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世情劫之浮生盡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登徒子?

江宇航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呢?

他應該算是很有辦法的一個人。

除了性格逗逼,他也並非如我前麵所交代的那樣一無是處。

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跟他正麵交鋒多次,我好像,次次都不是他的對手。

剛開始認識這個人的時候,我並不怎麽喜歡他。

隻是,每次我都搞不懂自己,他怎麽每次都能在我身上達到他的目的。

比如一起吃飯,比如一起打球,再比如一起上自習,甚至一起打遊戲。

可能,他的身上,有太多老楊所具有的特質,又或許,我根本從來就沒有討厭過他。

軍訓結束以後,江宇航不再那麽癡纏我了,但是,他總會通過各種渠道約我一起打籃球。

第一次,他約的非常正式,我沒去。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我仍舊沒去。

隻是,他經常打球的地方就在我們K3女生宿舍前麵的籃球場,就算我從來都不會刻意去看他打球,但是對於一個視籃球如生命的人,我不可能自己永遠也不去打球。

網店的生意慢慢好起來,我每天忙得團團轉根本就沒有那麽多時間玩籃球,小身板長期不運動,靈活性已經慢慢降了不少。

那是開學以後的第六個星期。

一個絕美的黃昏,天氣非常好,晚霞滿天,我懷裏抱著籃球,慢悠悠晃到超市買了兩瓶水,

籃球對於我來講,除了是一項愛好,它更像是我的摯友。

開學這麽久都沒有做過熱身運動的我,決定要好好打一場球,打到傍晚,打到不醉不歸。

我先在籃球場邊調整了一下呼吸和狀態,熱身的同時運了運球,慢慢進入狀態尋找摸球的手感。

在正式開打之前,我隻是習慣性地先練了練投籃,籃球場上,主力軍還是男孩子,似乎並不能看見多少女生。我一個遠投,球飛的有點高,一個人似乎很好心地撿走了我的球,待我來不及要回來,球已經又被人搶走,緊握在了手中,我等待片刻,那個拿球的人似乎並沒有要還我球的意思,我循著視線望去,視線的盡頭居然是他——江宇航。

那個登徒子。

他怎麽會在出現在這球場上?這未免也太巧了吧。

我看他的同時,他也朝我看過來。

球在他手中,而他,並沒有立即就將球還給我。我愣在原地,沉默的氣氛伴著我一絲不耐煩,場上的空氣瞬間定住,我站在原地與他形成一種對壘。

他挑了挑眉,朝我挑釁地一笑,做了一

個傳球給我的假動作,瞬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往前跑了三步,如果他直接上籃,不出意外的話,那將是一個很漂亮的三步上籃。可是,出乎意料的,他似乎隻是想要吊吊我的胃口,他並沒有選擇直接上籃,而是,動作極其迅猛地做了一個180度的旋轉轉身,正麵朝向我,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做了一個漂亮的拉杆上籃,整個動作,一氣嗬成。

嗬嗬。

我瞬間笑了。

這是有人來砸場子的前奏不是?

我知道這小子的意思,這是要來挑戰我來了。

我迅速跑到他的前麵,準備搶回我的球,再給他示範示範什麽叫做真正的打球。省的這小屁孩在我麵前,魯班門前玩弄斧,關公門前耍大刀,丟人現眼。

誰知,他似乎看穿了我的意圖,仍舊沒有還我球的打算。

他單手持球,做了一個張開雙手的動作,球從他的後背滑到了另外一隻手上,他隻輕輕一用力,球就在他的指尖飛轉起來「想要球啊?自己過來搶!」

「單挑?」我皺了皺眉頭。

「沒錯。」他輕聲笑道。

我輕輕一笑「我先讓你三招,省的待會你哭的時候說我欺負你。」

他錯愕了幾乎一秒,待他完全聽懂並回味過來我剛剛說了什麽時,開心地笑了。

「這麽囂張?」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翹起下巴,很是有點驕傲。

「好,姑且相信你有這實力。不過,要想讓人信服,你先搶到球再說。」

運球一個來回,我跟他已經形成鬥牛的局勢。

這人的動作這麽花架子,估計也就隻是個繡花枕頭而已,我姑且就用平時練球時的三分認真,來玩玩我麵前的這個讓人討厭的家夥。因為我覺得,他也就值我這三分認真。

不過,他的運球卻相當穩重,根本就絲毫沒有“你是女生,我就讓讓你。”的意思。

這,對於我,其實是一種尊重。

為了快速搶到球,我倆迅速纏鬥在一起,很快形成一種焦灼的態勢。

出乎意料的是,接近十分鍾過去了,我竟然連球皮都沒摸到!

靠,這小子,有兩下子啊!

我回想起自己剛剛那很是不屑的三分認真,現在當真是啪啪打臉。

這小子的人,或許真的隻值我那三分認真,可是他的球技,的確值得我十分的認真。

我迅速調整好自己的狀態,嚴肅對待起這次對壘。

夕陽的餘暉,漸漸隱在了雲層裏消失不見。在他晃神的一個瞬間,球已經被我劫走,

我高興地以用樣的速度衝到籃框下,做了180度的旋轉轉身,麵向他做了一個拉杆上籃,與他當時在我麵前的表演,一模一樣。

他定在離籃筐不太遠的地方,了悟地笑了,笑得十分開心。

發自內心的,我也笑了,在我們勢同水火的緊張關係還沒有消除的情況下,僅僅隻憑一個一模一樣的進球,我們就這樣冰釋了前嫌。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所在。

如果說,當你看到一部好的文學作品,你會感動到落淚,這是你對文學產生的共鳴。

聽到一部好的音樂作品你會說那是來自你心靈深處的聲音,那麽,我與江宇航的‘不打不相識’,就是我們在籃球上產生的共鳴。

渡盡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惺惺相惜,說的就是我們。

接觸越深,我對他的厭惡感,居然漸漸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說不清道不明的好感,甚至,越來越多的欽佩。

江宇航的學習成績其實十分優秀,他進來我們專業的分數居然並不在我之下,雖說他這人說起話來的時候有那麽一點賤兮兮的,但是對我,他從沒有造成過實質性的傷害。

最重要的一點,我發現我跟他在籃球上,居然誌趣相投,誌同道合,可以說是英雄惜英雄,互相欽佩。

這讓我對他的感覺,立刻好了十分,我很喜歡也很欣賞這個球友,在友誼的範圍內。之前,我一直認為江宇航是個喜歡到處撩妹的花心大蘿卜,是個見色起意的登徒子。事實上,我發現自己好像錯了。從討厭他到喜歡他的過程,非常的簡單粗暴,他其實根本就不是那麽花癡。他追求我,可能並不是他真的愛上或者癡迷上了我的人。因為我發現,他之所以在聽見那個師兄在全院麵前介紹我籃球力挽狂瀾之後就狂追不舍的真正原因,極有可能僅僅隻是因為籃球。

江宇航——這個臉皮比城牆還要厚,嘴比郭德綱還要賤,自戀無比**無比的黑皮,他,居然還是一個隱藏著的籃球高手。

第一次看見他在球場殺敵,是很偶然的一個黃昏,那天,他在籃球場上的身影,驚豔了我對他的所有認知。

說句不誇張的話,光論彈跳能力這一項,整個武大,放眼望去,無人能出其右!除此之外,他的球技也非常高超,甚至可以說成是出神入化。

我從沒仔細想過,但是也不得不承認,他的球技,甚至不在我之下。他在籃球場上運動時,籃球就仿佛是長在他身上的,是他身上完整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