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深寵,萌妻賴上門!

第二百七十八章 淩昊煜的悲慘童年

“可是……”江雅瓏嘟了嘟嘴,快步走了上去拉住雷老爺子胳膊搖晃,“舅舅……”

雷老爺子雖然心疼江雅瓏,可這並不代表他就會因此寒了跟隨了這麽多年的忠叔的心,他隻是皺眉,“行了,阿忠你去忙吧,秦嫂去幫小姐衝杯咖啡。”

吩咐完一切,雷老爺子想了想還是對江雅瓏道:“小雅,舅舅知道你現在委屈,可是阿忠是跟隨了我多年的手下,他對雷家忠心耿耿,就是你表嫂也要恭恭敬敬的喊聲‘忠叔’。”他不想讓江雅瓏因此成為眾矢之的。

忠叔在雷家的聲望一點不比雷夫人差,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就像雷老爺子說的一樣,就算是雷夫人也要恭恭敬敬的喊聲“忠叔”,這不僅是因為忠叔跟隨了雷老爺子這麽多年,更重要的是他足夠衷心。

“哦。”江雅瓏知道哪怕是她再撒嬌也無濟於事,於是不清不願的哦了一聲,垂下眼瞼遮住眼中的憤懣,她從來沒有受過這麽的屈辱,哪怕是身為江家小姐的時候,傭人就該有傭人的樣子,讓一個傭人騎到主人的脖子上簡直蠢透了。

不過她也知道現在她沒有辦法改變任何人的想法,而且她也能想得到,如果她繼續揪著不放,很可能讓雷老爺子不滿,說到底,她之所以能夠住在雷氏莊園,能夠衣食無憂,繼續享受大小姐的待遇,都是因著雷老爺子的關心愛護與憐惜。

為了一個傭人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那絕對不是她江雅瓏會幹出來的事情。

“我知道了舅舅,是我不對。”江雅瓏充分發揮小女孩該有的天真爛漫,輕輕吐了吐舌頭,“我一會兒給忠叔道歉。”

“這就對了。”雷老爺子摸摸她的頭,無比欣慰,小姝唯一的血脈,就該有小姝的活潑善良勁,若是雷老爺子知道江雅瓏就是隻芝麻湯圓,也不知道會怎樣。

雷夫人一直冷眼旁觀,雷老爺子因為愧疚迷了眼,恨不得將江雅瓏想成一朵純潔無瑕的白蓮花,然而她這個旁觀者卻看的清楚,江雅瓏妥妥的就是一朵黑蓮花。

這一刻,雷夫人無比的慶幸,幸虧雷勁琛沒有跟江雅瓏在一起,辛虧雷勁琛跟樂小汐在一起了。

雷家人口簡單,雷老爺子隻有兩個兒子,大兒子雷俊鬱,小兒子也就是雷勁琛已經去世的爸爸,而雷俊鬱到現在還沒有孩子,老二家也就雷勁琛這一個孩子,這樣簡單的人口,在豪門算是一個例外。

雷俊鬱並沒有隨了雷老爺子,空有一張還算耐看的臉,卻沒有什麽才能,讓他拿著分紅浪蕩還行,若是將偌大的雷氏交到他的手中,不過幾年就被謔謔光了。

所以,雷家這盤棋雷老爺子很明確的表示將來要交到雷勁琛的手中。

可以想象,將來的雷少夫人將是怎樣的一種榮耀。

也因此,雷家對將來的少夫人家世要求並不嚴格,隻要她身家清白、品行良好就ok,這也是樂小汐為什麽能迅速入住雷家的原因。

江雅瓏到底有沒有去給忠叔道歉,雷夫人已經不感興趣,她隻是打定主意,以後一定要讓雷勁琛離江雅

瓏遠點。

沒有對比就沒有優勝,將江雅瓏跟樂小汐一對比,雷夫人就發現樂小汐有多好,那個孩子善良,耐心有愛心,給孤兒院的小女孩捐贈衣物就看的出來,而且她對雷勁琛衷心卻沒有什麽壞心,當然,最後一點很重要,並且她有一種凝聚人、化解恩怨的力量,就比如說江家跟樂安蘇的關係,就比如說她跟莊蓉蓉的關係,雖說現在莊蓉蓉依舊風言風語,但總算是不給他們使絆子了。

越想雷夫人越覺得樂小汐這個兒媳婦一定要盡快拿下,於是她連忙給雷雷勁琛發了條短訊,無非是告訴他盡快跟樂小汐完婚之類之類的。

自然,江雅瓏不知道她是如何想的。

雖然覺得向一個下人道歉很掉麵子,但為了給雷老爺子留下一個乖巧的形象,她不得不憋著口氣去給忠叔道歉。

不論什麽人、不論什麽事,忠叔仿佛永遠都是同一個表情,江雅瓏看的恨不得衝上去將他虛偽的麵具撕碎。

回到雷老爺子給她安排的房間,江雅瓏一陣氣急,她重重的將自己甩在**,伸出遮住臉上的狠厲與陰毒。

樂小汐,你以為這就結束了嗎?不,我一定會讓你付出代價!想要跟雷勁琛在一起,你去死吧!

