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與凶

第26章 浪子回頭

第26章 浪子回頭

袁友衝聳聳肩:“如果這幫家夥沒犯事兒,那無所謂,管他們探聽消息,給點報酬也是應該,更別說,他們僅僅隻要一條煙而已,這個‘價格’可以說很公允了。但,他們犯事了,打了戴晟一頓,最少也是站一邊揚旗助威。”

“而現在,這次鬥毆事件的組織者景陸死了,被毆打的戴晟表現奇奇怪怪,具有很大的嫌疑。在這種情況下,把他們傳喚回支隊接手調查,合情合理啊。”

“你這套路真騷。”於辰撇撇嘴。

“我說了,是他們太油。”袁友衝聳肩:“雖然不至於沒法對付,但我實在不想在這幫家夥身上耗費太多精力,隻好玩套路咯。”

“行吧,你說了算。”

二十分鍾後,兩人去而複返。

水已經卸完,輕卡自然也就開走了,隻剩姚豐和另外一個年輕人坐在後門台階上抽煙。看樣子,這家夥果然守約,也表明,他確實經常和警察打交道,一點都不帶慌的。

進一步說,他們直接參與到這兩樁命案中的可能性,也下降了一些。當然了,同樣不排除他們故作鎮定的可能,還是得近距離好好接觸接觸再說。

“警官。”看到於辰手上的兩條煙,姚豐立馬站了起來,將煙叼在嘴裏,搓了搓手後,便想探過來抓住香煙。

於辰微微一躲,姚豐愣了愣,又訕訕一笑:“好吧,規矩我懂,你們先問吧,盡管問,我知道的肯定不藏著。”

見此,於辰嗯一聲,直接拍了拍台階上的灰,一屁股坐下來,說:“咱們坐著聊吧。”

“哎,好。”

袁友衝也點上根煙,抽了兩口,說:“說實話,我真沒想到,你們竟然會老老實實的送水。”

“不然呢?”一直沒說話的年輕人開口了,悶悶的說道:“總不能就這麽無所事事的混下去吧?現在身強力壯,狠一點還有人會怕,再大點怎麽辦?繼續橫?然後被人打死麽?”

說著,他自嘲一笑,搖搖頭:“還不如趁著年輕,買兩把子力氣,攢點錢回老家起一棟房子,這輩子也就這麽過了。”

“你就是謝浩吧?”於辰默然,片刻後,說:“老實說,你跟我認識的混混不大一樣。”

“沒啥不一樣的。”他聳聳肩:“早幾年,我和阿豐就是,成天遊手好閑的,等著‘焦哥’給活,有活就幹,拿錢辦事,沒活麽,要在出租屋裏賴著,要麽去路上管學生要錢。”

“可能一些小年輕看著咱們挺瀟灑的吧,但真的……嗬嗬,不提也罷。”

說著,他撩起指了指自己肚子上的疤,又搓了戳姚豐的背:“直到有一回,我把個‘校霸’給打了,好家夥,那貨回頭糾集了二三十人,把我倆打了個半死,我肚子這兒被捅了一刀,阿豐更慘,背上被砍了七八下。”

“那次,我倆都想了很多,養好傷,就決定還是好好做人吧,找了個送水的工作……老板人挺好,一桶水給兩塊五,包吃住,一個月下來也能賺五千左右,都存下來,等著回家起房子。”

“原來如此。”於辰輕輕點頭,他這也算浪子回頭了,不過,似乎回的不大徹底,便又問:“你說的‘焦哥’,就是焦國旭吧?看上去,你們還在幫他幹活?”

“嗯,有活,咱們有空,還是照樣接的。”他說:“不過不像以前那樣傻傻的往前衝了,大多都是撐場麵,這錢好賺,也沒風險,所以我和阿豐都還會接。”

姚豐也唏噓不已,說:“以前是真的不懂事,蠢,現在好了,找了個活,偶爾再幫焦哥點忙,幹活的時候再留意留意這一片的消息,找點機會幫你們警察點忙,換點煙抽,日子過得也還不賴。”

“反正,現在一年差不多能存個四五萬塊錢,差不多再幹個五六年,就夠回家起房子了。不過要娶老婆生崽子的話,還得多攢點。”

“但無所謂,我倆還年輕嘛,幹到四十歲應該是沒問題的。再不行,存了點錢,自己承包個水站唄。別看老板一桶水給我們兩塊五,他還能再賺一塊五呢,一桶水他能提四塊錢的來著。”

聊了一小會兒,雙方關係拉近了些,袁友衝便切入正題了,問道:“上個月月底,焦國旭又聯係你們了,是吧?”

“嗯……啊?”姚豐剛應下,臉色就變了變。

見他反應,於辰輕笑一聲:“打人了?”

“我……我……”他支支吾吾一小會兒,也憋不出一句話來。過了半分多鍾,他又心虛的反問道:“那人……沒什麽事兒吧?”

“放心,人沒事。”袁友衝淡淡的說道:“隻不過,你們的‘雇主’被人殺死了。”

“沒事就……你說啥?死了?誰死了?人被我們打死了?不可能吧?不應該啊,我……我……”

他沒聽清楚,立馬徹底慌了神,手舞足蹈的。

於辰摁了摁他的肩膀,說:“死的是‘雇主’,不是被你們打的人。否則的話,你以為咱們還能坐在這好好聊天嗎?”

他這才略略鬆了口氣,但眼珠子開始滴溜溜的轉起來。

袁友衝又拋出個重磅消息:“殺死‘雇主’的,很可能就是被你倆打的那人,動機很可能是報複,你們倆,最好小心些。”

謝浩的臉瞬間白了。

他的痞子氣褪的比姚豐要徹底許多,是真想踏踏實實的幹活、攢錢,連帶著,似乎都沒那麽油滑了,乍一聽這事兒,難免有些緊張。

姚豐比他好一些,但也沒好哪去。別看他以前當混混的時候好勇鬥狠的,可不過都是小打小鬧罷了,麵對真要命的家夥,自然犯怯。

“重新介紹一些吧。”於辰幹咳一聲:“我是刑偵支隊隊長,於辰,他叫袁友衝,負責這樁命案的偵查工作。”

兩人對視一眼,咽口唾沫。他倆雖然經常和警察打交道,但更多還是局限於派出所和區分局治安大隊、刑偵大隊,支隊長是個什麽級別,他們卻不大清楚,比之大隊長是高是低,也不了解。

可不影響,他倆知道眼前的是“官”,心裏難免又矮了一分,徹底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