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襲農民工

天成淺談RN都市文

應編輯邀請,天成在這裏根據多年的經驗,來總結一些比較淺顯的都市文創作方法,不保證能火,隻是一些個人心得而已。

首先,在創作之前,我們需要進行一番現場調查,看看都市文的總體走向,主要是看一下在訂閱榜上以及點擊榜上最為活躍的都市文作品的特點,近期RN都市文的特點朝著曖昧方向發展。在確定下來之後,我們就可以根據特點來進行創作。有些人就說了,這不是跟風麽,我偏偏要創作出自己的特色,那也沒有關係,前提是你有大師的水準以及眾多的鐵杆粉絲在背後支撐,否則不要輕易進行自認為是在展露個性一般的嚐試,否則真的會撲街撲的連媽媽都不認識的。

其次,在確立了文的整體風格和路線之後,剩下的就是大綱,有些人認為大綱是可有可無的,實際上這是錯誤的一種理論,或許說是對一小撮人確實是如此,但是大綱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極為重要的,沒有寫大綱的作者,其中掌控能力強的,或許可以從頭到尾在情節上麵控製住自己的作品,但是大多數的作者則都是在創作到一半的過程當中忽然之間發現自己卡文了,不知道後續情節應該如何來創作了,或者是偏離了主題路線,使得作品的質量大打折扣,讀者也越跑越多了,這就導致了小說的撲街,而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沒有一個完整的大綱,如果有一個完整的大綱,當出現卡文的情況,順著大綱看一遍,立刻就可以想到當初的構思了,隨即思路也會清晰起來。

第三,咱們RN的都市小說現在逐步在走曖昧流,或者說你的主流可以不是曖昧,但是其中必須要有曖昧的元素,曖昧已經是都市文不可缺少的一個看點了。但是曖昧不等同於接二連三的**,這也就是種馬和後宮的區別。一部優秀的曖昧流小說,主角在出場之後,會接二連三的遇到許多的女人,有清純的,有冷豔的,有蘿莉的,有熟女型的,可是有的小說卻是,主角王霸之氣一放,所有女人全部上床,這就落入了下乘,此乃種馬文,種馬文的特點,在前期點擊會很高,上架之後立刻撲街。原因何在?女人都已經全部和男人上床了,這對於讀者就缺乏新鮮感了,沒有意思了,因為這種女人太廉價了,連高級妓女都算不上,隻能夠算是一個低級的貨色,這對於男讀者們還談何吸引力?這也就是種馬文撲街的原因。而後宮文相比之下層次則高了許多,後宮文通常都是男人在不斷的接觸當中,給女人留下了越來越深的印象,將女人征服住了,但是其中基本都是在玩曖昧,也就是說,你可以聊,可以偶爾碰碰,就是不上床,這在古代當中應該算是妓女當中的招牌才應有的地位了,其他人要上床賺十兩銀子,而我隻是唱兩句小曲就能夠賺百兩銀子,想一想,哪一個境界更高一些?而讀者喜歡的則是後者。更為重要的一點,你不著急讓主角和美女們上床,讀者們在讀文的時候就會在心裏麵猜測了,主角什麽時候能夠和她發展起來感情呢?什麽時候能夠接吻呢?什麽時候能夠上床呢?這種好奇心帶來的就是訂閱。

第四,在虐中體會快感。小說通常來說就是兩個字——征服。都市文和仙俠文在這一點上都有相同的特點。與主角作對的人始終都是要被虐的,或許他們剛開始會站在主角上麵,這樣主角在虐他們的時候,讀者更會感到刺激。虐完了甲之後,乙要給甲出氣,同時還牽扯出來了丁,然後主角再分別虐乙和丁,這說起來簡單,但是如果虐的太輕鬆了,隨便拽過來就是一頓打,卻又失去了看點,就變得乏味了,所以這其中應該如何的構思,就要看作者自己本身的智慧了,這絕對是一本書最大的賣點之一。

第五,裏麵的每個角色,尤其是主角,盡量顯現出自己的個性,讀者都喜歡有個性的角色,但是個性也要展現出合理處,不能性格在各個事物上表現不一致,那就太假了。

第六,不要把一部網絡小說當做一部純文學小說去創作,去講究言辭的優美,語言的華麗,如果這麽多講究,最好是不要寫網絡小說了,改走出版路線為好。無論是網絡文學,或者是出版文學,各有各的規矩,一旦你違反了其中的規矩,那麽等待著的就是撲街。

第七,想一想讀者追求的是什麽?財富、美女、權利以及法寶。

第八,網文也可以叫做快餐文學,目前多數的讀者都是在工作以及學習之餘閱讀,許多讀者還會在路上拿著手機閱讀,所以在展開合理性的同時,必須要掌握快餐小說的精髓:節奏感、流暢感。同時,伏筆是小說的一部分,但是切忌伏筆埋得太深,我們不能低估讀者的智商,但是卻不能高估讀者的閱讀時間,他們是沒有興趣去欣賞你所邁的伏筆的,他們的閱讀方式是高速閱讀,所以伏筆既不能夠太深了,卻也不能夠太淺了,並且最佳模式是在幾萬字之內立刻就將伏筆解開,千萬伏筆埋得字數不要過多。

第九:現在各種類型小說都流行一些殘廢流,有些時候主角被對手不斷打壓,或者是因為劇情緣故而設定為受到周圍的配角們的歧視和白眼,在遇到這種情節的時候,切忌打壓的時間過長,要掌握好那個度。最佳的方式是一邊壓抑,一邊釋放。例如,主角不是大反派的對手,被大反派不斷的追殺,而在這個時候,讀者們心中就不斷的壓抑著,恨不得主角立刻將反派給幹死,這個時候就需要一個度了,你可以一邊讓他被追殺,一邊不斷的去秒殺反派手下的其餘的小角色,從而得到釋放,最後再一舉幹掉大反派。這個時間不宜過長,而且期間必須進行釋放,原因何在?讀者看書是為了一個爽字,試問一下,一本代入感強烈的好書,如果讀者們不斷的身臨其境自己如何如何的被欺辱,他們會覺得很爽麽?估計堅持不了幾萬字,就立刻會棄掉了,因而這個度一定要掌握。

PS:這純粹就是個人的一些心得,和大家交換一下意見而已,其中許多的不成熟以及不足之處,大家不要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