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劍集

第三十四章 兒時義氣

白雪這一次昏迷過去很久,他隻覺得自己躺在軟綿綿的雲端,腦子間灌滿了漿糊,迷迷糊糊之中,耳邊聽著哐當、哐當不停的響聲,那響聲熟悉之極,他思索了很久才想到這原來是馬車的車轅聲,他在一輛奔馳的馬車上,這是要去哪?他隱隱約約見到一個優美的背影端坐上床邊,那是蓉蓉嗎?她真該給我好好彈一首小曲的,不過不要那曲鳳求凰,聽厭了隻想了那麽幾下,他隻覺全身的力氣又用完了,再次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

恍惚間,他聽到低低的深情呼喚聲:“阿雪阿雪我來看你了快起來,別睡了你這頭豬,本小姐來了這麽久竟敢躺著不醒?”

“喂?死豬,懶豬,大笨豬?快點醒來了”

這聲音?清清脆脆,好遠好遠,遠的似從千裏外的青山上傳來,可細聽了又好近好近,近的與心底裏發出來一般。

“歌兒?是你嗎?”

“咯咯快起來呀,你來追我呀嗚嗚”那聲音如飄渺的鴻雁越飛越遠,終於漸漸不可聞。

“歌兒,你別走!?我回來了,我回來實現那個承諾了歌兒”

他已經發燒的迷迷糊糊,慢慢的慢慢的記起了那些一直留在記憶最深處,不敢觸碰到的回憶。

幼年學武、熬藥、受罰、練劍、殺人,春少的劍和餘歌的笑滿滿的貫穿了整個童年,當年那株百年的梧桐樹下留下了少年們無數的回憶。

烈日驕陽裏,陽春依然練劍不息、劍氣縱橫,他的劍越來越快,也越來越險,暮然回首,他那剛毅的臉上殺氣騰騰,生人不近。而白雪臥榻青蓮之畔,高酣不醒,更有那少女的一雙纖纖玉手端上純淨的玻璃杯,血色的波斯美酒。

白雪微眯著眼,叼著酒杯,耳聽劍器破風聲,懶洋洋道:“歌兒,你說世間第一笨人是誰?這烈日高懸,為何有人偏要練劍,不肯躲在樹蔭下躺著舒舒服服的配最好的朋友喝一杯酒呢?”

餘歌哎了一聲,將頭斜斜靠在白雪的肚皮上,慵懶道:“我呀,隻是知曉這世間第一聰明、第一懂得享受、第一懶惰的是誰?”

“哦?”

“那就是世上第一討厭鬼?短命鬼?作死的小鬼?”她雖然嘴裏說的是討厭鬼,但腦袋卻不住的往這個討厭鬼的懷裏鑽,嘟囔道:“別動,我四更便早起為你準備這個要死的波斯胡酒,現在困了”

“哎,你睡便睡,可莫要再將口水流到我衣裳上哎”

那第一碗酒,第一次醉,少年醉臥美人膝,醒掌殺人劍,在紅葉如血的的季節靜靜的躺在葉海裏,靜靜的淹沒在血色的楓葉裏。

年歲長了第一次下青樓,第一次的醉生夢死

那一夜,那永遠忘不掉的一夜。

明月,月圓。

月圓之夜,天上沒有一顆星星,也許是這些星星也在為他們即將要做的事情擔心,擔心的躲到了雲彩裏蒙上了眼睛。

名草堂內最大最老的大柏樹下,一個白衣人影在不停的走過來走過去,他的心情猶如那個步伐一般,淩亂焦急卻又隻能在原地走動,充滿了無可奈何,突然一股很陰冷很冰涼的氣息襲來,那白衣人不驚反喜,他低聲道:“春少?”

陽春一身黑衣,懷中抱著長劍,冷冷的吐出一個字:“雪。”以做回答,白雪早已經熟悉他的冷冰冰的風格,隻是有些焦急道:“怎的歌兒還沒來。”

陽春的眼角抽搐了一下,道:“等。”

“不等又能如何呢?”白雪隨意的提著腳下的石子,淡淡道:“春少,你的表情永遠都這麽冷,難道不會累嗎?”

