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鬼警

第八章 蛇魂常山與同生契約

第八章 蛇魂常山與同生契約

隨著契字一出,我左右雙手十指各冒出一滴鮮血,交織在一起,與此同時,我感覺與小蛇多了一絲若有若無的聯係。

“大哥,快救我。”我心底嚐試著呼喚道。

“嘿嘿,王蛇兄弟啊,雷霆破邪針專破邪術,大哥我也無能為力啊,你自求多福吧。”小蛇嘿嘿一笑,在我左臂上盤了下來。

“不能破除,那你誘我與你結拜做什麽?”我氣呼呼的說道。

“嘿嘿,大哥我身軀被毀,單憑靈魂狀態根本抵擋不了雷電之力,所以大哥隻能暫寄在你身體裏了,咱倆簽訂了同生契約,你的身體也就是我的身體了,有身體保護,靈魂才不至於徹底消散開來。”小蛇嘿嘿一笑說道。

聽完小蛇的話,我怒聲說道:“坑爹啊,常山,我艸你奶奶,我要與你解除契約。”

“晚了,同生契約一經簽訂,解除不了,除非你死,當然,你死了我也活不了,還有,我們現在同生共死,血脈相通,你奶奶就是我奶奶……”小蛇不急不緩的說道。

“艸草艸,日了,常山,你大爺。”我欲哭無淚的罵道。

到得現在,我才知道,自己被這個便宜兄弟徹底坑了,感情他與我簽訂契約純粹是為了借宿我軀體,我一點好處都沒得到。

過了一會兒,可能常山覺得欺騙我契約有點過意不去吧,他小聲安慰我:“王蛇兄弟,其實與我締結同生契約你也不虧,兄弟我能耐可大了,什麽搬山填海翻江攪浪,我都會…”

“能將電流給我切斷嗎?”小蛇話音未落,我有氣無力的說道。

“呃,兄弟我身軀被毀,靈魂又被那王祖閑封印了十八年,早就弱到了極點,因此魂力被削弱到了極致,暫時除了驅物障眼等幾個小法術外,其他的都施展不了,這雷霆破邪術屬於高級法術,我破不了。”小蛇不好意思的說道。

小蛇雖然說破不了,我卻非常高興,因為我剛剛聽到什麽法術,這簡直像是進入了神話世界一樣。

如果換成昨天,我肯定不會相信,可是今天淩晨我都見過鬼了,那再出現什麽法術妖術也就不那麽令人震撼了。

而且他剛剛說驅物,這一聽就是控製物體的法術,那什麽雷霆破邪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電流機可以停下來了。

想到這裏,我急聲說道:“常山大哥,看到那邊那個盒子了沒?上麵有個紅色按鈕,你控製個物體撞它一下。”

“不撞,我就僅剩一點魂力了,還要留著保命呢,不能平白無故的浪費了。”小蛇腦袋搖的跟撥浪鼓似的。

“常山大哥,你信兄弟一次,隻要按下那個按鈕就可以破除雷霆破邪術,如果再不破除的話,兄弟我就要崩潰了,到時候我死了,你也活不了。”我苦口婆心的勸說道。

此時,經過這麽長時間的電流刺激,身體好似已經適應了這種疼痛一般,變得不像一開始那樣難以忍受了,否則我還真沒有功夫在這裏跟常山瞎扯。

經過我的苦苦勸說,常山終於同意用驅物術按下紅色按鈕了。

隻見常山蛇頭聳立而起,蛇口一張,一道黑氣從蛇口中吐了出來。

“疾”蛇口中輕輕吐出一個字來,與此同時,那道黑氣飛速團成一個球,朝紅色按鈕撞去。

“砰”的一聲,電流機停止了工作,我整個人癱軟下來,感覺全身如散了架子一般。

常山蛇眼一瞪,興奮的說道:“真的,兄弟,你居然能破除雷霆破邪術,好厲害,這到底是一件什麽法器?”

此時沒有了電流的摧殘,我腦袋清醒了不少,瞬間便想明白了常山將插在我身上的治療針當成了破邪針,於是跟他解釋道:“這是電流機,能夠發出類似雷電的電流,它並不是法器,而我身上插著的也並不是雷霆破邪針。”

“原來如此,我說為什麽雷電之力這麽弱呢?原來並不是雷霆之力啊。”常山點頭說道。

我翻了翻白眼:“大哥,這還弱嗎?剛剛我可是差點被電死啊,不說這個了,您趕快用驅物術幫我解開繩索,用不了多久我的仇人就進來了,必須在他們來之前逃脫。”

“怕什麽,有哥在呢,待會兒,來一個殺一個,來兩個殺一雙,一根繩索而已,哪用得著驅物術啊,看我縮骨術。”常山說著朝我手腕吐出一道黑氣來。

一股冰涼的感覺傳遍左臂,與此同時,我感覺左臂飛速的瘦了下來。我知道這是縮骨術起作用了,趕緊使勁將左臂抽了出來。

之後,我將身上的繩索全部解開,將插在身上的電流針也拔了下來。

我並沒有輕舉妄動,三院的大門都是從外麵反鎖的,從裏麵根本打不開,因此,我隻能等楊玉華他們來檢查的時候逃走。

從他們離開已經差不多五分鍾了,我估摸著他們也應該快來了,趁著他們還沒來,我在想一件事情。

那就是要不要將趙良和楊玉華殺掉。

趙良不顧法律,肆意殺我,而楊玉華也為虎作倀,加害於我,兩人可謂罪有應得,可是我並不是法院,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

就在我猶豫不決的時候,常山隨口說道:“王蛇啊,兩隻雜魚而已,殺了就是了,人活一世,就應該瀟瀟灑灑隨心所欲,哪那麽多顧慮啊。”

“不行,我是人民警察,豈能做這種違法的事情?”我毅然反駁道。

“人民警察?那你為何淪落到這種地步?你幹過什麽違法的事情嗎?你那什麽法律保護你了嗎?”常山不屑的說道。

常山的話說的我啞口無言,從出生到現在,我從未做過一件違法的事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到頭來卻落得被送入精神病院的下場。

而趙良他們視法律於無物,目無法紀草菅人命,卻仍然逍遙法外,坐享榮華。即便我逃出去指證趙良與楊玉華違法,恐怕他們也不會受到什麽懲罰,而我仍然會被當做一個精神病再次關押起來。

但這能成為我違反法律的理由嗎?

不能!

法律是需要我們所有人共同捍衛的,而作為人民警察,我更不能知法犯法!

想到這裏,我輕歎一聲,暗自搖頭說道:“罷了罷了,他們殺我未成,屬於殺人未遂,依照法律並不會被判死刑,我就將他們打成重傷算了,他們要殺我,我將他們打殘也不為過,就當正當防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