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之王

第一卷_第四十章 晚會,環保是主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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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壇塵封已開,碗(當然是從老瞌龍的“倉庫”裏取出來的)裏已經裝滿了酒,那就更不應該讓最上的功夫放在說話上!

酒過數巡,嘴巴上的各種功夫(有“說”、“吃喝”、“親嘴”、“放屁”等功能)就火力更猛了,所以不得不說,酒是件好東西,雖說很容易把心髒給燒壞。

老瞌龍在數碗進肚之後,把留給他們這段“期待期”給打破了,接住了小虎哥插過來的話鋒:“那隻烤鹿,我送給一個病人了。。。。。”

即是病人,為何還吃烤鹿呢?

“他隻是想吃一頓烤鹿,在他的臨死之前——”

他們麵麵相窺,很意外,又想盡量去掩飾自己的懷疑,所以表情變得很不自然。

大家都不說話了,靜靜地看著老瞌龍,因為下一個要講故事的非他莫屬了。

老瞌龍笑道:“其實,也沒有什麽好說的。我的一個朋友(當然也是樹人),一直很愛吃蘑菇烤鹿,很想吃烤鹿,但他有病,我一直很想滿足他,這又對身體不好。。。。。”

小虎哥不解道:“但你好像拚了命都想去滿足他的需求,似乎有點矛盾。。。。。。”

“對,”老瞌龍苦笑道,“因為他現在可以放心吃了。。。。。”

“難道他的病好了麽?”

“不是,”老瞌龍笑道,“他已經死了。。。。。”

他們又被嚇了一跳:死的病人,當然可以吃人和東西了!

“他已經死了一個月了。。。。。我一直想找隻烤鹿去拜祭他,但這片林子卻很少蘑菇烤鹿,我尋了半個多月,連它的影子都找不著,卻不料今晚。。。。。。所以不得不去偷你們的烤鹿。。。。。”

大家惋歎著,讚歎道:這樣,老瞌龍的強盜行為就變得十分之高尚和偉大了!

儍星星忍不住“嘩啦嘩啦”哭了起來,道:“老爺爺,您要是告訴我,我們早就把烤鹿雙手奉上了。。。。。。真是偉大的友誼啊~~~”

小虎哥眼淚如打破了的雞蛋,擁著老瞌龍哭道:“媽的,我真夠混賬的,一直把您給錯怪了。。。。。”小虎哥也至少給麵子,抹了兩把淚。

“我也差點要了

你們的命呀。。。。。。”老瞌龍笑道。

其實,老瞌龍並不是真的想要他們的命——沒有人會為了一隻烤鹿而殺人,那是禽獸幹的事——隻不過,老瞌龍在和他們交手的時候,雖然每一刀都刺要害,但總在離其三分之一的地方就收了回來,並沒有取人性命的意思。這就更深層地說明了,他的劍法也許真的還深藏不露的!

小虎哥再抹了一把淚,笑道:“那我們算扯平了!”

在這裏,還真的不得不讚一下小虎哥的廣闊心胸,無論多大的鳥雲,也蓋不過這片天空!

“那好吧!”陶小誌舉杯道,“讓我們為老瞌龍偉大的友誼而幹杯!”

“幹杯!!!”

於是,這篝火盛會繼續進行下去,歡樂是這盛會的主題,儍星星在跳著“五星舞”,其他高歌著“頑童歡遊”:“小小太陽高高升|我聚夥伴搞破壞|拾起小石子|去砸鄰家窗。。。。。。”

歡歌完畢,儍星星咬著食指笑道:“我知道一個人的嗓子特別的好哦~~~~”

“誰?”

“就是他!”儍星星指著陶小誌,“他唱的那首歌,簡直就是天籟之音,讓人的心湖泛起微微的漣漪,卻有如此的難以忘懷。。。。。。”

除了陶小誌不十分驚訝之外,其他人都目瞪口呆,幾乎把眼珠和舌頭掉了出來:這樣一個嬉皮笑臉的白癡,會有一副好嗓子?!

陶小誌不驚訝,不是因為太自信了,而是他知道,對於像儍星星這樣的“天真”女孩,說出怎樣的話來,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出於禮貌,他還是拱手笑道:“過獎,過獎!”

儍星星笑道:“我一直忘了問你,那首歌叫什麽了?”

“美麗的小星星!”

儍星星道:“那你就唱吧,今晚那麽開心。。。。。。”

火星星哼道:“恐怕那‘天籟之音’,把方圓十裏的所有動物的神經都給割斷了,還有花草也為之而凋謝枯萎了。。。。。。”

小虎哥笑道:“我最喜歡這種歌了,能一嚐其魅力,真是三生有幸。。。。。。”

老瞌龍也笑道:“那就來一首吧,聽著這歌兒,很容易讓我好睡眠。。。。。。”

“既然大家都讓我唱了,”陶小誌笑道,“我怎好意思拒絕你們的一番期待呢。不過,說句實話,我的歌聲比天籟之音好聽多了,特別養耳,簡直就是‘驚天地,泣鬼神’的那一種,不聽不知道,一聽不知嚇多少跳。。。。。。簡直要人飄飄欲仙、欲罷不休的境地。。。。。。。。”

掌聲,如流水般送出!

陶小誌清了清喉嚨,將所有有利於煽動情感的動作都誇張地預演了一下,然後那折磨神經的殺豬般的歌聲衝口而出:“有一個美麗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星星|他有雙溫柔的眼睛。。。。。。。”

和上一次唱歌有所不同的是,歌聲開始還比較輕快,像小河一樣“嘩啦嘩啦”的流,但漸漸的,這股聲流好像遇到了很多的石頭和高山,不斷變向,越來越細,越來越慢,甚至在某些區域裏還出現了斷流!

這是嗓子問題還是感情問題?

這時,附和的拍子(拍掌聲)也不覺靜了下來,儍星星也不跳舞了,他們幾個隻是靜靜地看著陶小誌,好像生怕製造出任何的響聲驚擾了他似的。

說實話,這般嗓子確實不怎麽樣,但那感情的“跌宕衝擊”及“斷流”都十分之震撼人。

這難道就是他的風格嗎?

他已經脫離了這個世界,迷離的眼神、轉型的聲線及冰冷的表情都說明:他的心已經飛遠了,至少不會在魔界裏。

那麽,他飛到哪裏去了呢?

夜,石頭村的小河旁拱橋之上月色之下,他曾與心愛的人一起高歌、遊戲,以及肉體上的纏綿,他完全占有了她,不隻是心靈上的。

這些記憶,就算是最麻木的人,在這樣的歌聲裏,也足夠和它纏綿了好幾晚。

思念是痛苦的,但人往往喜歡痛苦,這不叫犯賤,叫情調。

此時,他和記憶在跳舞。

歌,這是件神奇的東西。它不但能將你心底的感情釋放,還能把那沉澱的記憶撈上來,曬一曬。它是一張溫床,可以使你安然入睡;它是一把利劍,可以傷透你心;它是一部時光穿梭機,可以把你帶到以前和未來;它是一張賀卡,可以送給別人祝福與歡樂;它可以是任何東西,隻要你的感情可承載的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