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綱目

獸部第五十一卷\獸之三 竹

內容:(留、柳二音。《綱目》)【釋名】竹 。時珍曰∶ 狀其肥,【集解】時珍曰∶竹 ,食竹根之鼠也。出南方,居土穴中。大如兔,人多食之,味如鴨肉。《燕山錄》雲∶煮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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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味】甘,平,無毒。

【主治】補中益氣,解毒(時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