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之王

第一卷_第四十一章 該吃飯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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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剛貼出的布告前擠滿了人:黃種人白種人藍種人黑種人男女老少農夫潑婦商人閑漢等等,什麽人都有,但也隻不過是十數人人而已,因為一個人在社會上可扮演的角色實在太多了!

這些人指手畫腳交頭接耳談論著,有的在構思如何將這消息以光速般的速度傳播出去,有的抱著頭哀叫,有的擺起了吵架的姿勢,有的沉默者甚至變得憤世嫉俗起來了!各種動作與表情十分豐富,因為一個人在社會上可變幻的臉譜實在太多了!

就是這十多個人,就足可見人言可畏:這裏是製造謠言的基地,是謊言的放大鏡,是地震的中心!

幾個人就可以組成一個圈子,一個圈子隻要投入一塊小石子,,就能產生漣漪,兩個漣漪相碰就會產生一個大漣漪,多漣漪聚成一個就能是整個湖動蕩不安!

也就是說這十數個人組成的小圈子,可是社會不安不容小覷的力量哦~~~•他們談論的,當然是布告裏的事。

布告裏,有一些文字和七副人頭畫(最大張得置頂,其餘四副小的在文字後麵一字排開)。

那張最大的畫像裏,是一個肥頭肥臉的人,八髭須,戴著一頂烏紗帽,笑得特別燦爛,簡直就像太陽一樣,因為他的大門牙是金子做的!

畫像下麵寫著:程金途。

奉天承運,魔帝詔曰:天道不再,魔道複盛!司職邪花縣催稅吏的程金途,清廉明潔,遵職重業,切受民眾愛戴,但在昨日履職期間,由於刁民逃稅抗稅,多方勞苦勸告未果,刁民豆盛等人冒犯魔律,將程稅吏殺害,並打傷打死官兵兩百多人,後逃之夭夭!其罪狀彌天,天理不容!今斯布告,廣播天下,希望民眾協助朝廷,多留心,有他們行蹤立即報告官衙,並與犯罪分子不懈鬥爭者,必有重賞!若藏匿罪犯者,必誅其九族!希望汝眾與朝廷多方合作,盡快破案,還程稅吏一個公道!以下是通緝罪犯的詳細資料。

(以下有六副小的人物畫像,畫像下附加一些說明文字)。

豆最(也就是豆爺了):邪花縣小豆村人氏,長著一張表麵熱情實際怕事的臉,畏首畏尾是其最重要特征,但請市民注意:他殺人的時候可從不拖泥帶水,手起刀落十分了得,否則怎會有這麽多英勇的士兵死於其手下呢?

豆冠:豆最之長子,有著一皮包骨的高身材,像竹竿更像枯稻草,風一吹就斷,但別因此就忽略了他,在殺人的時候,他可是嗜血如命殺人不眨眼的禽獸!這就是邪魔域美好社會環境所誕生的心理變態之青年!也許是他過慣了美好的生活,非要製造一些社會不穩定因素出來,從父殺人,實為人渣邪魔域之不幸也!希望其社會犯罪心理曆程,能給當今青少年一個警醒、啟示和教育,若然,則是國家幸甚也!

豆季:不用說,是豆最三個兒子最小的一個,也就是最愛搞“惡作劇”的一個,如果殺人也是一種“惡作劇”的話!你從其天真無邪的臉蛋上,或許能找到人類的美好理想,但當你閉起眼睛安眠的時候,忽然一驚:原來這是噩夢!夢想終究是夢想,破滅總是會比實現來的快!當我們看到一個天真無邪的少年拿起了刀的時候,當我們看到他變成冷血殺手的時候,我們又會有怎樣的心情呢?我們被告知:夢想破滅了。。。。。。

未名:他,姓名貫籍不祥,綠種人,身高三四尺,頭戴木藤箍,四角眼,手提三尺蒼蠅拍,表麵上貌似三歲孩童,其實實屬妖怪中的精品,即是“妖精”了!別對他的身高和不可一世的憤怒妄加評論,看不起他,你的臉或許要變得和和豬頭差不多!他身材所透露出來的怪異特征,正說明他是一個殺人狂魔的最好佐證,這些都是不必說的!要說的是,若有人知道他是何方神聖或線索的話,最好與衙門聯係,為社會除害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嘛!