她早已經不是之前那個婉約的女人,做什麽事情都要顧及麵子、顧及自己的身份,她也早就不是那個心心念念想要跟雷勁琛在一起的女人,她的身份早就注定了她永遠跟雷勁琛沒有了可能,可是,她不如意,那對狗男狗女也別想活的瀟灑。

江雅瓏從**一個打挺坐了起來,單手撐著下巴抵在床頭櫃上,一雙杏眼瑩潤勾魂,她隨手擺弄著自己的衣擺,眼睛盯著窗外的花園,眸底閃爍著點點寒光。

……

另一邊,被雷勁琛囧暗戀治愈了的淩昊煜終於放下了手中的酒瓶,樂小汐眼睛一亮,從她找到淩昊煜開始,他的手中就沒有離開過酒,難道他想開了嗎?

確實,淩昊煜想開了,或許是因為有一個同道中人陪伴著他的緣故吧。

那雙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看著一臉擔憂的看著自己的樂小汐說:“不知道你記不記得,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在這個牆角。”

淩昊煜是個孤兒,嗯,確實是個孤兒,雖然他有父親母親。

淩昊煜時常想,他的母親非常漂亮,怎麽會嫁給那個一文不名還酗酒暴躁的的父親。

淩昊煜對母親的記憶並不多,隻是記得他的母親並不喜歡他,甚至將他當成近乎汙點的存在,時常虐待他。

大冷天的,他穿著單衣,腳上也沒有鞋,臉頰凍的紅彤彤的,渴望地看著小朋友穿著的新衣服,每當那個時候,他母親都會瘋狂的打他,說他是個孽種,還不如死了算了。

那個時候,淩昊煜恨、怨,他恨不得像母親時常咒罵的那樣,死了算了。

他從小就不被人喜歡,更不討自己的父母喜歡。

終於,那個總是邋遢渾身酒氣暴躁無常的父親因為酒精中毒死了,而那個時常挨父親打、又時常打他的母親

則毫不猶豫的離開了那個破敗的家。

一夕之間,他沒了父親、跑了母親,要是別的小孩肯定會哭天搶地、肯定會痛苦不堪,可他沒有,他隻覺得解脫。

以後再也不會有人喝醉酒就打他,再也不會有人揪著他的耳朵罵他是倒黴種、是掃把星,罵他還不如死了算了。

看著被村裏人抬回來父親的屍體,看著破敗的家,淩昊煜卻笑的瘋狂,真好,他想,再也不會有人打我罵我了,我想怎麽活就怎麽活,甚至,他還狠狠的踹了一腳已經冰冷的屍體。

他沒有鞋子穿,於是扒了屍體的鞋,他沒有衣服穿,於是扒了屍體的衣服,隻挖了一個坑將那個早就該死的男人**著扔了進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給我,咱們互不相欠了。

從此以後,淩昊煜開始流浪,那是他還隻是一個七八歲的孩子,而且因為長期吃不上什麽東西,瘦瘦弱弱的像隻小貓咪,渾身上下都沒幾兩肉。

這麽一個小東西卻成了乞丐,他像一隻流浪貓似得,翻垃圾桶、偷別人家曬在院子裏的紅薯幹、白菜邦,跟野狗搶食、跟乞丐搶食,總之,沒有他沒有幹過的事情。

不過雖然飽一頓餓一頓,甚至有時候還會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卻覺得無比的幸福,因為他終於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個乞丐也是被欺負的那個。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個相對富裕的村子,穿著一雙大的有些誇張的鞋挨門挨戶的乞討,但他並沒有得到多少東西,還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著討到的半個餿滿頭,揉著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個角落準備吃飯。

就在這時,三個乞丐出現在他麵前。

他們要他的饅頭。

餓了一天的淩昊煜哪裏會給,死命的護著饅頭,於是他被打了,三個乞丐你一拳我一腳,下手沒有輕重,這些打,淩昊煜挨了,他的滿頭,也沒了。

他身上的傷足足過了一個多月才好了點。

還有一次,他在垃圾桶裏扒拉出一截紅薯,正準備吃,就把突然出現在眼前的一雙垂涎的綠眼睛嚇得差點丟了魂。

那是一條流浪狗,雖然跟他一樣瘦的皮包骨頭,但卻比他足足大了兩圈,它流著涎水,眼睛死死盯著他護在懷裏的紅薯,齜著牙對他狂吠。

小淩昊煜警惕的將紅薯護在懷裏,皺眉,“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聲。

“這是我的!你不許搶!不給你!”

他竄起來就跑,野狗風一樣追在他的後麵。

他又渴又餓,而且他的兩條腿怎麽能跑的過野狗的四條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個猛撲將他撲倒在地,迅速的叼著因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紅薯,迅速消失在了街頭。

小淩昊煜紅著眼睛盯著野狗離開的方向,最終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後一抹眼淚,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這就是他的童年,一個悲慘的讓他從來不去觸碰的童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