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門淑媛【完】

【297】可愛的小娃

楊沫想了想,還是決定把兒子抄襲的萌芽扼殺在搖籃中,於是開始對兒子介紹起了他的老子,從外貌,到身高,再到脾氣什麽的。

畢竟,這些東西估計兒子長大了也會問到,倒不如趁這個機會先說了。

楊沫並不打算把君夙天的事情瞞著兒子一輩子,等兒子成年之後,她會告訴他君夙天的事情,到時候要怎麽選擇,她覺得是兒子的權利。

當年離開學校後,楊沫先去了美國,後來又去了英國,然後才回了國。那時候當她把所有的事兒告訴母親的時候,本以為會遭到母親的一番責罵,沒想到母親隻是說了句,“不管你做出了什麽樣的決定,媽媽都支持你。”

那段時間,母親義無反顧地跟著她,直到小澤出生後,楊沫和母親商量了一下,又搬去了另一個城市。隻是這一次,沒有汪藝斂打招呼。

對於楊沫來說,汪藝斂幫她,縱然有對方的私心在裏麵,但是不可否認,自己受了她挺多的幫助。而不再和汪藝斂聯係,也是想兩者之間就這樣淡去。

汪藝斂顯然也是同樣的心思,盡管這幾年楊沫回國後的手機號碼並沒有變,但是汪藝斂卻也不曾打來一個電話過。

就好像兩人之間從來都不曾發生過什麽。

而在小澤四歲的時候,當時的鄰居給楊母介紹了一個男人老王,對方大楊母5歲,老婆多年前過世,有個兒子在當地部隊的文工團裏工作,性格挺好,對楊母也挺滿意。一開始,楊母並不願意,但是楊沫總歸覺得不能讓母親就這樣孤單單的度過晚年。想必父親泉下有知的話,也一定會讚同她的。

最後,楊母還是被老王打動了,於是君寧澤小盆友又多了一個外公。而老王的兒子,也是個老實人,雖然是在文工團工作,但是還是掩蓋不住一股子當兵的本質,楊沫和其相處起來,也算是挺愉快的。

隻是每每看到對方穿著一身綠色的軍裝時,楊沫還是會忍不住想去君夙天,這些年過去了,他想必應該也是一身軍裝了吧。

這些年,她幾乎是在刻意地不讓自己去網上搜索關於他的信息。隻怕一旦網上查找了,自己又會忍不住地去多想。

這會兒,楊沫對著君寧澤開始述說他老子大概是個什麽樣的人,君寧澤小盆友聽得特仔細,用個成語來形容,那就是“全神貫注”。

楊沫說得很簡單,也很短暫,但是一般來說,打發一個6歲的小孩那是足夠了。

於是當天晚上,君寧澤的作文出爐了,通篇下來,隻有2、3個字是用拚音的,作為一個一年級才上了半學期的小孩子來說,已經很不錯了。楊沫表示很滿意,當然,順帶地給兒子圈出了一個錯別字。

君寧澤很認真地把錯別字給改了。

晚上9點的時候,君寧澤在楊沫的指揮下,乖乖地洗臉、刷牙、上床睡覺。楊沫在兒子粉嫩的臉上親了兩下。君寧澤小盆友一方麵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不可以這樣親親,一方麵又很渴望這種親親,於是糾結了半天後,還是勉強表示了滿意的態度,順便提醒楊沫,不可以在班裏同學的麵前親親,不過可以在家裏親親的。

楊沫有些哭笑不得,看著兒子睡著後,便來到了臥室隔壁的房間。這個兩室一廳的公寓,一間房間是臥室,另一間房間則開辟成了她的工作室。

所以說世事難料,在沒有懷上君寧澤的時候,楊沫一直以為自己以後會找一個朝九晚五的工作,工資不一定高,但是足以養活自己和母親,最重要的是工作穩定。

結果,為了照顧小孩,楊沫選擇了她怎麽都沒想到的漫畫職業。這個工作,還是她在懷孕期間,沒事兒的時候,把自己懷孕時候的情景,用四格漫畫的方式畫出來。

楊沫的畫畫水平還可以,雖然不是專業的,但是多少也有一點底子在。回國的時候,也沒抱多大希望的把稿子投出去,結果沒想到被采用了,還給了楊沫4000塊的稿費。

後來,慕風風看了她的這批懷孕日記的漫畫稿,有些不可思議地道,“沫沫,我才發現,你居然那麽有搞笑細胞,可以把懷孕裏發生的事兒,畫得那麽爆笑。”

楊沫總結了一下,覺得歸根結底,是因為自己當時真實環境比較苦,所以就希望自己畫的畫裏麵,能夠多一些歡笑。

不管如何,楊沫以 “沫澤”這個筆名,開始了她的漫畫創作生涯。這個工作,最大的好處就是工作時間自由,讓她可以有空照顧孩子。

到了淩晨左右,楊沫把稿子畫完,洗漱完畢後,回到了臥室,鑽進被窩,小心地摟著小寧澤。

兒子漸漸長大,也越來越像楊沫當初看著君夙天相冊裏小時候的模樣了。她記得在照片中,君夙天在兒子這個年紀的時候,似乎也是天真可愛的樣子,可是漸漸地,卻變得越來越冰冷。

楊沫想,無論如何,她都希望兒子是快樂的,不希望兒子的臉上,將來會失去笑容。

第二天早上,君寧澤小盆友像所有的小孩一樣,喜歡賴床,楊沫也像所有的老娘,對付賴床的孩子自有一套,直接掀開被子,對著兒子的耳邊喊了一句,“要是再不起床,晚上不許玩電腦。”

小腦袋接受了訊息,猛然地動了動,然後那嫩白的小爪子就揉著惺忪的眼睛,晃晃悠悠地清醒過來了。

現在的小孩,早已把電腦視為娛樂中的一項了,小寧澤也不例外,在他4歲的時候,無意中從慕阿姨這兒得知了QQ這個詞兒後,強烈要求自己也要有一個QQ。

楊沫被折騰得沒法子了,隻得給兒子申請了一個QQ號碼。此時,君寧澤還在讀幼稚園中班,會寫的字很少很少,拚音倒是都學全了。那一興致勃勃啊,非要和人家好友。楊沫手指在鍵盤上敲了幾下,就把慕風風加為了兒子的第一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