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婚聖女:王爺狠狠愛

春風十裏不如你莞爾一笑_第64章 桃源歸來

說起那座令人無奈的荒山,烏斯瑪德和白雲依都想起了已經銷聲匿跡兩年的格林斯潘,不知道他現在在哪裏,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如果山上的蜈蚣真的被清理了,他們定然是要找個時機帶上人馬,去山上好好查找一番,就算是死了,也得給他一個全屍,好入土為安。

時間推移到兩年前,在無人知曉的這段時間裏,格林斯潘經曆了他自己都覺得匪夷所思的事情。

“這到底是什麽鬼地方?”格林斯潘在山穀裏不知日夜,也不知道自己被困了多長時間,反正感覺非常的漫長,他跟著那頭大鷹在穀裏覓食,時不時冒出一些毒蛇蟲蟻,還可以果腹,但是絕對談不上好吃,那頭大鷹沒有攻擊他的念頭,卻混不熟,無法接近,但是格林斯潘還是感激這穀底有一個活生生的動物存在,否則就他一個人,他遲早要瘋掉。

就好像被判處了漫長的刑期,他連別的犯人和獄卒都見不到,就他和大鷹兩個,被困在穀底,沒有水源,隻能吃植物和昆蟲毒蛇,偶爾會看到青蛙,青蛙肉稍微好吃一些,但是長此以往,他覺得自己好像被整個世界遺忘了。不知道烏斯瑪德有沒有尋找他的蹤跡,他也根本算不出自己究竟在穀底呆了多久。

可怕的是這裏的時間完全沒有更迭的痕跡,連自己的毛發也沒有變長的樣子,他幾次在湖邊照自己的影子,發現自己跟跌落下來的時候一模一樣,實際上,他感覺自己差不多掉進穀底一個月有餘了,自己不可能不長半點胡須和頭發。

這個地方真的疑點重重,格林斯潘有時候都要被自己的想象搞瘋,這個地方雖然四季如春,湖邊的桃花樹永遠開著花,氣候也很溫和,不會覺得過冷過熱,可是這裏卻是沒有辦法離開的世外桃源,再美的風景,看久了,隻會覺得厭煩。

這一天,格林斯潘又在湖邊照鏡子,看著湖水中的倒影,格林斯潘突然發現湖心有一個亮點。

他突然就想,為何濃霧重重的山穀裏,會一直都有亮光?也許湖底,才是出去的關鍵?那個亮光,會不會就是太陽?

被自己的想法震驚到的格林斯潘,覺得或許換個角度看問題,能夠找到突破點。

鼓起勇氣,格林斯潘決心投進湖中去尋找那個光源,他想著隻要往發亮的地方遊過去,就可以離開這個山穀,即使經受萬箭穿心的痛苦,都在所不惜。

格林斯潘做好了準備,往湖水紮了進去,果然,四麵八方包圍過來的湖水像是要剝掉他的一層皮,疼痛刺入他的每一寸肌膚裏,他差一點就要痛暈過去,他不敢睜開眼睛,因為他知道一旦睜開眼睛,就很可能會失明,頂著劇烈的痛苦,格林斯潘往水底的深處遊去,感覺越來越靠近整個山穀的光源,就在他差點頂不住的時候,他摸到了一個光滑的東西,同時另一隻手,摸到了湖底的泥濘。

不是出口,格林斯潘一瞬間有自暴自棄的念頭,不如就這樣葬身湖底,也不用過這種囚犯一般的日子了。可是,他還是心有不甘,他什麽都沒有做,人生剛開始沒多久,他不舍得放棄自己的生命。

他將那光滑的物體抱在懷裏,抵擋了一部分刺向胸口的刺痛,朝上遊

去。

好不容易從湖水裏爬出來,格林斯潘的體力已經耗盡,暈倒了過去。

等他醒來的時候,他感覺到有一隻柔軟的手在撫摸他的臉。

微微睜開雙眼,格林斯潘看到了一個絕對不應該出現在山穀裏的東西。

一個嬰兒。

擁有火焰一般的赤色的雙眼,粉雕玉琢的身子,伸出的一隻白白胖胖的手正在摸他。

格林斯潘一下子清醒了。

“爹爹。”那嬰兒說道。

“什……什麽?你叫我什麽?”格林斯潘左顧右盼,沒再看到其他人。

“爹爹。”小胖手揮舞著,那小嬰兒露出一個燦爛的笑容,想要他的擁抱。

連老婆都沒娶過,卻突然多了個女兒,格林斯潘臉色古怪地站起來,在旁邊看到了碎裂成兩半的白色的蛋殼。

他有一個奇怪的聯想,這個嬰兒,是從蛋裏麵孵出來的!

這究竟是什麽怪物?

