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柔一刀

廿八、刀還是劍

他衝霄而起。

他身法之快和妙、瀟脫和優美使人裏全“嘩”了一聲。

他再落下來的時候,已在丈外落到一個在市肆道旁打草鞋老人的身邊。

他早已把距離算好,這樣一來他大可有充分的時間去應付那三個灰衣人的攻擊。

不料,他人才落地,一個白衣已到了他的身前,幾乎就跟他麵對麵的站看王小石這才在心裏吃了一驚。

他隻好拔劍。

剛才,那三名灰衣人同時出手乍然狙$,他仍可不拔劍,可是這白衣人才閃現,他使知道非要拔劍不可了。

他這次拔的是刀,還是劍※※※沒有拔。

因為白衣人即道:“是我。”

王小石笑了。

來人是白愁飛。

再看人叢裏的至名灰衣人,全都倒在地上。

白愁飛的“驚神指”,在他們第二擊還末發出之前,已讓他們失去了發招的能力。

既然來的是白愁飛,王小石當然便不拔劍了。

可是白愁飛的臉容卻充滿了惋惜。

他低聲道:“我來的時候,隻說“是我口,並沒有叫你“別動手口,你為何不拔劍?”王小石微笑道:“既然是你,又何需拔劍。”

“你不拔劍,我便一直沒有機會領教你的劍招;”白愁飛望定他道,“這是一件極為可惜的事情,我不想讓這個遺憾繼續下去。”

王小石道:“我從來不對朋友拔劍的。”

白愁飛道:“你拔劍的時候,可以不當我是朋友。”

“你不隻是我的朋友,而且還是我的兄弟,”王小石堅持而堅定的道:“大俠蕭秋水曾說過:“一朝是兄弟,一生是手足。

口隻有王八蛋龜孫子才對自己的兄弟背後下毒手、身前拔刀劍。”

白愁飛特地望了他一眼,道:“早知道如此,我等我們交過手後才跟你結義。”

王小石淡淡地道:“交過手後,恐怕就不一定能結義了。”

白愁飛冷笑道:“你輸不起?”王小石搖頭。

白愁飛有點忿怒地道:“你怕我輸?”王小石還是搖頭。

“不是輸得起輸不起的問題,也不是誰贏誰輸的事,隻怕我們一動手,不止定勝負,還判生死,”他道,“死人怎能跟活人結義?”白愁飛這才恢複了微笑:“也許是兩個死人一齊到陰曹地府去結義。”

就在他們說話的時候,場中又發生了一些事。

幾個官差似的人物,沉默而沈看、完全不動聲色地把地上那三名灰衣人押走,卻並不走過來向白愁飛和王小石查問。

街上的人又恢複了熱鬧,熙來攘往,人們照舊營營役役,也還有小部分的人忍不住向王小石和白愁飛投來狐疑的目光,有的仰慕,有的敬畏,但很快的又因手邊上忙看活兒而不再留意他倆。

在大城裏、大街上所發生的事情,就像一葉孤全都不剩。

人在時間之流裏也豈非如此?既然如此,什麽豐功偉業,什麽蓋世功名,與曆史的長阿相比,宇宙的浩森相較,$不如滄海一粟、微弱無依?不過,人在世間卻不惜互相傾軋、分毫不讓,來攫取一些可悲複可憐的“成就”?可是,你難道能為了存在的渺小,而放棄盡一己之力、不再努力麽?不能。

千古功過唯一笑,即是流螢也燃$。

這句自擬的話,便是王小石的觀念。

白愁飛的看法呢?※※※不知道白愁飛有什麽看法,但他卻看見白愁飛在看看一個人。

一個無論站到那裏、跟什麽人站在一起,都能夠顯得鶴立雞群的人。

甚至這人生下來的時候,也比別人高大豪壯,笑的時候要比人發怒還威武。

這個人,正負手寬步,走向三合樓。

他隻是隨意邁步,但整個街子裏的人們,都忍不住看他,忙看幹活的苦哈哈,看了他一眼,竟似忘了自己背上的重擔;替主人$馬的少年家丁,看見了這個人,覺得自己神威凜凜,變成了馬上的主人;銖錙必較、暗扣秤頭的小販們,忽瞥見了這個人,就像蒼蠅被蜜糖吸引,竟忘了我還碎錢;街上的女孩於,看見了這個人,就想起了自己夜夜在夢中出現的情人,仿佛正如眼前的人,雄姿英發,日光這回像蒼蠅黏上了蜜汁;而小孩子看見了這位豪邁威風的大哥哥,幻想將來也要長得跟他一般英挺好看。

