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校花同居時

三,禍起蕭牆

雖然小美極力跟我疏遠,可是命運之手卻偏偏要把我們拉到一起。

就在我從曾爺爺那兒回來不到一星期,就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

打電話的人自稱是曾爺爺的律師,姓段,說曾爺爺病重住院了,讓我趕緊到浙江第一人民醫院去。

我前幾天才見過曾爺爺啊,不是身體很好嗎?怎麽一下子病重住院了?

古蕩到浙一路很遠,等我趕到時,已經有很多人在了。

一問,才知道,今天,曾爺爺的鄰居聽到隔壁發生劇烈爭吵,過了一會,又發現上次來過的那個自稱是曾爺爺兒子的中年人慌慌張張拿了一些東西出門而去,因為不放心,就打電話給了物業,來人敲門不開,從隔壁陽台上翻過去一看,曾爺爺已經倒地昏迷不醒,家中翻得一塌糊塗。

於是連忙將曾爺爺送到浙一,初步斷定是腦溢血,已經送進手術室急救了,現在吉凶未知。

還好物業處曾爺爺留了一個電話,是他的律師的,他律師處又有幾個電話,其中就有我與小美,還有中山南路居委會的。

於是律師就趕緊通知了當事人,這不,熱心大媽與中山南路的一些鄰居都來了,小美也比我先到,正躲在角落裏一個人抹眼淚呢。

我連忙走過去安慰她,小美見了我,好像見到了親人一樣,一下撲到我地懷裏就哭起來,我雖然抱著小美,可是怎麽也高興不起來。

這時,熱心大媽帶著一位中年模樣的西裝男子走了過來,那人遞給我一張名片,我一看,原來是樂華事務所的段律師。

段律師告訴我們,曾爺爺也是不久前才找到他們律師事務所,立了遺囑,由事務所保管著,又指定我與中山南路居委會為他地所有事務的全權代表,一切事情都由我們權衡處理。

我沒有想到曾爺爺會把這麽大的責任壓到我地身上,而熱心大媽雖然是居委會主任,也經常與曾爺爺接觸,但有關事情地了解還不如我,所以還要我來拿主意。

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不要報警。

據小區保安說,今天並沒有看到那個無賴進入小區,所以一定是翻牆進去地,至於曾爺爺的起病原因已經很明顯,一定是那個無賴潛入曾爺爺家向他要錢,曾爺爺不給或者給得少了,那個無賴便逼他,結果曾爺爺氣急而造成腦溢血,他本來心血管就不好,一下子又犯病了,那無賴見勢不妙,就翻了一通曾爺爺家然後拿了一些貴重物品溜走了,現在也根本不知道曾爺爺少了什麽東西,隻有等曾爺爺醒來才知道了。

據律師說,這個事情比較複雜,如果報警的話,因為情況比較特殊,這無賴是曾爺爺的義子,而且曾爺爺也沒有當眾否認,而且在遺囑中也承認了,這樣,這事就屬於家庭糾紛,至於少了什麽東西也不得而知,警方也沒有相應法律條文來懲治他。

熱心大媽一聽道:“那不是反了嗎,1v整理上次林慧如就是給這家夥害死的,這次要是再這樣,法不是沒有天理了嗎?”

律師尷尬地笑了笑道:“法律就是這樣,我也沒有辦法。”

我想了想道:“不是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嗎?好像這家夥觸犯不止一條了吧。”

律師猶豫了一下道:“可是治安管理條例規定,公民觸犯治安管理條例又尚未嚴重犯罪的,最多隻能拘留十五天。”

我一想道:“那正好,我們要地就是這十五天,或者哪怕五天也成,一個是給他一點教訓,另一個也是為了防止他在這幾天再來搗亂。”

律師點點頭道:“那好吧,這事我來辦。”

於是向小區的保安、曾爺爺的鄰居取證去了。

熱心大媽看了看我與小美道:“你們這一對也真是熱心,老曾經常說起你們,說沒有你們,他這下半輩子不知道怎麽過呢,他心裏把你們看得比自己的孫子孫女還親呢。”

我不好意思道:“大媽,我與小美隻是同學關係。”

熱心大媽點點頭謐:“知道,當然是同學關係啦,不過也是能夠發展地對不對?”

小美這時羞澀的推開了我,掏出手絹擦去了臉上的淚痕。

我剛想說什麽,卻見急救室的門開了,一個醫生模樣的走了出來,大家連忙圍上去問病人怎麽樣了。

醫生沒有回答,卻道:“病人家屬呢,請進來。”

我與熱心大媽對望了一眼,一起走了進去,留下小美等在外麵。

醫生關上門,對我們道:“我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但是還是沒有辦法,現在病人已經處於彌留狀態,趕緊去見一麵吧。”

我一聽真是一個晴天霹靂,曾爺爺好好的一個人,住進醫院不說,怎麽一下子便處於彌留狀態了,我真是一點思想準備也沒有,原以為進了醫院就沒事了。

熱心大媽更是慌亂,六神無主道:“這可怎麽好,這可怎麽好。

我連忙開門朝小美招手,然後三人趕緊跑進急救室去。

曾爺爺的眼睛雖然還是睜著,但是已經無神了,我與小美樸到他身上搖他喊他,也沒有任何反應。

醫生道:“好了,你們已經見過病人了,就請出去吧。”

說罷一揮手,上來幾個護士,連拉帶勸,將我們送到了外麵。

沒有幾分鍾,護士就出來告訴我們,曾爺爺已經停止了呼吸。頓時,手術室外麵地曾爺爺的中山南路鄰居都流下了傷心的淚水,小美更是哭得像個淚人一般,隻有我,不但不能哭,還得準備料理曾爺爺地後事。

曾爺爺這個苦難一生的老人,就這樣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