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魯迅與《喝茶》
魯迅(1881—1936),原姓周,幼名樟壽,字豫山,後改為豫才。1898年起,改名樹人。魯迅是他1918年發表《狂人日記》時開始使用的筆名。他出生於浙江紹興一個逐漸沒落的士大夫家庭。自幼受到過詩書經傳的熏陶,他對藝術文學有很深的愛好。
魯迅先生生長於茶鄉,嗜啜產於家鄉平水茶區的珠茶。隻緣此茶外形圓緊,身骨重實,呈顆粒狀,宛如珍珠,故以“珠茶”名之。由於早先這個茶區的毛茶,都集中在平水鎮上加工出口,所以在國際市場上,一概叫它“平水珠茶”。當地人們卻習慣叫它“圓炒青”。那是因為,該茶在炒製過程中,須得依次在炒鍋中殺青,搓揉而成圓珠之狀,因以得名。
對於故鄉的圓炒青茶,魯迅一直懷有深摯的眷戀之情。他記得小時候,就常給久臥在病榻上的父親沏茶,端茶,其所沏泡的正是圓炒青。每當父親從他手上接過茶盞之後,卻並不馬上啜飲,總要端詳好久,將那清馥的茶香一聞再聞,一麵自言自語地說:“若能在林竹陰下,有一間小樓住住,看看書,喝喝茶,豈不倒也自在得多麽?唉……唉唉……”那時的魯迅,當然並不知道由他親手沏泡的圓炒青茶,竟會給沉屙久年的父親帶來如許慰藉呐!
喝茶是他的終身愛好,所以在它的文章中,提及茶事甚多。魯迅愛喝茶,從他的日記中和文章中記述了不少飲茶之事、飲茶之道。二十年代在北京的時候,他經常約朋友到茶樓去交談,去得最多的地方是青雲閣。喜歡在喝茶的時候伴吃點心,且飲且食,常結伴而去,至晚方歸。如:1912年5月26日,“下午,同季市、詩荃至觀音街青雲閣啜茗”;12月31日,“午後同季市至觀音街……又共啜茗於青雲閣”;1917年11月18日“午,同二弟往觀音街食餌,又至青雲閣玉壺春飲茗”;1918年12月22日,“劉半農邀飲於東安市場中興茶樓”;1924年4月3日,“上午至中山公園四宜軒,遇玄同,遂茗談至晚歸”;5月1日“往晨報館方孫伏園……同往公園啜茗”,等等。魯迅對喝茶與人生有著獨特的理解,並且善於借喝茶來剖析社會和人生中的弊病。不過北京這些茶室,大半是花茶,這未免有些美中不足。因為魯迅平素不大愛喝花茶,也不喜歡喝那些全發酵或半發酵之茶,卻隻嗜啜綠茶。尤其是老家所產的“圓炒青”,還有杭州的西湖龍井,那是他最喜歡不過的。魯迅的茶飲生活有一個習慣,就是每次衝茶,都得隨時取用開水。所以在他的房間裏,即使在大伏天,也是備有炭缽的。炭火上支著三腳架,便於放置茶銚,方形木匣圍於四周。所用的茶壺則不大不小,泡一壺隻夠斟上兩三小杯。所以得屢衝屢斟。茶葉衝淡之後,隨即倒掉茶腳,再換茶葉。而且每每談興愈佳,他愈是喜歡釅茶。
魯迅不獨在茶樓飲茶,還把工作室搬到了茶室。北京當時還有一類公園茶室,綠樹陰中,鳥語聲聲,啜飲清茗,情趣倍生。由於這裏人比較少,相對清靜,魯迅也常去這裏工作,是著譯的理想場所。1926年七八月間,魯迅與齊壽山合譯《小約翰》,就是在公園茶室完成的。前後約一月餘,魯迅幾乎每天下午去公園茶室譯書,直至譯畢。
1926年冬天,魯迅來到廣州中山大學,歡晤的當天,許廣平和孫伏園就去附近的一家茶餐廳專備一席洗塵茶為之接風洗塵。隨後,前來走訪者絡繹不絕,有校內的學生、教授,還有校外的記者、名流,談文學的,偵探思想的,要作序、題簽的,請演說的,真是熱鬧非凡。有人請他談對革命策源地廣州的印象,發表發表感想。他答:“我來此還沒有看見什麽特殊的革命景象,所見所聞無非是吃飯叫著‘夾奔’,銅板叫著‘仙’,還有,我們祖傳的吃茶的習慣還是保持著,這裏似乎格外發達一些……”魯迅所謂“祖傳的吃茶的習慣”,即指潮汕功夫茶。這種茶道文化俗風,迥異於北平,也迥異於他的家鄉紹興、杭州一帶。初啜潮汕功夫茶,在他是殊不習慣的,嫌它過於釅苦。剛來不久的那天,許廣平和孫伏園專備的一席洗塵茶,就正是潮汕功夫茶。當時魯迅試啜之下,隻覺得苦如豬膽,不堪含咽。隻好另取一隻杯子來倒上白開水,兌上一點兒功夫茶的苦汁來喝。即便如此,他竟還不時仍被“苦”得直皺眉頭呢。席間,魯迅不無諧謔地打趣說:“當初這功夫茶的發明家,委實也勇敢得可以。嗬嗬,我這會兒才知道,景宋的膽氣是哪裏來的,原來竟跟這苦如豬膽的潮汕功夫茶有點天然關係呢。”不過,在連連吃了幾頓功夫茶之後,魯迅覺得它在釅苦之中,卻又帶有濃烈的回甘之味,漸漸地也就有些可口起來。於是他們在初聚的數天之中,幾乎天天在一起遊覽、喝茶。