未名:一張白癡的笑臉,成為永恒的微笑,能將嘴角的功夫發揮到如此境地的,真的非他莫屬了!他,貫籍姓名不祥,離六尺不遠的身高,手提六尺多紅纓槍,表麵上貌似一個十足的瘋子,實際上也是不折不扣的瘋子,隻有瘋子才有那麽燦爛的笑容!無論是罵人或被罵,打人或被打

,他那白癡笑容永遠掛在臉上!或者,他笑的不是別人或自己,笑的是女媧:為什麽要把像我一樣白癡的人創造出來?!

未名:看到這張臉,或許你們誤以為畫師的技藝不過如此,竟將一個殘暴的凶犯畫成了美麗可愛的少女,實為一種不可饒恕的罪過!但是,我可以肯定告訴你們:這不是畫師的錯,而是這少女的錯,甚至是她娘的錯——為什麽把這麽一個殺人如魔的女孩生出來呢?!漂亮的女孩,可愛也是錯,掛在一張傻氣的臉上更是大錯特錯!請你們不要被她可愛的形象所迷惑,這不是寵物,而是殺人犯,一個殺人犯也配得起“可愛”二字嗎?!這個事例,或許可給我們這麽一個啟示:人不可貌相也!

這就是這張布告的全部內容。

這群數十個扮演社會幾百種角色的人,漸漸將議論的矛盾收回來,仔細記住布告裏德精妙用語,然後突發靈感,懷著一顆傳謠的心,各自散去了,而另一群外圍的人,不斷湧進來,組成了一個新的圈子。

++++++++++++++++++++++++++++++++++++++++++++++++++++++++++++++++++++++當陶小誌進入通魔鎮之後,心裏麵的落差終於找到平衡了:因為和這裏相比,城外遇見的白種人、魔物人和魔獸人根本就不算什麽,這裏才是妖魔鬼怪的天堂——什麽樣的人,什麽樣的獸,什麽樣的物以及這些人、獸、物之間發生的事情,真實應有盡有,一句話:魔界大了,什麽樣的鳥都有!

陶小誌正是被這些像神話故事裏的幻想產物輪番衝擊,是他的腦袋也變得混混沌沌,身體也隨之失去了平衡,跌跌撞撞、磕磕碰碰,腦袋忽仰天忽藏於*,根本就不像牽著馬的樣子,倒是反之比較妥當。

大家都對陶小誌這種瘋瘋癲癲的狀態習以為常,不看別的,看一下他的白癡笑容就知道了,所以沒有人對他的行為妄加評論。

倒是小虎哥有個不錯的提議:不如去吃飯啦!

傻星星卻堅持反對,理由是:逛完街再作理會!

一個愛吃飯的人和一個愛逛街的人吵嘴,恐怕是在所難免的了,誰叫她們都認為自己的理由是理直氣壯的呢!

不講道理的女人,恐怕都認為自己是真理的主宰吧!

也不知道這句話得罪了多少的女人啊~~~剩下的兩個男人,也不過來勸架,以來他們無能為力,二來他們明白:兩個女人吵嘴,真的是她們自己的事,自己的事,當然要自己解決!

於是,他們隻是靜靜地聽著,在大街和人流的正中央。

開始時,周圍的人流並不怎麽理會他們,照樣流暢無阻,就像是水流遇到鵝卵石一樣。但漸漸的,人流的流速也慢了下來,甚至停頓在他們周圍,四麵八方逐漸以他們為中心靠攏過來,似乎他們四人變成了泉眼之中心蓄勢的人流就要向天上噴射而出!

行人圍著他們,熱烈地吵鬧起來,對他們指指點點,恐懼、猙獰、卑鄙、奸笑等等各種表情盡掛在這些人的臉上,一瞬間,他們成了眾矢之的,各種鋒利刻薄的話從四麵八方鋪天蓋地而來!

陶小誌和火星星趕緊推掉擠過來的人流,嚷道:“吵嘴而已,吵嘴而已,沒什麽好看的,也沒有什麽好聽的(都是髒話),大家請各自散開吧!”

陶小誌認為:可能是由於某幾個愛管閑事愛聽八卦的大嬸阿姨佇足觀看,才招來了更多閑著沒事幹愛湊熱鬧的人和那些後來又想知道發生什麽事的人,所以就導致了現在圍觀的人越來越多的。所以說,大街之上真的不是一個吵架的好地方,如果你不想被人當做謠言的對象的話!

奇怪的是,這麽對人圍觀實在太怪異了,難道她們的髒話對戰有一種讓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但她們現在的感覺是:這裏既吵鬧也擁擠,簡直到了讓人窒息的地步!

