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館詭事

第28章 悍匪醫院劫人,警大破軍火庫 (3)

2008年5月,案情揭發後,被告的殘忍行為震驚全港。兩天前,高等法院陪審團一致裁定,24歲被告丁啟泰,謀殺罪名成立,依例判終身監禁。高等法院法官韋毅誌指出,被告肢解死者的手法,如野蠻人行為,令人惡心及恐怖。此外,被告同時被判非法棄置屍體罪,判監四年,同期執行。

警方再三呼籲青少年小心網上交友,應自己保護自己,並重申網上世界也受法律監管,切勿利用作非法行為。情報科也會從不同層麵搜集情報,打擊罪案,如有青少年在網上聲稱自己涉及黑社會、吸毒及刑事恐嚇如快閃**、炸“迪迪尼”等,均會被警方檢控。快閃**(JackRolling)源自南非,後來流傳到英國,繼而中國香港也有發生。快閃**由5至6名男子組成,專門阻截單身女子,每次由其中一人從後將女子**,其餘人員望風或控製女子,事後將女子封口綁手,然後一齊快閃。2005年42歲的食肆東主陳錫明在網絡組織快閃**,最後被警方抓獲,香港區域法院控以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等罪名。炸“迪迪尼”就是炸毀迪士尼樂園,源於2006年一名發型師在網絡號召自殺式襲擊炸毀迪士尼樂園,並且尋求硝酸甘油、三硝基甲苯(TNT)及C4塑膠炸彈的特性和製法,最後被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組抓獲,送至法院被控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

2009年8月法院也審理了一起援交少女案件,並且案件是由警方派出的臥底與援交少女見麵取證,最後抓獲。曾任酒吧侍應和美甲師的23歲港女梁致韻在網站或MSN提供交易資料,如身高、體重、三圍、價錢等,明目張膽地在網站列明性服務價錢,客人在會麵時確認有關資料,如有貨不對板,可以中止交易。警方通過MSN聯絡被告,取得其電話號碼後,由臥底警員以電話約見。2008年9月25日在太子道西聖德勒撒醫院的星巴克咖啡店內,被告主動提出去歡好,兩人其後到達九龍城嘉林小築大堂,在場埋伏的警員即上前拘捕。裁判官認定被告見麵後與臥底警員講出性服務內容和價錢,屬於主動唆使,因此判處被告罪成。警方在行動中先後拘捕了6名由16至26歲不等的無刑事記錄的女子,她們一致否認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但是九龍城法院逐一審理,根據證據判罪。

警方發現很多援交的少女是就讀名校、成長於富裕家庭的學生,為賺錢買名牌及毒品而淪落風塵,多染有“索K”(吸毒)、“啪丸”(吃搖頭丸)習慣,甚至“跑私鍾”(賣**)。中學生中近半人認為援交隻是各取所需的社交生活,而可能近5%的學生曾參與援交,而且近半數人來自一級中學,可見性教育工作缺失。少女網上援交有越來越嚴重的趨勢,少女隻要在站點刊登援交廣告,就可以將網上交友變成易。也有網民在站點招攬少女從事賣**,並為她們介紹嫖客,然後從中抽傭。這類網上賣**的價錢每次由港幣800~1600元不等,每次可抽傭200~300元。

警方今年對援交活動采取了一係列的行動,拘捕一些涉案人士,也發現有組織團夥開始插手操控援交活動。多宗案件顯示,援交少女大多是中三至中五學生,年齡最小的16歲,最大的不過18歲。其中一半少女是經朋友或同學介紹入行,更有一位資深援交少女介紹了五名同學入行,這種口口相傳走入歧途的方式更難以遏製。其實少女援交非常危險,尤其去到不熟悉的地方見不認識的人,也不知有關人士有無不良嗜好,包含是否變態等,加上多數援交少女入世未深,發生事故也不知如何應變。

大概如今香港的社會風氣真是太自由,加上學校教育不夠嚴格,導致案件逐年上升。前日新聞有數據表示,香港男性的次數在亞太區排行第二,但重量不重質,估計現代社會節奏太快、壓力太大導致大家都喜歡吃快餐。近年來教師性犯罪案件也增多,這些應該都是促使非法****和援交的數據高居不下的原因之一。

2008年5月21日,30歲的女乘客在上水乘巴士,被告戴尚禮——這名58歲的男教師在粉嶺登車,坐在女乘客前麵,後來又移至女乘客的右方座位,兩人相隔一條走廊。當巴士駛至吐露港公路時,女乘客赫然看見被告在座位,於是立即通知司機及報警。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但是8月2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成,被判實時入獄14天。

海泓道的油麻地天主教小學,38歲的男教師朱誌華與12歲女生3年內發生多次性行為,被指於4年前為年僅12歲的女畢業生補習時發展師生畸戀,3年間發生關係300多次,其間女童珠胎暗結,更涉替她付錢墮胎,最終在高等法院被控11項非法****罪名成立,被判囚10年。還是個老師,不僅沒有為人師表,而且誤人子弟,人性泯滅,所以高院判刑有阻嚇性成分,警示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意圖。

屯門良景村小學自稱為同性戀者的44歲男教師溫國良,於2006年至2009年在校內非禮三名男學生,用下體碰撞男童,其中一名男童11歲,另外兩人12歲。當年辯方收到逾百封求情信,但法官表示其非禮行為嚴重,令教育界蒙羞,最終判他入獄半年。

另一名小學男教師,33歲的楊天順在妻子懷孕期間追求15歲中學二年級女生,晚上接載仍穿校服的中學擊劍會女生到荃灣城門水塘,並在私家車的車廂內發生性行為,其間遭巡警撞破,最終獲刑。屯門光明學校27歲籃球教練杭日明,被控於2008年至2009年6月期間,於九龍塘某小學5樓或6樓的傷殘人士廁格內非禮12歲男童,並在此期間,於大埔某學院的男廁廁格內在違反男童的意願下,與其進行****。

原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老師,33歲的陳僑基,聲稱工作壓力大,並在金融海嘯中投資失利,2008年年底在油麻地港鐵車站內,以手提電話拍攝一名穿著迷你裙的17歲少女裙底,被在場警員逮捕,最後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作出違反公德行為罪,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在樂善堂王仲銘中學任教的37歲單身男教師朱賢德,兩度在任教學校非禮一名14歲男學生,男學生向同學和社工投訴後報警,男教師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2007年被判入獄16個月。

荃灣路德會聖十字架小學任教的53歲男教師趙憲暢,在荃灣及港島區3間不同賓館內,與自己的學生10歲女童非法****,被警方查牌時發現,最後獲重刑。出庭作證時,女童竟聲稱老師對她很好,經常送她毛公仔和禮物,自己很喜歡與其發生性關係。五旬教師與十歲女生發生不倫關係,幾度開房尋歡,年齡懸殊達五倍,為老不尊欺負幼女。

老師都如此變態如何教育好未成年學生?為什麽港男都這麽好色,港女都這麽開放,無法控製自己褲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