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十五章 初見鑫濤

那年,我二十五歲。整整一年,我發瘋一樣的寫作。

生活裏再也沒有什麽樂趣,我和慶筠,陷在彼此折磨的困境裏。我生活的重心,隻有兩樣:小慶和寫作。

我在五月份,就開始寫《六個夢》。由於《六個夢》是中篇小說,我寫了前三個夢,就又馬不停蹄的開始寫《煙雨蒙蒙》。《煙雨蒙蒙》一完稿,我又接著去完成了《六個夢》。我會這樣拚了命去寫,完全和《窗外》有關。我要證明除了我自身的故事,我也有能力寫別的。《六個夢》首先在《皇冠》發表,《煙雨蒙蒙》接著在聯合報副刊發表,都是平鑫濤安排的,那時,他是《皇冠》的社長,也是“聯副”的主編。

那年冬天,我第一次和鑫濤見麵。

會和他見麵,是因為我到台北去接受“電視訪問”。那時候,電視還是很新鮮又很時髦的東西,能被“電視訪問”是件非常難得又非常光榮的事。我人在高雄,要離開小慶三天,去接受電視訪問,我很不願意。鑫濤又是信、又是電報,十萬火急。勸天下的夫妻,千萬不要走相同的路!

我到了台北,鑫濤親自到火車站來迎接我。我們素昧平生,但已通過數不清的信。我那天穿了一身黑衣服,瘦瘦小小,自覺平淡無奇。雜在一堆旅客中走下火車,很驚奇的發現鑫濤站在那兒,很肯定的注視著我說:

“你一定就是瓊瑤!”

鑫濤那年三十六歲。個子不高,方麵大耳,站在那兒,卻頗有種淩人的氣勢。他如此年輕,雙鬢已經微斑,兩眼卻炯炯有神。看起來充滿了精力,神采奕奕。那第一次會麵,我們誰也沒料到,日後我們竟會相知日深。命中注定,要共度一生。那時,我隻是很驚奇,很驚奇他能在成群旅客中認出了我,我問:“怎麽會認出我來?”“從《窗外》裏認識的,從《六個夢》裏認識的,從《煙雨蒙蒙》裏認識的!”他笑著說,幫我拎起小旅行袋。“不止認識吧!是非常熟悉了!”

後來,我才知道,鑫濤是個相當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第一次見我,卻說了很多話。一直到今天,他都常常會問我:

“我們第一次在台北火車站相見的時候,你有沒有看到電光?”“什麽電光?”今日的我回答。“我聽到雷響呢!轟隆隆,好大的雷,天搖地動。”“不開玩笑,說真的!”

說真的,沒有電光,也沒雷響。二十五歲的我雖已結婚生子,又寫了好些篇小說,仍然涉世未深。鑫濤的身分地位對我來說,是個“大人物”。他主宰我小說的命運,他是一個大雜誌的社長,又是一家大報的副刊主編!還在廣播電台主播“熱門音樂”。(他是第一個把搖滾樂介紹到台灣來的人,他主播“熱門音樂”時,用的是藝名“費禮”,他還用這藝名,翻譯了《原野奇俠》和《麗秋表姐》。)他在我心目中,是個很奇怪的人。能編雜誌,能寫稿,能翻譯,能廣播,能懂“熱門音樂”……簡直是個“十項全能”!麵對這樣一個“人物”,會讓我自覺“渺小”。我根深蒂固的“自卑感”,仍然纏繞著我。我稱呼他“平先生”,對於他會親自跑到火車站來接我,深感“受寵若驚”。在這種情緒下,怎會有什麽電光石火呢?但是,當他笑著談《窗外》、《六個夢》、《煙雨蒙蒙》的時候,我卻感到十分親切,十分溫暖。雖然是第一次見麵,卻全然沒有陌生感。那天,因為有許多事要討論,他請我先去喝杯咖啡。在咖啡館裏,他告訴我訪問的內容,需注意的事項,和《窗外》發行的情形,讀者反應的情況……他說了很多,我隻是靜靜的所。那時,我有些著急,因為,這在台北停留的三天,我必須回父母家去住。而父母,對於我寫《窗外》,仍然餘怒未息。我真不敢回家去見父母,很想去住旅館,但我身上卻沒有住旅館的錢。(《窗外》一書的稿費,我用來買了一個冰箱,全部花光了。)我始終心不在焉,很想問一句:

“平先生,能不能借給我一點錢?”

