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中突圍

一百九十二、兩人世界(1)

經過四年的艱苦戀愛後,1985年春,李馨向葉明提出了結婚的事。她說:“我們結婚吧。”

當時,李馨隻有20歲,剛夠法定婚齡。葉明呢,雖然已經28歲,但他從來沒有認真考慮過什麽時候結婚,甚至沒有認真考慮過要不要結婚,似乎那仍然是一件離自己十分遙遠的事。因此,對葉明來說,這是一個陌生而又沉重的話題,心裏也不覺為之一怔。他正在看書,便抬起頭來,認真地審視李馨,好像要從她的臉上確定她說出的話的真實性。

“我是認真的。我們該結婚了。我覺得結了婚,生活更好安排一些。”李馨一向表情嚴肅,說話幹脆,簡潔,直截了當。

葉明知道,她說的生活,就是能有一個自己的家,就是涉及吃飯睡覺,養家糊口這類問題;更進一步說,就是把兩人的關係牢固地固定下來。

其實,就眼前而言,葉明把婚姻看得不是特別重要。雖然他沒有結過婚,但似乎已經嚐試過婚姻生活了,對此有一種“不過如此”的感覺。在正處於自我膨脹的葉明看來,人一生,無論怎麽樣,得有追求、有事業心、有自己的理想。而有了這一切,似乎什麽都不那麽重要了,也包括婚姻。有了理想和事業,什麽都有了,還怕沒有婚姻嗎?另外,婚姻就是一種古老刻板的生活程式,它可能是事業和人生的累贅。但是,對李馨來說,婚姻就是她的一切,是事關一生幸福的頭等大事。他們對婚姻的理解和需要,大相徑庭。

葉明的大腦飛快地轉動著。結婚,就意味著葉明的身上多了一份責任,就肩負了兩個人的前途。說實話,葉明對自己能否勝任家庭生活,能否真正勝任李馨的丈夫這一角色,沒有太大的把握。他在心裏對自己說:“我不知道自己能否承擔起這一切。”然而,他明白,一旦答應了她,自己就必須承擔起屬於自己的責任。因此,這一問題對他來說有些唐突。

考慮了許久,他說:“你可要考慮好。如果和我結婚,我會盡我的努力使你幸福,但你不一定就會感到幸福。”思索了片刻,他接著說:“我隻能盡我的努力,但結果怎麽樣,我不能向你保證。因為每一個人對幸福的理解和感受是不一樣的。而一旦我們結了婚,我是不會離婚的,我害怕因離婚帶來的種種麻煩;如果我們的感情出了問題,或者你不想和我在一起生活了,我就離開這個地方,永遠不再回來。”

“我考慮好了。不管以後怎麽樣,我都跟你了。”

葉明點了點頭。算是答應了。

話又得說回來,李馨不和葉明結婚又能怎麽樣。他們相處了四年,在這樣一個小鎮上,任何一個人都知道,她早已經是葉明的人。而且,在她的生活範圍裏,似乎也沒有比葉明更合適的人選了。葉明不知道,她是不是出於這個原因,才決定和自己結婚的。談戀愛的時候,他們就經常吵鬧,自從她那次服毒過後,葉明就再也不和她爭吵了。他處處小心翼翼,害怕傷害她,害怕惹惱她;出門看天色,進門看臉色,幾乎對她百依百順。他有時候想單獨呆一會兒,但首先要征得她的允許;無聊的時候,他想出去溜達一下,但要看她的心情是否高興。在對她百般忍讓的時候,葉明心裏其實很苦。同時,葉明也感覺得到,遷讓也並不見得就真正能使她快活。他們的個性都太強,都不甘願向對方真正地屈服。他們之間在性格上和對待事物的態度上的種種衝突,隻是暫時地因葉明的退讓而被掩蓋了。它總有一天還會不可避免地暴發。其實,在他們戀愛期間,如果葉明稍有鬆懈,或者在這一時期她能遇到一個比葉明條件稍好而更有勇氣的人,也許他們就分手了。但是,在這個小鎮上,沒有這樣一個人來取代葉明。他無法拒絕李馨。可以這麽說,葉明是有點兒勉強地答應和她結婚的;因為她為愛情付出了那麽多,拒絕她是說不過去的,葉明的良心也會因此不安。但很可能,她也是有點兒勉強地提出這個問題的。或許是因為他們都為他們的愛情付出了那麽多,付出了那麽多的時間和熱情,付出了那麽多的幸福和痛苦,僅僅出於生活的慣性和無奈,甚至可能僅僅是出於對社會輿論和家庭的反叛,他們走到了一起,並且不得不麵對婚姻大事。

“你隻是點頭,就沒有話可說?有什麽想說的,現在決來。”

葉明深思良久,說:“我有個想法,我們要生活在一起,對生活都有自己的習慣或者要求,最好把這些都寫下來。”

李馨有些不耐煩,但兩個人準備結婚了,不耐煩也得耐煩:“你覺得有這個必要,就寫下來嘛。”

“第一,我們都必須尊重對方的愛好和生活習慣;第二,我不當家,你當家;第三,不能得罪我的朋友;第四,不能幹涉我寫作……”

麵對這麽多條款,李馨也很幹脆:“這些都可以。這隻有一條:不管什麽事情,不準欺騙我。”

葉明堅定地說:“可以。”

就這樣,他們都有點兒心不甘情不願地決定了自己的終身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