現在,她們兩人的吵嘴已經聽不見了,因為有幾百張嘴插了進來,然後再匯成如雷一般的噪音,向四周擴撒,一浪接一浪!

為什麽一場小小的吵嘴,會引發幾百張嘴的亂戰呢?

這可

能是他們四人現在最頭痛的事了。

3但是,情況並沒有像吵嘴那麽簡單,因為傻星星和小虎哥的吵嘴早就停止了,而周圍千百張嘴還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事情變得越來越有趣了。

陶小誌的喊聲已經沒有人聽見了,人潮和噪音如惡浪一般撲打過來,是太比想象中的還要糟糕,他們不被人群擠成了*子,也會被踩成肉醬!

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用暴力,以暴製暴!

生存之道,硬本領才是硬道理,暴力無疑是“硬”的最傑出代表之一。

暴力最講究“鐵血”,“鐵”就是“武器”,“血”當然是“血液”,也就是說要用武器去殺出一條血路來!話句話說,要以暴製暴,流點血是在所難免的了。

誰都不想用血換來代價,但還能有什麽辦法呢?

暴力在人類誕生之前,就十分的流行了,即使人類滅亡了,還是要繼續流行下去,這是很難改變得了的,隻有去接受並且適應!

但當他們要使用的時候,情況好像發生了變化。

——因為一聲吆喝,尖聲入骨,人們安靜得就像睡在暖陽裏的小貓一樣!

這不是魔法,卻魔法更厲害!

什麽人的吆喝那麽厲害?!

吆喝者並不厲害,隻不過是一介唱官,但他吆喝出來的人,確實有足夠的攝魂之力的,雖然是在某一個細小的區域內才有效。

來的當然是一味還不算微不足道的官員,和一般的官員沒有什麽不同,除了假仁假義的表情還是假仁假義的表情!

官員經過,當然要行禮,陶小誌等人就趁著這般有力的時間溜了出去,找了一個很少人的角落喘大氣。

“我都說了去吃飯啦~~~”小虎哥抱怨道,“越往人多的地方去,就越麻煩,一屁股的麻煩!”

有理!大家都不得不讚小虎哥的先見之明,這不是人人都有的,即使是白癡腦袋,也有曇花一現的智慧!

“對!”陶小誌點了頭道,“不吃飯我們就麻煩了,現在該是肚子餓的時候了。。。。。。。”

小虎哥笑道:“我知道一個地方,那裏的飯菜簡直天下一流!”

“那麽你來過這裏了?”陶小誌摸著下巴道。

“那當然!”小虎哥拍著他的肩膀和自己的胸膛,“四海為家的我,當然去過很多地方,就連通魔鎮的衙門我也去過。。。。。。”

“到底在哪裏啊?”傻星星道。

“去了你就知道了——”

於是,他們就跟著小虎哥走了。

噪音,從前麵來,人頭攢動的場麵也十分壯觀,因為那裏是政府發布誇大的好消息和埋葬的壞消息的地方——布告欄。

“我們去看看吧~~~”傻星星笑著提議道,非常的真誠,因為它發自一顆好奇而天真的心。

依照小虎哥“越是人多就越麻煩”的原理,傻星星得到的是更多的白眼,自討無聊。

路,要拐的彎越來越多,行人也越來越少,所以也就辦得越來越遠了。

他們也累得滿頭大汗。

殺星星也重複剛才的一問,這會兒得到了打架的諒解了。

“按照常理來說,”陶小誌道,“人越少,地越偏,應該不會有酒家吧。。。。。。。”

“說的不錯!”小虎哥同意道,“但要是有很多人去,我們也消費不了——價格肯定不菲。。。。。。有些怪癖的老板,就是喜歡每天做幾樣菜,招呼幾個人呢,就這樣過日子的,做的小生意。。。。。。”

有理,亦無理,不好妄加評論。

不覺間,他們走到了一條死胡同,還有一條跛腳的狗可憐地看著他們。

“這就是你所言的‘酒家’?”火星星都不得不發脾氣,雖然這在正常不過了。

小虎哥笑,大笑,笑得肚子痛了:“嘿嘿,別擔心,還有更精彩的呢——”

忽地跳出了數十個官兵,堵住了胡同的唯一出口,拿著雪亮的刀對著他們。

陶小誌摸了摸下巴,苦笑道:“看來真的該吃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