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談與瘋話

婚姻的虛與實

我向來反對過情人節,那是商家騙錢的伎倆,我若被套牢,此生不曉得要被人家賺去多少冤枉錢。若按日曆計算,過了元旦是新年,過了新年是元宵,過了元宵是情人節,等下又是清明,五一,母親節,父親節,一溜排到頭兒又到聖誕,我整年哪天不給人伸頭宰啊?

所以我堅決拒絕老公給我買一把瀕臨凋謝的爛玫瑰,而且居然超過二十塊!有那錢不如給兒子買罐奶粉來得實在。

MSN上某友跟我抱怨,說與老公為情人節吵架了。我問原委,她說,老公在情人節這天要出去應酬,不回來陪她。她要求個道歉,老公說,這又不是什麽大日子,有啥可陪的。她於是就掉淚了,把我笑得稀裏嘩啦。我說大姐啊!你都結婚N年了吧?怎麽還搞得跟未婚少女似的多愁善感?你沒擺正位置吧?你還當自己處於被追的年代啊?

那友生氣了,說,你怎麽這樣啊,追到手就不必討好了嗎?

我說,錯!追以前,你是被動的,他是主動的。結婚後,你就是一家之主了,這個家就是你的了,你得量體裁衣,看菜下飯,經常給他點兒小恩小惠,給那可憐的離了娘跟你過的孩子送點兒溫暖。

她又不平了:俺也離娘了,為啥他不給我點兒溫暖?

我說,那就看你把自己放在家裏什麽位置了。你覺得這家是你的,你就得當家做主,平衡關係,八麵玲瓏。你招待他的朋友,拉攏他的夥伴,替他惦記著一應社會關係,到時到月就打點。你覺得這家是人施舍給你的,那就等著人不時給你小恩惠呀!這是兩種心態,一種是主人翁精神,另一種是寄人籬下精神。你是願意當主人呢,還是願意當寵物?

她不響了。說,婚姻得兩個人經營,隻我一個人付出,我為什麽要保留它?

我說,對呀,你付出了,你就得有做主的權利,有說話的分量。這就叫權利義務對等。你有什麽要求,你就直說,不必使小性子,一人悶頭哭,讓人猜。倆人一起生活,又不是談戀愛,好搞那麽複雜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男人的新鮮勁就兩天,過去了就膩歪了。你說你到底想要啥?

她說,我想他多陪陪我,不要每天出去應酬到半夜回來,搞得我們都沒有自己的空間了。

我說,哎!對嘍!姐姐有話你直講,繞那麽大彎子,借個情人節的題發揮什麽?你自己都知道症結所在,何必找別的碴兒來為難老公呢?

婚姻關係其實跟菜市場討價還價差不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底限,在有共同的做成一筆買賣的願望下,就會你進一點,我退一點。比方說,你跟男人談,我要你天天陪著,男人就答,不可能啊!我要幹事業。那你就說,你隔天陪我一下,免得老婆跑了。他就答,我若口袋空空,你也跑啊!你再說,你一周出去混四天,留三天陪我。老公就會再退讓,這樣吧,我周末有空陪陪你,你愛上哪我跟你上哪。

這就是妥協。

兩人都僵著,買賣就要完蛋。

我理解這個過程,也費了老鼻子勁。

以前老公一抽煙我就鬧騰,倆人不曉得為這個爭多少回。我讓他戒煙,他說不可能。他也沒啥嗜好了,再不抽支煙,難受。

我就想,他是抽煙好呢,還是養個小老婆好?

顯然抽煙好點兒。

但抽煙得有個度。一天一包,每天10塊,一年就是3650,搞不好3660。這可是我買倆LV的錢!我憑什麽讓他一年燒我兩個包啊!

於是,症結我找到了。所謂關心他身體健康,那是個幌子,是虛的。我若讓他戒了,他心情抑鬱,搞不好還沒抽煙活得長呢!我吧,說來說去,不忿那個錢。倆人再討價還價,他同意三天一包煙,偶爾兩天。這個限度我能接受。關鍵是他退讓了,態度比較好。附帶的好處是,也許真對健康有利也沒一定。

婚姻裏,花是虛的,對你的情意是實的;一句溫柔體貼的話是虛的,替你分擔家務是實的;表揚你是虛的,信任你是實的;禮物是虛的,把工資全部交給你是實的。

女人吧!別老避實就虛,透過表象看實質,撥開塵土現璧玉,這才是正理。

恰逢其時地死去

網友嬋娟跟我說她在花樣年華嫁與夫君,卻在草樣年華被告知夫承新歡了。她說,我不甘心,我到底做錯了什麽?

我哈哈笑了,笑得她黛眉倒豎,直怨我不通人性。

我笑著告訴她,我就是通了人性,才笑。

科學已經證實了的,男人基因裏的多巴胺D4受體(D4DR)基因比較強,這個基因就充當了喜新厭舊的角色。這是人的生物本能,你總不能違背人性違背自然吧!那些克己複禮、獨善其身的,是在鍛造聖賢,大多數人是克服不了生理缺陷的。我說幾個情種故事給你聽聽:

漢武帝是個*好色之徒,見一個愛一個,愛一個殺一個。被他愛不見得是好事,一般的不愛了也就落個被拋棄,他是真殺。最終銘刻於他心的,沒被他殺的李夫人,是自己病死的,這一病死,倒成了漢武帝的念想,多年之後還招魂夢裏相見。

印度莫臥兒王朝的第五代國王沙?賈漢政績不怎麽突出,卻幹了件到現在都對印度有益的事情。他的愛妃泰姬先他而去,他因為思念,恪守諾言,造出了一座到現在還在收錢的泰姬陵,且自夫人去世後拒絕再娶,當然另一說是他還沒來得及療傷複原就給兒子幽閉了。

這最後一個算是野史,順治當年也是*不羈,自從愛上了董鄂妃後痛改前非,一切情債砍去,一心專寵。不承想董鄂妃命薄,未幾年就撒手人寰,留下孤獨的順治一說是傷心斃命,一說是出家為僧。

這幾個故事,給了咱女人什麽啟示?

要想博得千古傳唱的榮幸,那得恰逢其時地死去,在你韶華光陰,新寵加身,未及相看兩厭的時候,掐準日子可可巧地就一病嗚呼兩腿一蹬,留下的最是回味。我想以上那三個女人要是再活得長一點兒,故事的結局隻怕要改寫。等那D4DR又活躍的時候,再多看你一眼都生厭。

這還不是曠世奇古愛情的必要條件。那個為你守貞的男人,還須龍袍加身,抑或蓋世英雄,他得在這世界上留得下值得筆墨書寫的痕跡,你才能被人銘記。

你嫁的,是那樣一個濃墨勾勒的偉岸男人嗎?你確定自己為成就一段佳話,不遲不早有病有災嗎?還有,你有沒有想過,更多的可能,你即使就那麽識相地上演告別,結果白告了,人也就是一普通人兒,即使情比金堅,奈何藏在深山無人知,你也白犧牲了。

所以,對於男人的薄情,你沒啥可抱怨或難過的,唯一的過錯就是自己活得太長,過了情感的保質期。不過咱還是就做一普通人吧,寧可活成個老妖精,也不要為了一段不了情恰逢其時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