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與凶

第8章 脈絡

第8章 脈絡

奚昱終於帶著茂通區刑偵大隊的nn們趕到了現場。

同時帶來的,還有一大疊厚厚的報告。

至於案卷,實在太多了,他就算想帶過來,也有心無力。

但,看著這一大疊報告,袁友衝已覺得頭疼非常了。哪怕什麽事都不幹,以一目十行的速度翻閱,想要看完這堆報告,需要的時間也絕對少不了。

他便揉揉自己太陽穴,對奚昱說:“這些報告是你們整理出來的吧?挑重點給我和老於說說。”

“是。”奚昱立馬點頭,顯然,他在路上便已經打好了腹稿,將報告呈交給袁友衝不過是走過場罷了,最終鐵定是要做口頭匯報的。

他說:“我先講講受害人的情況吧。大概月初的時候,婁元和路心蘭兩人就開始在各自走動,想要將自己的年假調休安排到國慶前後去,這樣,連著國慶七天假,他們差不多能休息半個月,乃至更久。”

“他倆都在自己單位兢兢業業的幹了好幾年了,貌似畢業後就一直做到現在,算是單位裏的老人,倒也積澱起了些許人脈,最終,還真讓他們把年假給批了下來,隻是兩人的休假時間略有出入。”

“婁元嘛,是從二十三號,放假到九號,整整十天年假加七天公休假,路心蘭少一些,是是二十五號放假到七號,但她又多請了兩天事假,同樣是到九號。”

“不過,說是二十五號放假,其實二十四號下班後她就可以走了,隻是得將手頭的事兒處理掉或者轉交給別的同事。”

“於是,她當天直接一口氣加班到大約淩晨兩點,這才離開單位。之後,我們估計她回家休息了下,吃了點東西,就直接抱上女兒,跟著婁元火急火燎的離開了。”

“據其親屬交代,他們曾經說過這麽著急是要趕回老家參加一場婚禮。婚禮結束後,按照婁元、路心蘭和親友們說的計劃,應該是要在老家待幾天,和父母親戚團聚團聚,然後避高速高峰期去旅遊。”

“旅遊的目的地嘛貌似是屋脊,但考慮到婁芸的年紀尚或許無法耐受高原反應,他們屆時可能會更改計劃。可這會兒人都沒了,目的地啥的,貌似已經沒了多大意義。”

於辰聽了,一邊反手揉著自己因久站久坐而又顯得酸麻的腰,一邊說道:“如果是要參加婚禮與旅遊的話,按理說,他們應該會準備一定量的現金。”

“這年頭雖然移動支付與刷卡都相當方便且普及,但出門在外,手上還是得有點錢的,而異地取款,尤其跨行取款的話,手續費又相當高昂。”

“你們說,會不會就是這筆錢,引起了歹徒的覬覦,這才冒險對並非落單的受害人出手?”

袁友衝搖頭:“應該不會,婁元也老大不小了,就算準備了大量現金,也應該是放在車上,亦或者放在隨身攜帶的包裏,不會輕易外露,至少作案歹徒應該沒那個能耐在作案前發現。”

“相比較之下,還是之前的猜測比較靠譜:他們一開始以為婁元孑然一身才動的手,結果路心蘭從車上下來了”

“而且,路心蘭在相對寬敞的後排座,先前又一口氣加班到兩點,說是疲憊不堪也不為過,我估計她應該是直接抱著女兒躺在座位上睡覺了。”

“雖然,車輛爆胎的時候,她與女兒十有會被驚醒,但終歸沒釀成大的事故,有驚無險,婁元將車停穩後,讓她和女兒繼續躺在車上睡覺,隨後自己才獨自下車檢查,這一可能也客觀存在。”

“之後,她可能躺的不太安穩,坐起身子往外看了眼,發現有歹徒鬼鬼祟祟的向婁元靠近,嚇了一跳,趕忙開門下車並提醒婁元,之後,歹徒便分別與他們扭打起來,最終,持有凶器的歹徒將他們殺害或。”

“當然,這也隻是我串起大家大家的發現與思路後,推演出來的猜測,未必準確,不過以我的經驗判斷,大方向應該不離十了,就是細節方麵或許還有些偏差。”

於辰聽完,剛想說點啥,但揉著腰的手也不知道是摁錯地方還是用錯力道了,忽覺又酸又疼,難受無比,齜牙咧嘴的抽了幾口涼氣。

不遠處的周倩欣見了,趕忙過來,扶著他問道:“怎麽回事怎麽回事?腰又疼了?你別動,去車上後排趴著,我給你檢查下!”

“好”他抹了把冷汗,乖乖讓周倩欣扶著鑽進了警車,撩起衣服後脫掉護腰帶,趴在後排座上。

周倩欣習慣性的戴上手套,隨後搓了搓,將雙掌捂得溫溫熱,這才摸在他背上,輕輕摁了摁,時不時又用指節輕叩兩下,問他是否感覺到難受不舒服。

與此同時,袁友衝擔憂的往他倆方向看了一眼,搖搖頭:“老於這腰,看樣子傷的比預計中的要重一些,也不知道會不會留下病根”

嘀咕幾句後,他又看向奚昱,說:“這樁案子的大致脈絡,和我剛分析的區別應該不會太大。換句話說,本案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歸結於隨機性質的謀財型殺人案。”

“這類殺人案,一向讓咱們很是頭疼,但好在咱們並非毫無頭緒,這三個月來的類似案例,對咱而言都是重要參照”

“我明白,”奚昱說:“所以,我在來之前,重新分析整理了遍這一係列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這就是重點,袁友衝立馬問道:“結論呢?”

“恐怕,得讓您失望了”奚昱說:“雖然這一係列案件,咱們研究過多次,但這一次有不一樣的發現,甚至在某種程度上推翻了先前一直烙印在咱們心頭的,先入為主的觀念”

“這幫犯罪分子,都出自附近的村落鄉鎮,相互之間也認識,所以咱們一直認為,或許大部分乃至全部鄉民,都或多或少的參與到了這係列犯罪活動當中,隻是苦於沒有證據,且真要動他們,打擊麵太大,所以”

“但經這次分析發現,這幫不法分子,在各個案例之間分工確實是相當明確,符合團夥作案的規律,但團夥與團夥之間,組織性卻並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