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正文_第164章 出穀一趟
豆豆極想要,但娘親不開口,她就算心裏再想,也不能要。因為娘親說過,好孩子是不能隨便要別人東西的。
“淩淩!”
豆豆再次用可憐兮兮地眼神看著淩萱,她很想知道,那個好不好吃。
“豆豆!”
淩萱聲音柔和地喊了豆豆一聲,隨即搖搖頭。
豆豆低著頭,攪著手指,眼眶紅了紅,過了片刻,抬頭看向何超:“何叔叔,謝謝你,淩淩說,不能要!”
豆豆眼眶微紅,說完這話,邁著小短腿跑到淩萱伸手,細小的胳膊,圈抱住淩萱的腿。
她好難過,這是淩淩第一次對她搖頭。
花婆婆與何超見狀,心都軟化了。
“萱萱/淩姑娘,既然豆豆要,那就給她吧!”
豆豆抱著淩萱的雙手微微顫抖,淩萱知道小家夥難過了,雖然心中不忍,但不想她從小就養成壞習慣。
“豆豆,過來!”
“淩淩,我不要了!”
豆豆沒出來,倒是那悶悶不樂地聲音,讓花婆婆聽了更加不忍。
“何超,你這多少銀子,賣給花婆婆吧。豆豆既然喜歡,那我就買下來。”
何超聽到花婆婆的意思後,便道:“這也不值多少銀子,豆豆要,那就給她吧,隻不過把那西瓜子給我就行。”
與何超恰恰相反的是,淩萱聽到這話,頓時就不同意了。
“花婆婆,孩子不能這樣縱容。她要什麽,就給什麽,那長大還了得?”
豆豆對於淩萱的話,似懂非懂,但她知道娘親不同意,便放開淩萱的手,邁著小腿往自己房間走。
等她站到房間門口後,回過身子,看著院中神色不一的三人,道:“淩淩別生氣,豆豆不要了。太婆婆,是豆豆的錯。何叔叔,謝謝你!”
淩萱第一次看到豆豆能夠如此清楚的表達自己話中的意思,看她那模樣,心疼之餘,也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
花婆婆見狀,一臉不讚同地看著淩萱:“婆婆知道你是為了豆豆好,但她還小,哪裏懂
那麽多。既然她要,給她就是。”
花婆婆說完,便又看向何超,最終歎息一聲。
“何大哥,你也忙了一天了,先回去吧,我去看看豆豆怎麽樣了。”
淩萱對何超不來電,與他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
她就是知道何超的心思,這才不同意豆豆要他的東西。
倘若今天是江翰群或者是張大虎,豆豆既然要,她肯定會同意的。
於她來說,那些都是自己人。而何超,始終是外人!
花婆婆扶著淩萱回到房間,看到豆豆悶悶不樂地趴在**,便低聲道:“孩子到底年紀小,慢慢引導就是。”
淩萱坐在床沿上,等花婆婆出去了,這才伸手抱起她:“豆豆在生娘親的氣?”
豆豆聞言,眼眶紅了紅,耍著小性子,不語。
“等娘親身子好點,能走了,帶豆豆去找幹爹好不好?幹爹家有很多很多豆豆沒見過的東西,像今日你何叔叔帶回來的瓜子,幹爹家就有很多哦!”
從豆豆會說話開始,淩萱就開始告訴她,她有一個幹爹,並且還是十分厲害的幹爹。也告訴她,從小她的幹爹有多疼她。
原本不語的豆豆,聽到幹爹後,雙眼亮了亮:“淩淩!”
淩萱點了點頭,低頭在小家夥的腦門上親了一口:“豆豆不要生娘親的氣,好不好?你何叔叔是外人,那個瓜子又是很貴重的東西,咱們不能要。就算豆豆想要,也要記得,用銀子買。”
豆豆似懂非懂,點點頭:“懂!淩淩,銀子?”
豆豆說著,伸手和淩萱要銀子,她要去向何叔叔買那瓜子。
淩萱看豆豆和自己要銀子,笑著伸手捏了捏她的小鼻梁:“你娘親我窮,沒有銀子!”
豆豆失落地癟了癟嘴:“幹爹有不?”
“有,有很多。娘親的銀子,都在你幹爹那。等咱們好了,去找你幹爹拿回來,以後豆豆要什麽,娘親都給豆豆買好不好?”
“好!”
豆豆被淩萱這句話,徹底征服了。從這一刻起,小家夥懂得了,要
的東西,自家人如果沒有,那就得用銀子買。
何超回到家後,用刀切開了西瓜,送了一大半到花婆婆家,讓大家嚐嚐鮮。
淩萱看著那西瓜,果真如她之前所想的那般,裏麵果肉的形狀,與現代的完全不一樣。
“何大哥,你怎麽想起要去買這個?”
淩萱知道這西瓜不便宜,而何超一直都省吃儉用,她不相信他無緣無故會花那麽多銀子去買著東西。
“穀外的野物沒了,藥材也越來越少,咱們穀裏不能單一靠種田。我琢磨著,看看能不能也把這西瓜種成。如果莊子能成功,說不定我也能成功。”
淩萱一聽是為了斷情穀的人,便也點點頭:“我聽聞,這西瓜最好是種在沙地裏。似乎說,這西瓜,怕旱澇。”
“還有這一說?”
何超沒種過西瓜,自然不曉得。在他的印象中,好地,自然是水田,最次的才是沙地。像西瓜這樣精貴的果子,用水田去種才是最好的。怎麽,恰恰相反?
“嗯,你若不信,回頭試試吧。我之前就是讓阿壽叔種到荒地和沙地去的,就不知今年這兩種地方的產量如何。”
何超其實很喜歡斷情穀,這裏沒有人會排擠他,也與世隔絕,大家又都很好,如果可以,他願意一輩子在這生活。
但他知道,淩萱肯定是要走的,而他,則是跟著她。
明年這個時候,淩萱肯定不在這裏了,而他又怎會留下來?這裏的氣候,其實挺好,也許,他現在可以試試,說不定也能種得出來。
就在何超開始忙著倒騰種西瓜時,外出多日的花公公終於回了家。
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對淩萱道:“過幾日,我與你花婆婆要出穀一趟,你若願意,隨我一道吧!”
“花公公這是準備去哪?”
淩萱聽到出穀,差異地看了一眼花公公,不是說,要留在這裏兩年嗎?
“去趟京城,你若願意去,那就一道走。要是不成,那就回夏目縣去也成,不必再遵守那兩年之約了。這一走,還不知什麽時候能回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