陽春道:“不會。”

“我們出去以後第一件事情做什麽呢?”白雪雙手合在胸前,滿臉希冀道:“也許我們應該去看看昆侖山的雪花,傳說那裏的雪花好似落英一般,是天下間最美麗最純潔的。嗯,我們還可以去東海捕魚,去秦淮河喝酒可以做好好的事情。”

這次一陽春個字也沒有答應,甚至連眉頭也沒有皺一下,因為他知道隻要一接話,那麽白雪的嘴就會一直講個不停無窮無盡,沉默往往這一招就是男人對付女人最好的辦法,雖然白雪不是個女人,但是同樣受用。

他一個人喃喃講了一會兒,也覺得沒意思就又道:“春少,歌兒要是不來怎麽辦?”

“等。”

白雪皺眉道:“你能夠不能多說兩個字?”

陽春又沉默了,這一次任憑白雪再怎麽說話他也不再吐出一個字。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此時也是夜半三更,明月當空,將大柏樹的樹葉的影子分分明明的映在地上,白雪看著看著好似鬼影重重,陰森之極。

突然遠方一個燈籠飄來,大大的燈籠,小小的人,提著燈籠的女孩子臉長的很平凡很普通,但是她的微笑很溫暖很溫暖,當她對著你笑的時候,你便會覺得自己回到了媽媽的懷抱,媽媽的懷抱豈非是世間最溫暖最偉大的地方。

女孩子走過來微笑道:“春少,阿雪,你們來多久了?不好意思哦,我遲到了,要知道一個女孩子總是會有比較多的東西。”

白雪奇怪的找來找去,也隻發現她雙手除了一個燈籠之外什麽都沒有問道:“歌兒,咦?那為何我什麽也沒有看到?”

“哼!”餘歌偏過頭去不理他,衝著陽春說道:“春少一定知道我帶了什麽?”

陽春開口講道:“歌兒頭上戴著的玉簪是三年前白雪送你的生日禮物,右手手腕是你最喜歡的玉鐲子,而這身衣裳由金蠶絲織成,刀槍不入水火不侵。腳上的鞋子是最上好的小牛皮定做的,很適合趕路,而腰間的軟劍是我七年前為你親手打造的。”他本是一個十分沉默寡言之人,但是現在卻講話滔滔不絕,隻因為他現在高興講,也想講,所以他講得很多也很仔細。

餘歌拍著手高興道:“還是春少最好最懂我了,不像有些人”

有些人是什麽人,有些人自然心裏很明白。

所以這個有些人摸摸鼻子道:“其實還有一樣春少沒說出來。”

“哦?”

“是什麽?”餘歌笑眯眯的看著他。

“是燈籠,”白雪也笑眯眯的看著她道:“我們要做的這件事十分隱秘危險,身上無用的東西自然帶的越少越好,但是你卻帶了一個大而無用的燈籠,這說明這個燈籠其實不是燈籠。”

餘歌的雙眼中放出異樣光彩,那是一種遇見知己的喜悅:“那又是什麽呢?”

白雪搖搖頭道:“我不確定,也許是一道極為厲害的陣法,也許是一包炸藥,又也許是”他故意拖長了音做出一副悠閑的樣子。

餘歌咬咬牙催促道:“是什麽你快說!”

她好像一點也不知道裏麵到底是東西一般,更忘了這個燈籠是誰帶來的。

白雪高聲道:“也許啊,是一些胭脂水粉,還有些我們的大小姐的衣裳。”

餘歌的臉紅紅了一下,伸出空著的左手揮著拳頭道:“你討打!”

陽春冷冰冰的臉龐上也露出了一絲微笑,他喜歡看著他們鬧,他喜歡白雪,也喜歡餘歌,當看著他們大笑的時候他才覺得自己是一個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每一個人都會有一些他喜歡的東西,隻要你是一個人,除了那個人,那個人沒有愛,隻有恨,滔天大恨!

“我們走吧。”白雪驕傲的挺起胸膛,仿佛他要做的事情是去出使一個國家,他的臉上充滿了歡快的神情。

那一次他們快馬加鞭喝完了太白樓三大窖的藏酒後,又去殺了西邊反抗名草堂勢力最大的二十七蜂,這二十七隻大黃蜂每一隻都劇毒無比,危險無比,可他們就撐著酒勁把他們殺的幹幹淨淨,最後餘歌用那個燈籠裝了二十七隻耳朵回來。

從此他們每一次出任務都會選一個美麗的地方留下短暫美好的回憶,在華山鳳鳴石、昆侖飛雪、少林藏經閣、金山銀海豪賭、秦淮河攔江畫舫

踏遍青山人未老。

那是最快樂的時光,也是最短暫的時光,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