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證人、證據
蔣娟看到大家的動作覺得自己的話起作用了,立馬乘勝追擊。
“是啊,大家都看看自己的貴重物品,可別是被偷了都不知道,趁現在我逮到了人,咱一起讓警察同誌幫咱們討回公道!”
大家一聽都一呼百應,齊齊喊著讓警察同誌把葉漣漪他們給逮住關起來。
葉漣漪冷笑一下,看向對麵的人:“你說我偷了你的錢包,那你總得有證據吧,空口無憑啊。”
“證據?哼,我那錢包就在你身上,你敢不敢讓警察同誌搜身!”
“抱歉啊,不可以。”
葉漣漪幹脆利索的拒絕了。
一看她這麽不配合,蔣娟更加高興了。
這不是找著被罵呢。
“你不敢讓警察搜身,你就是心虛!”
說著得意地眼神看向周圍的群眾。
“同誌們,至於這個姑娘為什麽心虛那就不用我說了吧。警察同誌,快把他們幾個給抓起來!”
但是在場的警察都沒有動,蔣娟討好的看向他們。
“警察同誌,你們看這都很清楚了,把他們這個犯罪團夥趕緊抓起來吧。”
她說完其中一個年輕一點的警察走上前去。
蔣娟滿臉得意,嘲諷的望向葉漣漪。
“哎呀,有些人啊,真是嘴硬,都死到臨頭咯。”
但出乎蔣娟意料的是,那位男警察並沒有把他們抓起來。
“這位女同誌,我們接到報警說你偷了這位女士的錢包,請你配合我們調查一下。”
“當然可以了警察同誌,既然這位女士說我偷她的錢包,在這裏也說不成什麽,不如把我們兩個都帶回國安局了解一下情況呢。”
一聽要進局子,蔣娟大驚失色。
忙攔住他:“不是,我說警察同誌,這都很明顯了,就是這個姑娘,你們把這個姑娘帶走就可以了,我就不用去了吧。”
“按照流程,事件雙方都是要到場的,除非你這邊不予追究了,你們都可以不用去了。”
“那這不行啊,她偷了東西必須被抓啊。”
不被抓,她們準備的東西不就白費了嗎?
最好是讓她被當眾搜身才行,這樣眾目睽睽之下才能讓她逃脫不了。
蔣娟索性直接坐在地上撒潑。
“誰知道你們會不會包庇他們,看她身邊有個穿軍裝的,你們把她帶走萬一中間她銷贓了呢?”
聽到這話,那兩個警察的臉色瞬間變差了。
當著這麽多人的麵質疑他們辦案的公正性,這誰能忍?
“這是我們警察辦案的正常程序,你要是有異議的話,跟這位女士一起去局裏配合我們調查就是了,如果你這樣汙蔑警察的話,不僅僅是妨礙我們執行公務,同時我們也要懷疑你是不是報假警了。”
蔣娟一聽這個不敢再這樣撒潑打滾。
“那我不是怕到了局子裏,路上耽誤了功夫,她萬一銷贓怎麽辦呢?”
“嗬。”葉漣漪輕笑一聲。
蔣娟聽到她笑,認為她是在嘲諷自己,一下就跳腳了。
“你個賤人,囂張什麽?等會兒搜出來東西了看你還能這樣不!”
“嗬。”葉漣漪這次是嘲諷的笑:“你說的這麽篤定,讓我都要懷疑東西是不是你放在我身上的了,。”
蔣娟一聽臉上瞬間閃過心虛的神色,但很快就調整好了表情。
想著東西一定在葉漣漪的身上,反正穩了。
所以她有恃無恐的開口:“你這叫賊喊捉賊!”
“真稀奇,還知道賊喊捉賊了。
你說我偷了你的東西,卻也沒有證據,隻是一味地攀咬我,還非讓警察同誌在這大庭廣眾之下搜我的身,難道你不知道警察辦案的時候沒有搜查令和確切的證據是不能隨便搜身的嗎?”
“我不都說了嗎?證據在你身上,你偷了我的錢包!”
“那就更奇怪了,小偷一般偷錢包的話,都會把裏麵貴重的東西拿出來,然後把錢包丟掉,這是為了不給自己惹上麻煩。
要是真像你說的,我偷你錢包也有一會兒了,怎麽會還留著呢?除非我根本不知道我身上有這個錢包啊。”
說著葉漣漪神情嚴肅的看向警察:“警察同誌,我懷疑所謂的偷錢包可能是這個女人做的局,希望你們能夠好好徹查,我願意去國安局積極配合你們把這件事調查清楚。”
蔣娟傻眼了,不是這個女人怎麽這麽難纏這麽鎮定啊。
一般人被誣陷偷東西,都是情緒激動,急著自證。
再加上她叫了警察來,那換個人早就被嚇得話都說不利索了,哪像她這樣伶牙俐齒。
她根本不想去國安局啊,幹這一行的進去一趟腿發酸,萬一自己害怕了胡說八道點什麽怎麽辦?
而周圍的人也被葉漣漪這話給說服了,三三兩兩的人小聲討論。
“確實啊,哪個賊偷了錢包還留著啊,這不是留證據嗎?”
“對啊,我覺得這姑娘說的有幾分道理啊。”
“這到底怎麽回事啊,一個說偷東西,一個說被誣陷,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蔣娟眼睛一轉,隻能和稀泥,她拍著大腿開始嚎:
“天老爺啊,這還有沒有王法啊,光天化日偷人錢包,還倒打一耙,我不活了。”
這時沈紹安似乎在人群裏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他輕咳兩聲。
“咳咳。”
葉漣漪心領神會,走上前看著蔣娟大聲開口:“僅憑你的一麵之詞是不能在這大庭廣眾之下搜查我的。”
“哎呀,我不都說了證據在你身上,你一定拿著我的錢包呢!”
蔣娟是真的被逼急了,說不出什麽話了,滿是破綻的話都開始重複講了。
她今天必須葉漣漪給送進去。
反觀葉漣漪還是那個冷靜自持的樣子:“證人、證據。”
“那是個藍白色格子的拉鏈款小錢包,警察同誌,你們相信我,去搜她的身,一定能找到的。”
但警察怎麽可能聽她的指揮,年輕的小警察提醒她:
“一樣的錢包多了去了,我們不可能隻憑借一個錢包就抓人的,你要有確實的證據證明那個錢包是你的,你可以告訴我們你的錢包裏裝了什麽,也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