第一次見麵,這句話始終問不出口。最後,公事都談完了,鑫濤送我回父母家。我站在那日式房子的門口,遲遲疑疑,就是不敢按門鈴。我等鑫濤走掉之後,還呆呆的站在那門口,想不出見了父母要說什麽?認錯?不,我不覺得我有錯。直到如今,我都不覺得我寫《窗外》有什麽錯。我呆站在那兒,冬天,天氣好冷,我就是不敢按門鈴。我在門外徘徊,走來走去,走去走來,足足磨到天色全黑,這才鼓勇按了門鈴。後來,鑫濤告訴我:

“你知道嗎?那天送你到家門口,你看起來好奇怪,所以我並沒有走,我在巷口偷偷看著你,想等你進門之後再走。那知道,一等就等了二十分鍾!真想跑過來問你,到底你有什麽為難之處,又覺得跑出來會太冒昧了!後來,好不容易看你進了門,我才放下心來。”隔了許多年,他又提起那天,他說:“你小小的個子,穿著一身黑衣服,在冬天的冷風底下,走來走去的。我覺得,好像有好重好重的壓力,壓在你的肩上,你那種‘不勝負荷’的樣子,讓我終身難忘。”

原來,他那天目睹了我的徘徊。

但是,我還是進了父母的家門。父母畢竟是父母,不論他們對我多麽生氣,他們仍然沒有拒我於門外。我怯怯的看著他們,等著他們罵我。可是,他們隻是對著我,輪流的歎氣,什麽話都說不出來。我可憐的父母,當我一無所成的時候,他們失望傷心。當我終於《寫作出書的時候,他們又害怕擔心:不知道我的筆下,對父母家庭,會不會造成傷害?看到他們這麽難過,我也難過極了。頓時體會到,“寫作”要付的代價,豈止是青春年華的默默消逝,它還會讓你“孤獨”。不止在寫作時的“孤獨”,還有寫作後的“孤獨”。瞧,我為了寫作,失去了慶筠的愛,又為了寫作,失去父母的愛!這代價真的太高了!第二天,我接受了電視台非常隆重的訪問,第一次麵對攝影機,第一次麵對訪問的人,第一次用“現場直接播出”,我心裏好緊張。鑫濤始終在電視公司陪著我,訪問前,就一直給我打氣。訪問後,他說我講得很好,保證我並沒有失言或失態。那時還沒有錄影機,我自己無法看到自己在熒光幕上的樣子。電視訪問完了,我又接受了中廣的訪問。好忙碌的一天!訪問都結束後,鑫濤請我去他家裏吃飯,於是,我見到他的妻子和三個小孩。鑫濤的妻子非常美麗,三個孩子活潑可愛,最小的一個兒子比小慶隻大幾個月。我看到一幅幸福家庭的圖畫,心中深受感動。看著他的兒子,想著小慶,我自然而然的談起我的家庭,我的寫作,我的父母,我的兒子,和我為了《窗外》,所受到的種種壓力。我沒有強調什麽,隻是淡淡的說。鑫濤這才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我並不知道他前一天曾目睹過我的徘徊,隻感覺到,他聽得好認真。

然後,鑫濤也談起他自己,和他辦《皇冠》的經過:

“你知道嗎?我離開父母,一個人來台灣的時候,身上隻有二兩黃金,是我全部的財產。那時剛剛大學畢業,台灣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隻好在同學家裏打遊擊!”

我聽得很入神,因為他來台的情況,和慶筠很相似。

“後來,在同學的介紹下,進入台肥六廠去當公務員。住在廠裏的單身宿舍裏。當時,有三個朋友和我誌同道合,大家決定要辦一本綜合性的雜誌。於是,四個人聚資,拚拚湊湊,勉勉強強的出了第一期。那一期裏的翻譯稿、創作稿……大部分都是我們自己寫的,跑印刷廠、裝訂廠……都是自己去跑的。第一期印了三千冊,把我那間單身宿舍堆得滿滿的。我們四個人擠在小屋裏,人手一冊,自己欣賞自己的稿子。”

很親切的話題,我了解那種“自我陶醉”的滋味。

“然後,我們要設法把這些《皇冠》賣出去。我騎了腳踏車,載著《皇冠》,到一個個書攤去,請他們寄售,他們連寄售都不肯!有幾家勉強接受了,卻把《皇冠》丟在地上,用許多別的雜誌堆在它上麵。這樣人家根本看不到《皇冠》,我就去把它從書堆理挖出來,請書攤老板把它放在上麵。老板瞪了我一眼,生氣的說:‘這種破雜誌,沒有人買的啦!’我聽了真傷心。一個月後結算,隻賣掉五十七本!我們四個合作的人,合作不到三個月,賠得慘兮兮,三個都退出了,隻有我堅持。每個月都騎著腳踏車自己發書,書太重了,騎到後來,大腿兩邊的淋巴腺都腫了起來!”

