢朝戰馬的品質,這才在曆次的征討匈奴的戰爭中漸漸取得了上風。

如果戰馬的質量太差,單憑衛青和霍去病兩個天才將領,恐怕是不夠的。

如今,蔡道手中品質優良的種馬很多,而且,阿拉伯馬和河西馬經過雜交之後,其種群已經形成了數量。如今,這些馬還都被飼養在耽羅島上。

蔡道打算過一段時間就將他們全部運到洛陽那裏。

整個洛陽府,地勢西高東低,境內山川丘陵交錯,山區麵積占接近五成,丘陵麵積占四成,而平原麵積卻隻有一成多一點。故此,洛陽府周邊還是比較適合放牧的。

在北方大範圍的消滅地主階級,這就是蔡道最想做的一件事。

第三把火,消化冗官,而不是消除冗官。

皇權不下縣。

對於這麽命題,爭論有很多。

在蔡道的認知當中,這現象應該起源於漢光武帝劉秀建立的後漢。

這位被後世稱頌的皇帝,其實,派出他的身份和姓氏,他的出身比他先祖劉邦還低,也就比後梁朱全忠和大明太祖朱元璋高了一些。

說穿了,劉秀就是一個頂著漢室宗親,在家裏種地的半農半讀的農夫而已。

正是在東漢,世家實力逐漸興起,地方政務被各地的世家豪姓所把持。而劉邦得以起家的亭長這個地方蚊子官職居然在東漢中後期消失了。

從此,縣以下的那些裏長,保長或者村長全都是地方上的土豪劣紳擔任,或者是大家族裏的族長擔任。

國權不下縣,縣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倫理,倫理造鄉紳。

這麽串聯下來,到了大宋朝更是變本加厲,鄉村之中,私刑泛濫。

蔡道會同六位丞相經過商議,一致決定現在北方開始事實,皇權下縣的政令。

第一步,縣以下的官員正是納入吏部管轄的範疇,並且恢複亭長這一異常重要的蚊子官。

裏長,鄉長都由知府和知州任命,而這些人並不是當地人,而是由每一年的從太學或者國子監畢業的學子擔任。而亭長則由退役的禁軍士兵擔任。

這下子,既能讓冗官們有事做,不至於白白浪費薪俸,又能讓朝廷和地方之間的關係,時刻保持著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的平穩狀態。

僅僅是北方地區,就一下子消化了朝中的冗官,就這樣,還有不少缺額暫時無法補上。

蔡道和六位丞相進一步固化了文官和武官們磨勘和升官的標準和年限。

文官從裏長鄉長,最短需要六年的時間,而幹得長的,最長也不得超過十二年,也即一任裏長任期是三年,不得超過兩任,如果連續兩個任期內,同時得到上官和禦史的差評,任期結束,這樣的人即便再年輕,也隻能辭官歸了。當然,蔡道也給了這樣的人申述的機會,畢竟,誰也不能保證派到地方的監察禦史不會和知州知府串通一氣。

如果考中進士的,就幸運一些,因為,他們被授予的初始官職就會跳過了裏長或者鄉長,同樣是三年一個任期,除了頭三甲進士以外,其他進士都隻能做做縣令手下不入流的輔佐官。

而武將就比較慘了,武舉當然還會繼續舉辦,不過,換了一個名稱,大宋皇家陸軍學院。從各地招收的學員,一旦畢業就可以到禁軍中任職,或者到地方擔任亭長。退伍禁軍老兵並不是亭長的唯一來源。

他們的任期卻是六年,這一點蔡道也無法更改。

十裏一長亭,亭長的官職略大於裏長,可是,亭長卻隻監管地方防禦,和盜賊,職權十分有限。

這之後,太皇太後還親自下旨,以後地方上種族再無私自處刑的權利,凡是定刑,皆需交由一縣的判官的判決。縣令以後不再監管民事訴訟,而刑事訴訟則還是由縣令主導,通判和縣丞一起陪審。

並且,旨意中,還下令收回地方死刑的權利。北方各路的死刑犯必須押解到汴梁城,而南方則亞送到江寧府。

這道旨意下達之後,天下嘩然,南方人根本就不當一回事,而北方的地方大族的族長們都憂心忡忡。地方上,甚至罕見的出現了叛亂。蔡道趁機派汴梁城城中的禁軍出擊,將那些叛亂連同其周邊的山賊和強盜一掃而空。

帶隊的自然不是潘雄和曹虎,而是那些如今已經全都洗白了身份的太行寨山賊。願意跟著杜猛虎和尤飛熊的人早就已經去四國島逍遙了,而留下來的都願意跟著蔡道洗白身份。

這些人與敵國交戰自然都是軟腳蝦,可是一碰到同行,他們可比這些身處於太行寨南邊的所謂強人,要更強一些,所到之處,那些所謂的險要山寨全都被夷為平地。

緊接著,蔡道還頒布宗教令。

宗教令中規定,凡是在大宋朝境內,除了道教和佛教以外,其他宗教隻能在汴梁城中建立傳教的據點,宗教人士也必須居住在汴梁城內。否則的話,一律視之為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