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上vip情人

第6章

第6章

這個和上官結婚的女人,他對她的印象一直隻停留在溫柔甜美,腦袋空空,宜室宜家上麵。但現在,他怎麽感覺,她看起來似乎不太一樣了?

巴掌大的小臉上,是精致美麗的五官。以前隻覺得雖然美,卻缺少了那麽點味道。現在,她的精致美麗依舊,隻是神情略微變化。那種普通的幸福小妻子的模樣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黑眸眼底一抹漠視的嘲弄,微勾的紅唇漾出誘人又優雅的弧度,整個人看起來耀眼無比。

“這個簽名……是上官的筆跡?”他複雜的看著她,那個虛幻的幸福婚姻,還是走到盡頭了嗎?

“當然。”萱萱笑著點頭,“如果你不信,可以找專業人士來鑒定。”

找專業人士來鑒定?他自己就是最專業的好不好!她明明就知道對於鑒定字跡簽名,放眼台灣,沒有比他更專業的了。別以為他聽不出她語氣裏的嘲諷。

深呼吸……吸氣、吐氣!不和女人計較!

方克棠這下真的確定,這個顏萱萱不一樣了。這樣損人的功力,以前那個溫柔可人的顏萱萱,可是從來都不會有。

他瞪著那個‘上官狂’的簽名,以他鑒定的專業眼光來看,這個簽名沒有任何問題,絕對是出自上官狂之手。但是偏偏他了解上官,知道他絕對不會在這個時候,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那麽,這個簽名到底是怎麽來的?

是她騙上官簽的?還是這……根本就是她自己簽的!?

心底一凜,方克棠甩掉最後那個想法。怎麽可能!?怎麽會有人有如此神乎其神的技術,模仿筆跡相像到不差分毫,即使鑒定也認不出來真假!?哈哈,就算有,也絕對不可能是眼前這個普通的女人。

“嫂子,你該知道,離婚這事茲事體大,等我改天問問上官的意思,再說吧?”能拖就拖,稀裏糊塗的給她辦了,萬一在不是上官的意思,那他死十次都不夠。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就應依法予以支持。”

萱萱精致的美眸淡掃他一眼,對著錯愕的他在適時的再捅上一刀。“請問‘有關部門’,你還需要聽我背完全部婚姻法嗎?”

和她玩拖延戰術,他必敗無疑。

方克棠呆呆的張嘴想說什麽,卻發不出聲音。傻傻的張嘴閉嘴好幾下後,才回神過來。

她……她剛才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