格林斯潘膽戰心驚地看著那個嬰兒,下意識地排斥它。

水裏去不了了,水裏的光源也不見了,他看到山穀的頂部的迷霧已經消失,或許這個嬰兒就是解開山穀陣法的關鍵。

大鷹在頭頂盤旋,打了一個呼哨,越飛越高,最後消失在他的視線裏,飛走了。

格林斯潘勾起一個微笑,重拾了信心打算爬上去。

這個時候,有一隻小手扯了扯他的褲腿。

“爹爹……”她隻會說一個詞,大大的眼睛天真地望著他。

雖然這個孩子跟自己半點關係都沒有,也不知道是什麽怪物,可是自己就這樣離開了,它能否獨立生存還是個問題。

格林斯潘心裏天人交戰了一番,決定還是把它一起帶出去,到時候丟給白雲依去養就行了,反正他們還沒孩子。

將小嬰兒用布條綁在身上,格林斯潘在山壁上攀爬,這一次,果不其然,不受任何阻礙,他從山穀底下爬了出來,天空中是熾烈的豔陽,空氣中飄散的草木的香氣,格外的怡人。

“終於出來了。”他長歎一聲,帶著小嬰兒循著過往的記憶,朝另一頭農莊的方向走去,他沒忘記那個榕樹林和蜈蚣窩,決定走最安全的路線,總不能從山穀裏出來,又陷入蜈蚣的包圍,最後還是把命給搭進去了。

碧綠的水稻田和菜地連成一片,連成一片的農舍前麵是一片荷葉田田的池塘,一旁的瓜架底下,雞鴨鵝成群地走過,房前屋後種著的桑樹已經高過屋頂,樹蔭底下,佃農正坐著喝茶,一派怡然自得的農家美景。

靠近南澤城的大道邊上坐落著一排食肆,食肆前麵幡旗飄揚,依稀可以辨認出上麵響當當的招牌“西域美食街”。戈薩斯和奧馬哈今天輪到值班,在店裏忙得滿頭大汗,眼看著客人絡繹不絕,又來了好幾輛馬車要打包進城裏去的,跑堂的都在忙,他們隻能親自上陣去應付客人。

“二掌櫃,那幫外國人吃飯不給錢。”有一個小二跑過來說。

“這個月第幾次了,唉,大老遠從皇都跑來我們這裏吃白食。”奧馬哈感覺自己頭發都要白了不少,以前是自己

吃白食,感覺就是虱子多了不癢,如今自己家王爺開的店,上了正軌之後就丟給他們兩個管,他們兩個從半點不通到最後能夠上手,經曆了常人不能理解的辛酸。

“叫廚娘去搞定他們。”戈薩斯說道。

治這些賴皮的,就得來個潑辣的,要是來的是金闕皇朝的客人搗亂,就得把國師王全一請過來,畢竟金闕人說話彎彎繞繞太難懂了。

格林斯潘看了不遠處的南澤城,猶豫了好久才確認自己並沒有走錯路,雖然在山穀裏不分日夜,可是他感覺自己最多就在裏頭呆了兩個月,不知道為什麽如今看到的景色有如此巨大的差異,成片的荒地上長滿了青綠的禾苗,路邊也蓋了一排食肆,人來人往,喧鬧異常。

他走到店門口,就有人熱情地招待他進去坐。

所有人都有些好奇地看著他,因為他肩膀上坐著一個**身體的小女娃,約莫一歲不到的樣子,瞳色火紅。

“小哥,你怎麽不給你家孩子穿上衣服?雖然現如今天氣暖和了,但是你也不能這樣啊,而且他那麽小,怎麽可以坐在肩膀上?”有個中年女人過來說了一句。

格林斯潘沒養過孩子,也不知道怎麽才是正確的,隻能把小孩放下來,笨拙地抱在懷裏。

“哎喲,一看就知道你沒抱過孩子,我教你……”那大媽還挺熱心,教了他如何抱小孩。

格林斯潘隻覺得心煩,他也不想帶這個小孩,趕快把他送出去就可以不用學什麽帶孩子了。

坐在店裏頭,夥計送上一碟開胃的醬菜,小女娃一看到吃的東西,雙手搖擺,嚶嚶嗚嗚的,顯然是餓了。

格林斯潘也是饑腸轆轆,翻山越嶺走過來,身上沒有錢,隻能靠野果充饑,別說那小嬰孩,更是需要食物。

“給我來碗溫熱的稀粥。”格林斯潘還算有點人性,給女娃兒點了一碗粥,結果那女娃嫌勺子喂太慢,抱著碗咕嚕咕嚕就把稀粥全喝下去了。

周圍的人看得都愕然了,一大海碗,成年女子恐怕都嫌多,她一個小娃娃居然喝完了。

喂完孩子,格林斯潘又點了幾個菜,叫了飯上來吃,期間那女娃兒時不時伸手偷吃菜,他稍微阻止,那女娃兒便癟嘴要哭,格林斯潘沒辦法,隻好任由她亂來,她塞了滿嘴的菜和肉,沒有牙齒,全是生吞下去的,沒有被噎住,吃得比他還多,連格林斯潘都覺得不太對頭,能在蛋裏頭生出來的孩子,果然不是正常的小孩。

兩個人把桌上的東西一掃而光,小二過來收拾碗筷,一邊笑嘻嘻地看著他。

顯然是等他付賬的樣子,他雙手一攤,沒錢,對那小二說道:“我認識你們老板西蠻王爺,讓他來付賬吧。”

戈薩斯一聽,又有吃白食的來了,氣不打一處來,走到格林斯潘的前麵,皮笑肉不笑道:“我看你長得相貌堂堂,不像是潑皮無賴,怎麽連一頓飯錢都不肯付?”

格林斯潘任由女娃爬到他肩上揪他的頭發,一雙眼睛平靜無波:“王爺不在,王妃在不在?都不在的話,國師也行。”

戈薩斯看他似乎挺清楚他們的底細的,看他的眼神又是一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