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道典

第二百三十四章 穿雲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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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那日泗曲集上,李初一和郝宏偉將李斯年抬回帳篷內,又是療傷丹藥又是運功助其療傷的,沒幾日時間,李斯年便已痊愈。雖然經脈還有些許損傷,沒有完全恢複的法力也仍有些虛浮,但卻已經不礙事了。

對李初一救了自己一命,李斯年極為感動。至於他是因為護著李初一才受的傷,這點他倒是沒有多少想。經過這一戰,兩人的感情又融洽了幾分,互相之間都將對方當做了自己真正的朋友。而郝宏偉則對李初一大為讚賞,一口一個“胖弟弟”叫得好不熱鬧。

在泗曲集閑逛了幾天,三人又在重新修好的鮮外仙裏吃喝了幾頓。畢竟是修士的酒樓,就算是整個拆掉重建也要不了幾日,而鮮外仙隻是受損比較嚴重,加上柳家那豐厚的賠償,隻花了不到一天時間,酒樓便重新開張了。

這回沒了阿貓阿狗的打擾,三人吃的極為盡興。更準確的說,是李斯年看著郝宏偉和李初一吃的極為盡興。

郝宏偉有家族功法相助,平日裏便是個飯缸一樣的人物。而李初一雖然沒有功法,但他天賦異稟自小能吃,竟然也不輸給郝宏偉多少,讓郝宏偉很是吃驚。二人都為對方的飯量暗暗蟄伏,相互間漸漸升出一股讓李斯年很是無語的“惺惺相惜”之感。

看著兩人一口一個“大胖子哥哥”“小胖子弟弟”的互相吹捧著,連連幾日都不嫌膩煩,李斯年直翻白眼,恨不得一巴掌拍死這兩個禍害糧食的白癡。

就這麽閑呆了幾日,李初一有點坐不住了。特別是在將手中的狼皮轉賣給郝宏偉後,急於掙錢回家的他更是火燒屁股一樣,一天到晚的轉悠著想法掙錢。

幾百張狼皮加起來賣了不到四十個靈石,還是友情價,目瞪口呆的李初一,直接揪住了郝宏偉的脖子。

“說,快說!你這奸商,是不是坑我錢了!自己人都坑,我呸!”

李初一沒動法力,大胖子脖子也粗,被他掐著根本沒有任何感覺。但大胖子還是白眼直翻,他被李初一的話氣著了。

一把抓住李初一擎到半空,看著小胖子張牙舞爪的夠不到自己,郝宏偉無奈的道。

“小胖子,你講不講理,我郝宏偉做生意光明正大,怎麽可能坑你的錢!”

“放屁,昨天喝酒你還說過你的光輝戰績呢,說是僅僅花了三百靈石買了個古玉,結果反手賺了近十倍!”李初一嘴一撇,直接揭露。

郝宏偉一腦門子冷汗,酒後話多,不免將自己的傲人戰績多多吹噓了幾句,沒想到竟然被李初一在這給用上了。

“那是古董,是古人遺留下來的法寶,那人不懂貨,就算懂了他也賣不出那個錢來,我這錢賺得光明正大!你那摞子破狼皮怎麽能跟法寶比嗎?!”

“破浪皮?我狼皮怎麽破了?再說裏麵不還有張狼王的皮嘛!狼王哎,多難見到啊!它的皮難道還不值個百八靈石的?!”使勁撥楞著小胳膊小腿,李初一大聲抗議。

郝宏偉徹底無奈了,轉頭看著旁邊偷笑的李斯年,大眼珠子一瞪。

“老不死的,你來跟他說!”

看著大胖子眼裏濃濃的威脅,李斯年撇撇嘴,不敢胡說八道,隻能照實解釋。

“初一啊,咱那些狼皮能賣到這個價錢,確實是友情價了。你要是換了別家,可能最多也就能賣個二十幾靈石。”

“不可能,我那些可全是相當於人族修士煉氣期和築基期的妖獸,還有那個狼王,那可以堪比結丹期的妖獸了,這麽多加起來才給三十五顆靈石,你竟然說這還是照顧我?!”李初一滿臉的不信。

李斯年和郝宏偉對視一眼,均感無奈的點點頭:“真的!”

看著李初一猶自一臉的狐疑,郝宏偉解釋道:“你那狼皮是原料,看著很多,其實每張皮也就隻有其中的幾塊被妖狼煉化過的部分能夠使用,其他的都屬於廢料。而且妖狼生前的修為太低,就算那幾塊能用的也珍貴不到哪去,就算煉製也隻是一些低級的皮具護甲,根本賣不了幾個錢,也就煉氣期和築基期的弟子才會購買。至於那狼王的皮,其實這三十五塊靈石裏,有二十多都是給它議的價。如果沒有它,你這幾百張皮,我最多也就給你十靈石,這也還是成本呢!“

旁邊的李斯年冷嗖嗖的補充了句:“小胖子,你可知道咱這些狼皮按理說是不應該用靈石交易的,一般都是用金銀財物來貿易的。郝大胖能給你靈石交換,已經是幫你當成自己人,對你多加照顧了。”

