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與凶

第81章 證物

第81章 證物

於辰沉默了好一會兒,才問道:“什麽線索?”

成威死前都記掛著的線索,肯定至關重要。

“你自己看吧。”許乙銘說:“跟我來。嗯,叫上小袁一塊吧。”

於辰輕輕點頭,喊了袁友衝一聲,隨後他倆便默默的跟上許乙銘。

三人走到痕檢科的警車邊上,一名痕檢員翻了翻,隨後遞來兩個證物袋。

袁友衝接過透明證物袋,發現其中一個袋子裏頭裝著一些被燒黑、略微變形的金屬片,另一個袋子大些,裝著許多黑灰色片狀物體,隱約能看出是衣服褲子等紡織物燒剩下的東西。

“這是……”於辰皺眉,隻覺得袋子裏的東西有些眼熟。

袁友衝捏著下巴,思索了小片刻後,不確定的問道:“是衣服褲子上的金屬裝飾物?”

“嗯,”許乙銘頷首:“確切的說,是警服上的警徽、領花、胸徽和警號。因為是金屬物,不可燃燒,所以還能辨別出輪廓。”

“但由於受高溫和爆炸影響,這些物件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形變,表麵也被鍍上了一層碳,警號僅能分辨出兩個數字。”

“另一袋,則是警服燃燒後殘留的物件,包括衣褲碎片、肩章和臂章等。同樣,花紋什麽的完全毀了,隻能通過輪廓大致辨認。”

“這並不是科長他最後發現的證物,”邊上的痕檢員終於忍不住了,哽咽著說:“甚至,當時發現這些證物時,都沒分析出這些具體是什麽東西,隻想著回去後再好好分析、鑒定。”

“但科長中槍後,就拉住我,掙紮著告訴我,說,他知道這些東西是什麽了,是警服,那些金屬片是警徽、領花。還讓我一定要轉告你倆。”

“說完這兩句話,科長他……他……他就咽氣了……”

於辰拍拍他肩膀,隨後快速的擦了擦眼角,並將證物放回勘察箱中,便看向袁友衝。

“兩種可能,”袁友衝沒賣關子,第一時間說出了自己的想法:“要麽,咱們內部中出了個叛徒;要麽,嫌疑人出於某種目的和需要,曾仿冒過我們的身份。”

“不,嚴格來說應該是四種可能,後者可以再更具體的分為三種情況——可能有同事遇害,警服被他們取走;還有可能是,他們直接仿製或者幹脆竊走某位同事的警服。”

說著,他回頭瞥了差不多成為廢墟的廠房一眼,繼續分析道:“警服出現在火場裏,隻有一種可能——銷毀證物。再往前推,為什麽要燒毀警服?說明這套警服可能已經暴露了。”

“不隻是警服,他們近期的諸多行為,都證明他們已經被踩到了痛腳,出手才會如此頻繁、癲狂。隻不過,咱們目前還不清楚,到底是哪條線索竟然如此重要。”

說到這裏,他忍不住頓了頓,不著痕跡的瞥了已然走遠,繼續指揮現場工作的許乙銘一眼,這才繼續分析道:“這個先放一放,回頭再係統、細致的過一遍目前收集到的線索就是。”

“而往後推……”又是一頓,他看向於辰,想讓於辰轉移下注意力,便將接下來的話咽了下去,改口問:

“老於,你覺得,燒毀警服,他們想掩蓋什麽呢?或者說,如果警服已經暴露,而且並未被燒毀,咱們能從中獲得什麽線索?”

“警號。”於辰不假思索,說:“警服作為製服,本身沒什麽特殊的,硬要仿製造假,難度也不高。可能出問題的,也就是警號了。”

“沒錯。”袁友衝點點頭:“警號在省內具備唯一性,結合胸徽,一警一號,相當於咱們警察的身份證號碼。換句話說,隻要確定了警號,就能直接鎖定身份。”

緊跟著,他話鋒一轉:“但,這僅僅隻是其一。如果僅僅隻是想銷毀警號的話,辦法多的是,直接把硬質金屬警號摘下來隨便扔條河裏下水道裏,咱們準保發現不了,找起來猶如大海撈針。”

“咱們先不要把問題想得太複雜,隻看表麵吧。顯而易見的,他們使用過這套警服,而且可能露出了馬腳,所以需要將整套衣服燒毀。燒毀的目的,就是隱瞞他們擁有警服的事實。”

“你這說了和沒說有啥兩樣?”於辰皺眉,有些不耐煩:“幹脆點,直接講重點。”

袁友衝聳肩:“單聽這句,確實是廢話。但你得結合我之前說的三種可能去分析。”

“噢?”

“分析到這一步,其實已經可以排除掉幾個可能了。”袁友衝點上根煙,說:“如果有同事遇害,即使因為正好輪休或請假而暫時沒被發現,也瞞不了多久,他們焚毀警服並沒有多大意義。警服被盜,就更不用說了。”

“原來如此,”於辰了然,強迫自己跟緊袁友衝的思路,說:“同樣的道理,仿製警服的技術難度其實並不高,甚至可以直接在網上下單,哪怕暴露了關係也並不大……”

說到這裏,他臉色冷了幾分:“逐項排除下來,隻剩一種可能了——有內鬼!”

“不,”袁友衝卻搖搖頭,說:“有內鬼確實說得過去,焚毀警服,就是想保護他,避免他暴露。但,仿製警服的可能性同樣不能排除。”

接著,不等於辰發問,他便解釋說:“偽造警服的難度確實不算太大,甚至可以直接從網上下單,但依舊有跡可循。”

“未經允許私自銷售、製作、販賣警服屬於違法行為,若他們利用這套衣服幹違法亂紀的事兒被發現,咱們抓住這條線索,順藤摸瓜的查下來,很可能直接鎖定具體的犯罪人。這樣一來,犯罪人可就暴露了。”

“甚至,如果警服是從他們自己名下的工廠出來的,那更嚴重。雖然調查難度大了不少,可一旦被查到……名下工廠可不像團夥成員,說舍棄就舍棄,滅了口就能初步撇清關係。”

“就像徐博安,哪怕他可能已經死了,但他身上,他名下印刷廠,依舊有著大量的線索足以讓我們繼續跟進調查。通過滅口就想斬斷和他的聯係,無異於癡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