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無止境

第三十章 身陷幻陣

第三十章 身陷幻陣(1/3)

神行符捏在手中,林夕隨時準備往身上一拍,然後拔腿就跑。

話說進入妖獸穀這麽長時間來,她還真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名劍修來看。如今她隻有一把適合築基修士使用的中品飛劍,也就是端木澤送她的那一把。林夕寶貝得很,還指望用它來學禦劍飛行,不到萬不得已,她是不會把它拿出來的。

走了一上午,林夕已經饑腸轆轆,她從乾坤袋中取了點幹糧邊走邊吃。

這山穀中,好像沒有什麽適合她坐下來休息的地方,早上用神識觀察時,她就已經發現在這綿軟的落葉底下有不少她不認識的蟲類,所以她寧可站著或邊走邊啃幹糧,也不肯在鬆軟的落葉上坐下來休息片刻。

林夕覺得自己走了許久,可是當她抬起頭,猛然發現,不遠處就是她昨晚落腳的那個山洞,她仍然在同一片林子裏轉,或者說她一直就在這山洞邊上繞圈?她真心覺得自己這方向感差到沒邊了。

收起沒有啃完的幹糧,她換了個方向繼續走。明明已經走了好長時間,太陽都快下山了,一抬頭她又看到了那個山洞。

心中警鈴大作,她再次換了個方向,拍上神行符疾速行走。

直到天黑,林夕也已經累到直喘粗氣,可是在她麵前的仍然是那個黑乎乎的山洞。

更神奇的是,在清晨的時候,她明明還看到過飛鳥,用神識觀察還能發現了一些隱藏的小型低階妖獸,落葉底下還有許許多多的蟲類。而如今,沒有鳥類,沒有妖獸,沒有蟲類…什麽都沒有了,整個世界好像隻有她而已。

當然這不可能是真的,她確定自己陷入了幻陣中。

林夕靜下心來,回想了進入妖獸穀以來的點點滴滴。她無意中來到了這個山洞,然後在山洞中修煉了一整夜,她想離開,可是不管往哪裏走,結果都是一樣的,她會回到原點。

所以

說,布下這個幻陣的目的,就是為了把修士引到那個山洞中,而玄機也極有可能在那裏。而布下這陣法的人,顯然修為高出她很多,以她如今的實力,恐怕完全不是對手。

如果對方的目的是要她死的話,她昨晚就在那山洞中,不可能活到現在,因此對方布下這個陣法的目的可能隻是要她回到那山洞,而不是要她死?

也就是說,她的一舉一動都在未知高手的窺視之下,這麽一想,她的背上又冒出了冷汗。

考慮了一番,她再次回到了那黑乎乎的山洞中,窮困潦倒如她,連顆可以照明的夜明珠都沒有,隻能摸黑在那裏打坐修煉。

修士可以用神識探路,隻不過她的靈力有限,正常情況下,她探到半路就會沒有靈力可用,然後她隻能就地打坐修煉,恢複靈力。

隻是想想就覺得這樣太冒險,於是她決定在山洞裏修煉暫時不往深處去。

修煉了一整夜,清晨她起身走到了山洞外,果然一切都和昨天傍晚一樣,再也沒有看到那些蟲、鳥、妖獸。除了參天的樹木和彌漫的霧氣之外,視野中已經什麽都沒有,神識查探也處於半封閉狀態,隻能看到對方要讓她看到的東西。

不知道趙煦會不會來妖獸穀找她,或許她可以在這裏一直等趙煦來,以他的修為,應該這幻陣不算什麽吧?可是他什麽時候才會知道自己被困在這裏?她用神識看了看乾坤袋中的食物,已經所剩不多。

林夕收集的低階靈植中也隻有茈草和一些朱餘草,連一枚靈果都沒有。茈草可以作為治療外傷的藥物也可以作為染料使用,而這朱餘草模樣跟韭菜似的,據說可以食用。隻是,不管她怎麽看,都覺得這玩意兒更像是燒菜用的配料,根本不知道怎麽下口。

更何況,就算這些草全都能當成食物,她也撐不了幾天。

思索

了一番,林夕隱隱有了些頭緒,不論如何,她決不能坐以待斃!

白天的安排是畫符,她所選擇的都是最簡單實用的,神行符、隱身符、火球符、爆裂符,這些全都越多越好。畫到靈力耗盡後她打坐修煉恢複,為了提高效率,她甚至動用了趙煦給她的下品靈石。

靈力一恢複她就繼續畫符,或許是因為有了危機意識,她畫符的效率提高了很多。

這一天下來,她畫成了一千多張中品神行、約一千張中品隱身符、三千多張中品張爆裂符、近千張中品火球符。甚至生平第一次畫出了上品爆裂符、上品神行符。

從來沒有過這麽高的效率,林夕不禁懷疑那幾年她一直畫不好符,是因為日子太安逸了?

如果不是天再次黑了下來,她還想繼續畫一些上品神行符、上品隱身符、上品火球符之類的備用,天黑了她就隻能再次回到洞中打坐。

至於打坐為什麽非要去那個洞中,很簡單,雖然她現在什麽動物都發現不了,但是並不代表那些動物不存在。樹上現在就有她不認識的鳥類,林中也有小型妖獸出沒,落葉底下還有隻屬於這個世界的蟲類,所以她衡量之後,仍然選擇待在那山洞過夜。

這一晚,林夕把她所學過的劍法在腦海中過了無數遍,但是她沒有在這洞裏或洞外練習,陣法也是一樣,她隻在腦海裏一次又一次地刻畫,卻沒有再試過布陣。她知道現在正處於未知高手的窺視之下,想有所保留。

第三天清晨,經過了一整晚的潛心修煉,她精神飽滿地起身,走到了山洞外,那裏的景致與前一天完全相同,靜得詭異。

林夕往身上拍了一張上品神行符,跑了一圈,嘖嘖,這上品符篆果然不同凡響!上品神行符的速度比下品神行符快了很多,因為,她發現自己很快就重新回到了這山洞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