傻愣愣的看著兩人,李初一幽怨的的歎了口氣。

本來他以為自己這次收獲頗豐,能夠小賺一筆,誰知道竟然是這麽個結果。

雖說這些狼皮換成金銀財寶那可是一大筆錢,但如今知道了靈石奇效的他,自然知道靈石和金銀之物之間的地位。靈石的價值遠遠高於金銀之物,二者間雖然有個換取的比率,但通常都是有價無市的。

畢竟,靈石除了可以拿來易物,還可以拿來修煉,而金銀財寶雖然也能易物,但那大多是在凡人中的。修士中除了練氣和築基期的低階修士,結丹期往上的修士能看得上眼的寶貝,那是極少有聽說會拿金銀來換取的,基本都是靈石交換或者以物易物。

一個既能幫自己修煉又能換東西,另一個隻能換東西,人家還不一定給你換,二者之間的兌換雖然有個標準,但兌換的市場可想而知。

放在以前,李初一可能會為能賺這麽多金子銀子而興奮不已,但現在他絕對不會把東西換成金銀錢財,他又不傻。

這回家的路費大山一般的壓在身上,那傳送陣連交了靈石都不一定給你開,你要過去給人家金銀元寶當路費,那還不被傳送陣的守護人給打死!

想想自己忙活了一路才掙了這麽點靈石,李初一估摸著自己就算把整個綠灘的妖狼都殺了,也湊不夠路費的十分之一。

咬牙切齒的琢磨了半天,小胖子突然一轉頭,眼裏冒著幽森森的綠光看著郝宏偉。

“大胖子,什麽東西值錢?你說,我去弄!”

郝宏偉眼珠子一瞪,無語的看著李初一,心裏暗道這什麽破問題!

值錢的東西多了,他說了這小胖子就能弄來?這草原是他家開的?

大眼珠子一翻,郝宏偉抄著手站在一邊,他不想理這個想錢想瘋了的小胖子了。

旁邊的李斯年確實若有所思,琢磨了半天忽然問道:“郝胖子,你這還收穿雲雀嗎?“

“收啊,一直收,這種好東西自然有多少收多少。隻是我隻收幼雀,最好是還沒孵化的卵,成鳥是不收的,太難馴服了。”

大胖子點點頭,眼裏精光一閃:“你知道哪有雀巢?”

李斯年一臉的高深莫測,不答反問:“你什麽價格?”

大胖子微微沉吟,盤算了一番道:“看品質了,市價一般是幼鳥二十靈石,雀卵三十靈石。你們嘛,咱們都是朋友,你要是能搞來,我多加五靈石,要是有品質上佳的,我們額外單算,怎麽樣?”

李斯年笑的更開心了,一點頭道:“行,就按你這個價!”

李初一在旁邊雲裏霧裏的,見兩人議定,趕忙問道:“什麽鳥這麽貴,一隻竟然比我的狼皮還值錢?!”

“好鳥唄,還能是什麽鳥。”郝宏偉哈哈大笑,一臉的揶揄。

翻了個白眼,小胖子轉頭看著李斯年。

看著小胖子眼中的威脅,好像他要是敢不說這小胖子立馬就動手似的,李斯年笑了笑,也不逗弄他了。

“穿雲雀是漠北特產的一種鳥,屬於妖獸,它的另一個名字叫做信鳥。這穿雲雀出生時便有築基期的實力,長大後最厲害的甚至能一路突破到元神期去,很是厲害。穿雲雀最厲害的地方是它的速度和耐力,成鳥速度絕不亞於修士的傳音飛劍,而且可以不眠不休的飛行數日。修士受修為所限,短距離還可直接傳音入密,再遠些則必須借助傳音玉符,或者範圍更廣一些的傳音法寶,如柳明清手裏的子母魂引。至於更遠的距離,像是蒼茫山脈到咱這裏,又或是漠北到大衍,便是傳音玉符也根本聯係不到,隻能借助各種傳訊的法寶器物。像是傳音飛劍、傳音紙鶴,這些都是常用之物,但也受傳訊之人修為所限。而穿雲雀,則是咱們漠北獨有的傳訊妖禽,隻要一經馴化,其傳訊的速度和安全性絕對不亞於以上兩無,而且還可以反複使用,不受修士修為所限。”

李初一張著大嘴,眼睛裏滿是金光。

這可真是寶貝啊!

這哪還是什麽妖禽,這簡直就是會飛的錢,就等著他去抓了!

心裏盤算著回家的路費相當於多少隻穿雲雀,李初一仿佛看到了無數靈石在眼前飛來飛去,激動地腮幫子直哆嗦。

不理都快高|潮了的小胖子,郝宏偉目光閃閃的看著李斯年。

“老不死的,你真知道雀巢的位置?”

“廢話,誰還沒兩把刷子!”昂著下巴,李斯年滿臉的得意。

“你不夠朋友!”郝宏偉義憤填膺,“枉我這麽對你,你竟然有這種好東西都不告訴我!”

李斯年翻了個白眼,不去理他,氣得郝宏偉在旁邊直哼哼,話裏話外的想套出點信息。

突然,旁邊的小胖子猛然驚醒,餓狼似的看著李斯年。

“走!現在就走!咱們掏鳥窩去!嗎的,小爺我要發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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