終年伏案執筆,不堪劬勞的魯迅,因著珍惜這次與伏園、廣平的羊城重聚,竟生平第一次如此慷慨地偕友遊覽、吃飯、喝茶、說笑,確乎是一次放鬆解脫。南國的茶道、南國的異卉、南國的佳肴、南國的夜色,初次給魯迅的印象,比他想象的要美好得多。尤其是潮汕功夫茶,則以其特有的釅苦和釅香之味,沁透了他的齒頰。在伏園告別的前夕,魯迅再次陪他共啜潮汕功夫茶,一直茗話到深宵。尤其可喜的是,午間許廣平來餞行,特地捎來了一罐從家中覓得的鳳凰單樅。此刻魯迅正好就把它用來作為給伏園送行的餞別之茶。此茶產於廣東省潮安縣鳳凰山區一帶,隻因它長於青山環抱之中,海拔高達1100米以上,常年雲霧籠罩,晝夜溫差甚大,因而其內質特別優異。但見衝泡出來的茶湯,呈出橙黃清澈之色,沿著盞壁更顯現有金黃色彩圈,葉底邊緣朱紅,葉腹黃亮,啜咽之下,頓覺醇爽甘美,味雋無已矣。
魯迅自幼遭遇了家道的中落,看慣了富人家的白眼,對社會底層的人們保有天然的同情心,加之外婆家住在農村,因而,他有機會與最下層的農民保持著經常的聯係,對民情民俗有很深刻的認識,這對他後來的思想發展和文學創作都有一定的影響。僅就茶而言,魯迅在上海曾經有過施茶的善舉。三十年代的上海,每至夏天,沿街店鋪備有茶桶,過路者可自行用一種長柄鴨嘴狀竹筒舀茶水,渴飲解乏。魯迅的日本好友內山完造,在上海四川北路開一書店,門口也置一茶桶。魯迅會見友人、出售著作、購買書籍常去內山書店,他看到茶桶,十分讚同內山此舉,多次資助茶葉,合作施茶。他在1935年5月9日記中有這樣的記錄:“以茶葉一囊交內山君,為施茶之用。”魯迅還托人從家鄉紹興購買茶葉,親自交內山先生。魯迅逝世後,內山曾寫過一篇《便茶》的回憶文章,記述其事。
“有好茶喝,會喝好茶,是一種清福,不過要享這清福,首先必須有工夫,其次是練出來的特別的感覺。”魯迅在《喝茶》(收入《準風月談》)這篇雜文中說的這段話,明白地道出了他的喝茶觀。魯迅在文章中還說:有一次,他買了好茶葉,由於衝泡方法不對,就像喝著粗茶一樣。於是他懂得了:“喝好茶,是要用蓋碗的,於是用蓋碗,泡了之後,色清百味甘,微香而小苦,確是好茶葉。但這是須在靜坐無為的時候的。”後來,魯迅把這種品茶的“功夫”和“特別感覺”喻為一種文人墨客的驕氣和精神的脆弱,而加以辛辣的嘲諷。他在文章中這樣說:“……由這一極瑣屑的經驗,我想,假使是一個使用筋力的工人,在喉幹欲裂的時候,那麽給他龍井芽茶、珠蘭窨片,恐怕他喝起來也未必覺得和熱水有什麽區別吧。所謂‘秋思’,其實也是這樣的,騷人墨客,會覺得什麽‘悲哉秋之為氣也’,一方麵也就是一種‘清福’,但在老農,卻隻知道每年的此際,就是要割稻而已。”從魯迅的文章中可見“清福”並非人人可以享受,這是因為每個人的命運不一樣。同時,魯迅先生還認為“清福?並非時時可以享受,它也有許多弊端,享受“清福”要有個度,過分的“清福”,有不如無:“於是有人以為這種細膩銳敏的感覺,當然不屬於粗人,這是上等人的牌號。……我們有痛覺,……但這痛覺如果細膩銳敏起來呢?則不但衣服上有一根小刺就覺得,連衣服上的接縫、線結、布毛都要覺得,倘不空無縫天衣,他便要終日如芒刺在身,活不下去了。”“感覺的細膩和銳敏,較之麻木,那當然算是進步的,然而以有助於生命的進化為限,如果不相幹甚至於有礙,那就是進化中的病態,不久就要收梢。我們試將享清福,抱秋心的雅人,和破衣粗食的粗人一比較,就明白究竟是誰活得下去。喝過茶,望著秋天,我於是想:不識好茶,沒有秋思,倒也罷了”。
魯迅的《喝茶》,猶如一把解剖刀,剖析著那些無病呻吟的文人。題為《喝茶》,而其茶卻別有一番滋味。魯迅心目中的茶,是一種追求真實自然的“粗茶淡飯”,而絕不是斤斤於百般細膩的所謂“功夫”。而這種“茶味”,恰恰是茶飲在最高層次的體驗;崇尚自然和質樸。
魯迅筆下的茶,是一種茶外之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