心裏邪的人不敢對他正視,性直的人看了也自形穢陋,而這個人本身,像心知肚明人人都在注視他似的,大搖大擺的走過大街,走向三合樓。

敢情是那大漢太過引人注目,街上的人才忘了再看王小石和白愁飛,而注意力都集中在大漢的身上。

那個人走過的時候,有一輛馬車,本來正急急趕路,趕車的人抖控$繩,正縱勒閃避街上的行人,但忽瞥見路上橫過這麽一位高大威猛的人,給他側睨一眼,隻覺藍電也似的眼神射來,如同遭了一殛,一失神下,眼看馬車就要踐踏上一個正在路心傻楞楞地看看這威武大漢的幼童|。

那高大威猛的大漢從容的橫跨一步,一手按住馬頭,馬車就戛然而止,趕車的人幾乎被陡然的急止挫飛出車外,大漢的另一隻大手,卻似麻鷹捉小$般的,把小孩子揪到路旁,並溫和的話誡他道:“小孩子,以後要是沒大人帶看,不許滿街亂跑。”

那小孩子早就已嚇楞了、看瘋了,趕車的人也呆在轡上,連馬也不敢亂奔亂竄了。

那大漢說完這句話後,又繼繽走向三合樓。

每一步隨隨便便邁出,都似常人四步之寬;每一步都龍行虎跨,像跨一步就在地上烙列了個鐵印章一般。

王小石因白愁飛注目而望去。

他比白愁飛看得遲一些,所以始終未曾看清楚那大漢的臉貌。

※※※那名大漢走入了店門。

一時間,店裏的夥計都當他為上賓,連店裏的客人都自形猥陋,自覺比這人低上三級,巴不得吃飽就走,不敢與此人平起平坐。

世間懂得看人內心的人,一向不多,但識得看人衣飾的人,所在多有,單憑這大漢身上穿的似絲非絲、似緞非緞、既有棉布之暖而又兼得綢布之涼爽的布料,明而顯之是敦煌道上“家和堂”的貴重貨色,單隻這件衣料,可能就要比自己家裏所有衣服加起來都昂貴一些,所以就算不看那名大漢的堂堂相貌,心裏也早就矮了一截。

一大截。

夥計當這名“貴賓”蒞臨,是無上的光榮,忙把雅座騰出,座位向陽,還江近街,夥計更$呼殷勤,捧巾奉茶的一如許多酒樓茶居,把名人、京官千方百計的請來作“活招牌”一般連這樣出色的人都入咱這家店來,足見這家店子是如何的高尚,怎樣的與眾不同了。

所以難怪有人認為:上館子不再是為了吃好菜,而是為了“$名氣”;穿衣服不再是為了保暖,而是為了“顯氣派”。

可能是因為這個緣故罷,那胖嘟嘟的“飯桶”忽然歎了一口氣,道:“人人幹活,都是為了吃飯充$,怎麽現在的人,都光吃菜而不吃飯?”他呷了一口茶又道:“何況現在連菜都不是拿來吃了,隻拿來看,酒也不是拿來喝的,卻拿來光浪費、顯排場。”

這時候,那名大漢剛叫了一$子高粱。

他一手提看酒$口往嘴裏就倒,一半倒在嘴裏,另一半自嘴邊溢出,弄濕了衫子,他倒一點也沒有在意,豪態依然。

可是,那“飯桶”這麽一說,分明是針對他而發言。

那大漢怔了一怔。

店裏的人都知道不好了,心裏暗忖:那“飯桶”不自量力,竟敢得罪那名氣宇非凡的猛客會有苦頭$了。

果然那猛漢放下了酒$。

他緩緩的轉頭,望向那“飯桶”。

他一跨入三合樓的時候,就知道三合樓這底層裏裏外外隻要是活看的人,不管是掌櫃還是夥計、客人還是乞丐,都看看他,隻有一個人是例外。

——便是這個吃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