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

第二十二章 幸福的“聲音”

一九七九年五月九日,我和鑫濤結婚了。第一個給我們祝福的人,是我的兒子小慶,他已經十八歲,是個身材頎長的青年了!我沒有披婚紗,也沒有穿禮服,隻在胸襟上別了一朵蘭花。我們沒有舉行任何儀式,隻請了好友高文夫婦,在我們的結婚證書上蓋了個章。再請了二十幾位最好的朋友去餐廳吃飯,這些朋友,也是經常在我家暢談終宵的人。大家一直到吃飯時,都不知道那天下午,我們才完成了結婚手續。吃到一半,有位朋友恍然大悟,跳起來說:

“什麽!這是結婚喜宴嗎?太意外了!你們居然結婚了!”

他奔出去,買了一大盆鮮花來,作為祝福。

那晚,大家在我們家,仍然暢談終宵,有位女士一向對我很佩服,這時對我大大搖頭說:

“我以為,一個像你這樣的女人,是根本不會結婚的!連你都結婚了,我對‘現代女性’完全失望了!”

“是啊!”另一位接口:“你從離婚到現在,十五年都過去了,你的日子不是挺瀟灑的嗎?為什麽要用一張婚約,又把自己拘束起來?”“對啊!”再一個說:“你們兩個‘單身貴族’,為什麽不好好享受單身的自由和樂趣?怎麽想到去結婚呢?”

“說說看!你們到底為什麽要結婚?”大家把我圍起來“公審”。“你們享受愛情的浪漫,卻不必負擔婚姻的責任,不是很好嗎?這麽多年,你們不是這樣過了嗎?怎麽忽然結起婚來?”哈哈。我這些朋友都是“怪胎”,一個比一個“新潮”,一個比一個“現代”。人家結婚,他們不道賀,反而提出“質詢”。我想了半天,終於笑著說:

“我並不像你們想像的那麽自在瀟灑,這麽多年來,我是條飄蕩的船,一直想找一個安全的港灣,好好的停泊下來。在基本上,我從沒有反對過婚姻,我認為人與人之間,即使談戀愛,也要負責任。不負責任的戀愛是逢場作戲,在生命裏留下不很深的痕跡,兩個人如果愛到想對彼此負責的時候,就該結婚了。盡管,婚姻很容易老化,很變易變調……但是,如果人連結婚的勇氣都沒有,就未免太可悲了。”我看著我的朋友們,覺得還應該補充一些,我又認真的說了幾句:“我想,在我的身體和思想裏,一直有兩個不同的我。一個我充滿了叛逆性,一個我充滿了傳統性。叛逆的那個我,熱情奔放,浪漫幻想。傳統的那個我,保守矜持,尊重禮教。今天的我,大概是傳統的那個我吧!”“哦,才不!”朋友們大笑著說:“像你這種‘即興’式的結婚,仍然相當‘反傳統’!仍然相當‘浪漫’!仍然相當‘瀟灑’!”“是嗎?”我和鑫濤也大笑了。我說:“或者,我們就在‘傳統’中,去找尋‘反傳統’的‘浪漫’與‘瀟灑’,讓生活不會變得千篇一律!反正,人生沒有十全十美的境界,每個人要過怎樣的生活,隻有自己去追尋,自己去定位!”

是的,我和鑫濤,已經用了大半輩子的時間來“追尋”,總該給自己“定位”了!結婚第二年,我和鑫濤用我們所有的積蓄,買了一幢四層樓的花園洋房,這房子占地一百五十坪,有十幾個房間,和大大的客廳,大大的地下室。我們給它取名叫“可園”。我們兩個,都是從最貧窮的環境中掙紮出來的,都是從一無所有中白手起家。我們都經過人生的風浪,事業的挑戰,感情的掙紮……我們也都不再年輕。當我們遷入可園,我們才終於有了屬於我們兩個的家。鑫濤完全照我的“夢想”,將可園重新裝修。搬進去一個月後,我第一次在可園中記日記,寫下了這麽一段:

從小,就喜歡看電影,喜歡看小說。每當電影小說裏出現一幢大房子時,總引起我的驚歎!有時也會夢想,有個屬於自己的大房子,有個屬於自己的花園。或者,童年的苦難,在心中已深刻下太多痛苦的痕跡,成長的過程,又付出了太多的代價,總覺得這個夢太虛幻了,太遙遠了,是永不可及,永不可得的……但是,今天,鑫濤和我完成了這個夢——我們的可園。

可園,這不止是一幢房子,一個花園。更是我心靈休憩,不再流浪的保證。搬來一個月了,雖然在混亂的裝修工程中,在人來人往的嘈雜裏,在小慶將考大學的壓力下……我仍然心懷欣喜。每晚,躲在鑫濤為我精心設計的臥室中,看電影的錄影帶,(錄影帶這項發明實在太偉大了,可以躲在臥室裏看電影,真是奇妙!鑫濤這個愛電影如癡的人,怎能不看個夠?可是,每次看到一半,他就睡著了!)鑫濤睡著後,我靜靜的躺著,聽他的打呼聲,聽小雪球的鼾聲,聽錄影機中播放的對白聲,聽窗外火車飛馳而過的轆轆聲……這一切加起來的聲音,十分“震耳”,我就對自己說:

“這一切,就是‘幸福’的聲音了!”

是的,這幸福的聲音,得來可真不容易!——

全書完——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四日黃昏完稿於台北可園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一日修正於長沙華天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