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遊戲

第13章 命案

第十三章 命案

當陳春他們的汽車到達市區聖德夫教堂的時候天色已經微明,埃索裏的手下把他們放到離教堂四五百米遠的地方後就開車走了。

令人意外的是,教堂門口停了幾輛閃爍著警燈的警車,教堂入口處也被警察用警戒帶圍了起來不讓人進出。直覺告訴眾人,這裏生了一樁案件。

看到警察,陳春下意識看了看查爾斯——自己把他劫持來,應該算是犯法吧?擔心他多事,打算先到附近安置一下再說。看了看身旁的女人,卻見她一臉緊張,同時麵上居然還有一點興奮之色,正覺奇怪,突然之間隻見女人猛然向教堂門口跑去,同時口中大喊:“救命!救命!”

陳春嚇了一跳,旋即明白她把自己當成了“買家”,擔心她把警察招惹過來,快跑兩步一把將她抱住,再順手將她嘴巴捂了,怒道:“喊什麽?是我救了你!”

女人哪裏肯信陳春的話!她見逃跑的機會就在眼前,拚了命地掙紮,雖然嘴巴被捂,但雙手卻是亂抓。陳春不能動粗,一時之間竟被她搞了個手足無措,怒道:“早知你這麽刁蠻,剛才就不買你出來!”終於把她控製住,抱著她往旁邊的街道快步走去。好在現在是一大早,街上基本沒什麽行人,否則他們這麽一鬧絕對會吸引過來看客。

轉過一個路口,到了一座橋上,離開了警察的視野,陳春放開女子:“再亂來不要怪我不客氣了!”他原打算到了市區就讓她走,但是這個時候卻不能這樣做了:要是她跑去叫警察,不知道要給自己帶來多大的麻煩。

女人眼見逃跑無望,眼一紅又抽泣起來。陳春頗感無奈,心想這個女人真是搞笑,在沒有逃跑機會的時候就知道哭,但是機會一來動作卻比兔子都麻利。不過想了一想,又覺得她一個弱女子能做的也就是這些了。

老鷹見陳春被這女人蠻搞一陣也覺得好氣,問陳春:“春哥,現在我們怎麽辦?”

陳春正要說話,卻見老鷹身旁的查爾斯突然往橋旁一竄,趕快喝道:“幹什麽?”

老鷹也覺察到查爾斯有異,伸手朝他就是一抓,但是此刻查爾斯已經翻身跳過橋欄!隻聽“嗤”的一聲,查爾斯的衣服被老鷹撕裂,但是他整個人卻從橋上跳了下去,緊接著“撲通”一聲,橋下的水麵被砸起一蓬水花。

“想跑?”老鷹怒道,便要從橋上跳下到河中去捉他。

“你用不著也變成一個落湯雞/吧,”陳春看著橋下的河水,製止道,“等他上了岸慢慢捉他。”

二人便站在橋上看著河中等查爾斯冒頭,看他要往那邊遊去。等了一陣,卻始終見不到他浮出水麵,老鷹等得有些不耐,說道:“這家夥在水下能呆這麽久?”

陳春看了一下時間,又過了2分鍾,感到一絲不妙:“這家夥一隻手不便行動,會不會淹死了?”

“起來了

!”老鷹突然指著河中說道。

陳春一看,果然見查爾斯露出了一個腦袋,但是才露出幾秒鍾卻又沉了下去,不一會一隻手又從河中無力地冒出來了一下,緊接著再沒於水麵之下。

看到這個情形,二人麵麵相覷,心中都是說:“既然水性不佳,為何要選擇跳河逃跑?”

“好在我們已經知道了塔雅的下落。”陳春不再往河中看,“我去教堂看看到底生了什麽事,你先回酒店休息一下。”

“不用,我就在附近等你。”老鷹說。

陳春不再勉強,看看身旁的女人,想想現在查爾斯這個“負擔”沒有了所以也不怕她胡來,衝她道:“你走吧。”

女人剛剛才見到了他們身邊的那個長相凶惡的男人為了逃跑而“不惜犧牲”,知道眼前這兩人更是“歹毒”,以為陳春在說“反話”嚇自己,所以連聲都不敢啃,卻哪裏敢走?

陳春見她不走,苦笑道:“你剛才不是要跑麽?現在讓你走卻不走了?”

老鷹也道:“叫你走就走,難道你還想被賣?”

女人還是不肯行動。

陳春猜到她是害怕自己,歎氣道:“我看在我們都是c國人的份上所以才花了1萬多歐元把你買過來,否則我會管你這檔閑事?不要怕,我們都是bsp; 女人的膽子大了一點,看著陳春,遲疑道:“你們是想把我買了賺錢吧?給我一點時間,我給你們錢,保證比買我的錢多,好麽?”

“給我們錢?你以為這是在國內?要不是我把你買出來,你恐怕連回去的機會都沒有了!走、走、走!”陳春催她道,要不是聽她說這話的口氣可憐巴巴,他早就火了。

女人見陳春一味催自己走,又見他神態不似做假,相信了一分,扭扭捏捏走出幾步,回頭見二人並沒有追來的樣子,又快走幾步,再次回頭,小跑幾步,最後再回頭一次,喊了聲“救命”一溜煙向剛才有警車那邊跑去。

陳春見這女人的動作感到十分滑稽,對老鷹笑道:“這個女人的德性怎麽還像一個小女孩一樣?”突然想到一人,居然覺得她們有些神似。

擔心女人引來警察,陳春和老鷹往其他方向走了一歇。他們熬了一夜,都有些疲倦,但是塔雅還沒找到,所以二人都沒有休息的打算。吃了一點早餐,陳春決定先到教堂裏去看看,既然那個李拉斯.皮特是神父,那麽教堂生了案件他應該會出現。

到教堂附近之後,老規矩,陳春隱了身,小心地穿過了警戒帶進了教堂大門。

一進門就看見兩個警察,他們站在門廊,掃視著門口聞訊趕來的記者。陳春繞過他們,繼續往前走,他感覺走廊有些陰森,不知道這是不是跟門外有警車有關

穿過走廊,隱隱聽到側邊一間房子裏有人說話,陳春走了過去,繞到門口。隻見房門大開,一個棕色頭的警官站在屋子裏正對其餘兩人說話,陳春雖然聽不懂他們說些什麽,但是好像從中聽到了“李拉斯.皮特”的音。

他走進門去,地上的情景讓他感到不大自在: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屍體躺在地上,旁邊的鮮血還未完全凝固,屍體的脖子上有一條裂口,看來那是讓他死亡的原因。屍體穿著一件黑色的長袍,胸前有一個銀色的十字架被殷紅的鮮血浸染了一半。

“他該不會是李拉斯.皮特吧?”陳春心道,“要是那樣,塔雅呢?”

正在這時,門口又進來一人。陳春站在角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見她。來人是一個2o多歲的女子,至少1米75的身高,眼睛湛藍深邃,一頭金黃的頭散落在肩膀,梢微微卷曲,非常的自然。

女子和屋裏的警官說了幾句,然後又和其他兩人說話。另兩人見到了女子之後,神情態度輕鬆起來,很明顯,他們把注意力從屍體上轉移到了女子身上。

陳春雖然聽不懂他們說些什麽,但是時不時可以聽到“李拉斯.皮特”的字音從他們口中冒出。看樣子,地上的屍體的主人應該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