我聽了,實在非常震動,原來這本已十分成功的雜誌,是如此艱辛創辦的。假若沒有過人的熱情和毅力,大概早就收兵了吧!怪不得年紀尚輕的鑫濤,已經“早生華發”了。然後,我們又談到《皇冠》雜誌的現狀,說也不信,這本雜誌已發行了快十年,仍然非常艱苦,由於利潤太少,始終都是“慘澹經營”。鑫濤手下,隻有一個職員,厚厚的一本雜誌,從看稿、編輯、美工、印刷,到校對,他樣樣都要做。說著說著,他就笑了起來:“真不容易,現在已熬到第九年,我們終於遇到了一個瓊瑤!或者,皇冠是真的要起飛了!”

很大的恭維,我笑了,滿懷溫暖。那一夜,真是很溫馨的一夜。第二天,我就乘火車回高雄,鑫濤仍然到火車站來送我。我上了車,他遞給我一個很大的牛皮紙口袋,說:

“一點小禮物,回家以後再拆!”

我拿起來,沉甸甸的,像是一本大開本的書。我收下了,一路都沒有拆封。回到家裏,慶筠迎了過來,滿臉困惑的對我說:“嗒!好奇怪的事,有人送來一架落地電唱收音機!不知道是不是送錯了地址!”我奔過去一看,好豪華的一架落地電唱機,四聲道身曆聲的,簡直太奢侈了!自從我的小破收音機被小偷偷掉以後,我就和音樂絕緣了。此時看到電唱機,實在驚訝極了。電唱機上沒名片,沒卡片,什麽都沒有。我突然想起鑫濤給我的牛皮紙口袋,匆匆打開一看,竟然是一疊唱片,有柴可夫斯基,有貝多芬,有史特拉文斯基和莫劄特!我翻弄著唱片,一張小紙條掉下來,鑫濤那天馬行空的“草書”,草草的寫著:

“知道你寫作的辛勞後,深覺慚愧,稿費一直算得不高,因《皇冠》也撐持得相當辛苦。一架落地電唱機,是從閑談中,得知你們家庭中所需要的,請看在特意讓高雄朋友代勞的一片苦心中,笑納吧!”

我衷心感動,不止為了唱機,還有我手中的唱片,如此細心的安排,實在是個有心人。(事隔多年以後,我笑著問鑫濤:“第一次見麵就煞費苦心的送唱片,送唱機,有沒有心懷不軌呀?”鑫濤正色回答:“別冤枉了好人!知道你寫作得那麽艱苦,覺得太抱歉了,想補償你一些稿費,又怕傷了你的自尊。後來聽你說不喜歡熱門音樂,比較愛古典音樂,我才好不容易,想出送唱機的點子!”然後,他又笑笑說:“雖然沒有‘心懷不軌’,倒的確是‘用心良苦’呢!”)

就這樣,我們家裏有了唱機,我可以一邊寫作,一邊聽音樂,寫作時不再那麽孤單了。我也有了冰箱,可以一星期買一次菜,節省了不少時間。《皇冠》和《聯副》的稿費加起來,已是一筆不小的數字。眼看生活的困窘,即將成為過去。但是,慶筠的落寞和失意,卻與日俱增。我越忙於寫作,他就越孤寂,我的稿子發表出來,他不再有笑意。一天,他苦惱的凝視著我,說:“我應該到‘清水’去的!”

“清水”是台中附近的一個窮鄉僻壤,慶筠在剛到鋁業公司上班未久時,忽然想轉行去教書,“清水”有個中學給了他聘書。他認為,“隱居”到“清水”,可以逃掉都市裏的**,可以埋頭寫作,那麽他就能寫出不朽名著。這個“去清水”的決定,被我推翻了,我不肯跟著他一再搬家,也不認為“寫作”與“清水”有什麽大關係。再有,鋁業公司待遇好,“清水”待遇低,也是我考慮的一大因素。自從推翻去“清水”的決定後,慶筠每當最失意時,就會提到“清水”。

“隻有到‘清水’才能寫作嗎?”我問他。“那麽,你就去吧!這次我不攔你了!”“你已經‘攔’過了!”他憂鬱的說:“你攔住了我,然後你自己可以平穩的走下去!我給了你一個寫作環境,你卻從來不給我寫作環境!”他緊緊的盯著我,沉痛極了。“你現在已經得意了,報紙、雜誌,大家搶著要你的稿子,可是,我呢?我在哪裏呢?我在哪裏呢?”

他悲愴的說著,落寞的,頭也不回的出去了。

那夜,我抱著兒子,對著窗外黑暗的穹蒼,做了一個最後的決定:我要放掉慶筠,我要給他自由,我要讓他從家庭的束縛裏解脫出來!我再也不要拖累他,不止我不要,兒子也不要!如果沒有我和小慶的羈絆,說不定他還有很燦爛的一片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