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裏,有我奔跑的青春

§嘈雜紅塵裏的細膩智慧

§嘈雜紅塵裏的細膩智慧

英國倫敦郊區有個著名的小鎮叫伯明鎮,小鎮雖不大,但商業發達,人傑地靈。這裏聚集著許多前來“淘金發財”的年輕人。

不知從哪天起,伯明鎮陸續來了幾個不知名的潑皮。

他們的到來使得原本安寧的小鎮一下子嘈雜起來,就像一堆碎石,被莫名的力量扔進了平靜的湖麵,然後便蕩起層層漣漪。

他們的惡作劇是這樣的:挨家挨戶地要吃的,不給吃的就不走,給了吃的又會把垃圾丟得到處都是。沒過多久,街道上就一片狼藉。

這還不說,他們接下來的行為更加過分。在一座簡易的台子上,他們不知從哪裏搬來了幾麵破鼓和髒鑼,然後便廢寢忘食地開始了他們的“音樂”生涯。

小鎮上的人們叫苦不迭,於是動用了大批警察來維持治安,將他們趕走,扔了那些破玩意,但過了沒幾天,他們又出現了,好像故意與大家過不去的樣子。

小鎮的人越來越少,好好的伯明鎮被攪成一攤爛泥,缺乏快樂與生機。

在緊挨著他們“音樂平台”的一棟居民樓裏,住著一個失意落魄的音樂愛好者,他的名字叫做戈登,他想考取倫敦音樂學院,但因分數太低未被錄取,無奈之下便離了家,躲在這個角落裏繼續他的音樂創作。

潑皮們的出現同樣影響了他,他覺得自己應該出去,狠狠地揍一頓這些不知好歹的“瘋子”,因為,他們產生的嘈雜聲音完全打斷了他的思考過程,他不得不一次次地罷筆,幾天幾夜過去了,紙板上依然是空空如也。

他瘋狂地衝到街道上,那幾個調皮的無賴們,依然樂此不疲地在進行著自己的“音樂偉業”,街道上沒有幾個人,人們離開得差不多了。

戈登跑到他們麵前,對他們大聲吼道:“混蛋,趕快給我停止,唱得難聽死了。”幾個無賴根本不為所動,戈登累了半天,抓了這個,跑了那個,狼狽極了。最後戈登腦筋一轉,有了主意:“你們聽我的,我讓你們誰先唱就誰先唱,你們比賽一下,看誰唱得好,如果誰唱得好,我今晚請誰吃大餐。”

這樣的話一出口,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全力配合。戈登要求他們每個人都表演出自己的拿手好戲。第一個唱了一首歌,很動感的那種,第二個則扯著嗓子亂喊,讓人聽起來毛骨悚然,最後一個的表演吸引了戈登的注意力,隻見他故意將頭發甩了甩,然後大大方方地扭動著腰肢,一邊唱一邊扭,將肢體語言如此自然地運用到唱歌中,戈登還是第一次見到。

那天傍晚,戈登的思緒前所未有地活躍,他破例請所有人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第二天,戈登邀請他們繼續進行他們的“音樂偉業”。

伯明鎮的人們驚奇地發現,在這眾多的潑皮無賴中,不知何時多了個打扮體麵的年輕人。一開始,他還穿戴得整整齊齊,但到後來,他衣服也髒了,領帶也歪了,鞋子也破了,儼然也成了無賴中的一員。

一個月後,人們再次驚奇地發現,在那座“音樂平台”上,不知何時添了許多新置的鑼鼓,一個叫戈登的年輕人,帶領自己新組建的“瘋狂樂隊”閃亮登場。他們的表演雖然沒有章法,卻比原來多了許多耐聽的韻味。開始時無人問津,到後來,台下擠滿了人,附近的媒體也爭相前來報道。

半年後,戈登為自己創建的這種音樂風格起了個好聽的名字——“搖滾”,這樣的音樂表現方式需要將豐富的肢體表現力與音樂元素相結合。

如今,搖滾早已經風靡全球,它的產生,為城市族群提供了一種無法比擬的宣泄方式,更是帶來了對音樂的重大變革。可以這麽說,20世紀70—80年代是搖滾的年代,無數搖滾歌星應運而生,他們為搖滾業的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在嘈雜的紅塵中,那個隻有18歲的年輕人戈登,用無比細膩的智慧挖掘出了音樂極具力量的另類表現方式,滿足了人們對音樂的新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