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與凶

第6章 痕跡

第6章 痕跡

一個半小時後。

於辰、袁友衝、周倩欣和成威,以及三倆痕檢員蹲在護欄外的雜草從邊。

剛趕到不久的四名法醫實習生這會兒並不能幫上什麽忙,隻能和倆痕檢員一塊兒,幫著導出並整理下先前拍攝的照片之類的東西,並做上標注。

畢竟,法醫現場學的內容,與痕檢員的工作有不少交叉重合的地方,若是在細分的實驗科室用不到,但如果要跟外勤出現場的話,這些內容是必須掌握的東西。

這會兒周倩欣顧不上他們,便扔給了痕檢員,拜托他們幫忙教一教。

而且,她也並不很理解於辰讓她叫實習生過來的原因。

上一個案子,留有大量的文書報告工作需要實習生們去做,去整理,正是忙的時候,因此她今早接到於辰命令才沒帶他們。否則,直接一塊帶來就是,哪還要回頭通知那麽麻煩。

“雜草中,的確有少許血跡。”成威挑眉。站在護欄外,距離稍遠,看不太清楚,此刻湊到近前仔細觀察,哪還能看不見隱藏在草叢裏的血跡。

周倩欣也補充說:“這是滴落狀血痕,但數量太少了。”

“以事故車周邊的血痕看,受害者肯定被傷到了動脈,流血不少。即使他被嫌疑人經此地帶走的時候已經死亡,滲透進衣服中的血液也依舊會持續下滴才對,沒理由隻有這麽點血痕。”

“所以,我推測受害人應該被凶手以編織袋等物整個兒的裝了起來,之後血液再次從編織袋等物品中滲透而出,低落在地。”

“另外,從血痕形態上看,滴落高度應該在一米以內,我想,凶手應該是在將受害人裝入麻袋或其他差不多用處的物品中,然後肩抗背負著前進的。看血痕性狀,已經徹底凝結,略顯發黑,預估滴落時間在六到個鍾左右。”

“六到個鍾?”成威愣了愣:“在事故車那邊檢查的時候,你不說四到六個鍾哦對,差點忘了,咱們到現場都兩個小時了”

於辰則抬頭遠眺,說:“雜草及灌木的枝椏斷口同樣非常新鮮,的確是再近期被踩倒、踩斷的。”

袁友衝立馬問:“能根據這些痕跡找到凶手去向嗎?”

“能,很簡單。”於辰說:“凶手在這一方麵並不專業,沒有,也沒辦法處理留下的這些痕跡,很好找,順著找下去就是了。”

“這樣,為了避免破壞現場,咱們沿著痕跡旁邊找尋。嗯,老成,你跟我一塊吧。”

“好。”成威頷首。

袁友衝不太放心,說:“等等,你的腰還沒好,恐怕不能過量行走吧?而且低頭檢查痕跡,對你來說也太過吃力了,不如交給老成”

“嗯,對,”成威也說:“找尋這些痕跡,我可能不如於隊你專業,但這痕跡還蠻明顯的,也沒啥難度,我帶著一隊人去就好了。”

於辰想了想,沒有逞強,點頭說:“也行。不過,也得注意下安全這樣,我讓老雷再帶個同事,跟你一塊行動。”

說著,他就轉過身,對著不遠處的雷懷魯吼了兩聲,說:“老雷,你帶個人,和老成一塊沿著這邊的痕跡找線索!”

雷懷魯立馬應了聲沒問題,便帶人翻過護欄。

“那我們先回去休息休息吧。”袁友衝說:“估摸著,交警那邊監控也已經看過一遍了才對。”

“嗯。”於辰頷首,與袁友衝、周倩欣一塊,回到現場,坐在車上休息。

剛坐下一會兒,喝了兩口熱水,便見芮萬州跑過來,說:

“於隊,袁隊,找到了,事故車是在淩晨四點二十四分,經過二點四公裏外的那個監控的,監控探測時速在一百一十公裏左右,換句話說,正常行駛的話,隻需要一分半鍾不到,就能開到這兒。”

“不過,考慮到夜間沒什麽車,大多數司機都會超速行駛,隻在導航報**的時候降下速,預計時間還會更短。”

“另外,咱們的人也仔細偵查過路上的刹車胎痕,找到了屬於這輛事故車的痕跡,確定了該車車胎被紮破的位置並推測出了駕駛人發現爆胎後的處理方式。”

“方法嘛,也是手動擋車發生意外的常規處理方式,可以說中規中矩,握緊方向盤的同時降檔,利用發動機製動將車慢下來,製動全距離大約六百米上下。”

“因為當時路上沒什麽車,完全能滿足發動機製動所需要的較長距離的條件,車輛受損程度不算嚴重,也就是剛剛爆胎之初,車身歪斜剮蹭到了左側護欄。”

袁友衝聽了,默默計算片刻後,說:“這麽說來,受害人將車停在緊急停車帶的時間,應該是淩晨四點半左右,出入不過幾分鍾而已。”

於辰接話說:“我估計,停車後不就,他應該就和歹徒遭遇了。”

芮萬州撓撓頭,接著說:“我們還發現,這輛車是在白儀區白水收費站上的高速,收費站那邊的監控顯示,後排座坐著人,應該是婁元的妻子路心蘭抱著孩子坐在後邊。這車後排座挺寬敞的,也適合睡覺”

於辰臉沉了下去:“這麽說來,果然是一家三口都遇害了!”

“是啊。”袁友衝說:“我推測,婁元在將車停在路邊的時候,應該隻有他自己下車查看,這時歹徒鑽出來,想故技重施,一悶棍打暈婁元,同夥則摸到車邊準備取走財物。”

“這時路心蘭從車上下來,將劫匪嚇了一跳,導致婁元發現劫匪,雙方衝突搏鬥,結果劫匪手中有武器,刺死或者二人被刺傷並失去了意識,呼吸微弱,劫匪以為他們已經死亡,便在奪走財物的同時,將二人以及他們的女兒也都給帶走了。”

“是有這種可能,”芮萬州說:“因為,按照一般經驗,劫匪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都是挑落單的人下手的。”

“這麽說來,駕駛人一家,基本可以確定已經遇害了。而且,既然發生過搏鬥,現場,或者受害人身上應該會留下相當具備價值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