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歌神

第232章 想歌

第232章 想歌

“你的改編想法很有趣,將歌曲的前半部分改編成中文,還柔和進了一些中國的曲調,跟著又想把rap融入到這首歌裏,讓大家都接受。”

“耶!兄弟!我就是……這麽想的!”見杜星河完全理解了他的意圖,詹姆斯更興奮了,都想去抱杜星河了!

杜星河卻給詹姆斯潑起了冷水:“可你將rap用到《我的肯塔基故鄉》裏,並不是很合適。這樣徹底破壞掉了這首民歌的美感。”

詹姆斯聽得一怔,兩條粗粗的眉毛全皺起來了,難道麵前這個兄弟,也不喜歡他的rap?看來沒有中國人喜歡rap啊!

呂琴其實還不太明白rap的真正唱法是什麽,但聽杜星河的意思,好像是這詹姆斯改的很差勁,便對杜星河道:“親愛的,你能給這黑人兄弟改的更好點嗎?讓這首歌更歡快些,適合這場演唱會。”

杜星河被呂琴叫的很不自在,當著這麽多人的麵叫他“親愛的”,這天才女的臉皮還真夠厚的!

還好他現在注意力都放在音樂上,否則非得掉兩斤雞皮疙瘩不可!

徐靜薇也很希望杜星河能給這首歌妙手改造一下,不由期待的望向了杜星河。

杜星河卻道:“這首沒法改成歡快的形式,因為它本身抒發的就是一種樸實的感情,如果改成歡快的歌,這首歌的味道就全變了。”

眾人聽到杜星河這麽說,眉頭都微微皺了起來。他們真的沒法接受這首所謂的美國經典民歌,這樣的歌放到平安夜這種歡聲笑語的演唱會裏,實在是太不合適了!

見徐靜薇很為難,杜星河給她提建議道:“如果這首歌不能換的話,可以隻唱一小段,完了讓詹姆斯換一種rap的形式,再接一首別的熱歌,這樣氣氛就能被托起來了。當然,後麵接著的熱歌,一定要有平等的情懷。要有打破種族觀念的思想。這樣更能烘托出前麵一首歌的感情。這樣校方就不會對你們有意見了。”

杜星河一邊說一邊在思考該給這些學生接什麽歌,在這個位麵的華語樂壇,除了一些非主流的搖滾樂團外,主流音樂世界還沒出現什麽特別流行的反種族歧視的歌。所以他腦子裏自然蹦出了上個位麵beyond那首經典的《光輝歲月》。

然而仔細斟酌了一下後。他又覺得這首歌並不是很合適在這樣的場合唱。如果聽歌的都是中國學生。那讓他們聽這首歌,沒問題,這首歌一定能感染到這些學生。畢竟。大家誰都沒親身感受過種族歧視,不知道那究竟是個什麽滋味。

beyond自己也沒麵對過種族問題,所以他們是從旁觀者的角度來寫出這樣一首歌,自然能感染到以旁觀者來看待種族問題的國人。

這也正是beyond,或者說是黃家駒的才華所在。他總能將自己的感情,強烈的抒發到音樂中,讓那些心中懷有夢想、想要追求自由的年輕人產生出強烈的共鳴,繼而被他們的音樂所征服。

喜歡beyond音樂的人,大多都喜歡他們音樂中那種不可妥協的永遠追求自由和理想的態度,但其實beyond這支樂隊,本身就已經向主流樂壇妥協了很多,這才有後來的他們。

聽過beyond早期音樂的人都知道,早期的beyond音樂風格要比後來“硬”很多,那時的黃家駒絕對不屑去寫《喜歡你》這樣迎合大眾口味的情歌。

不過,對於有才華的人來說,妥協並不一定意味著退步與束縛,能讓更多的主流大眾感受並接受自己心中的理念,這本身就是一種成功。

杜星河追求的理想,也正是用自己的歌聲去感動世人,讓世人能從音樂中汲取正麵的向上的力量,就像黃家駒那樣,所以他是很欣賞黃家駒的。

但說回這首《光輝歲月》,卻並不適合在外國人麵前唱,特別是不適合在黑人麵前唱。

這首歌的核心思想是在歌頌一種追求平等和自由的情懷,但卻是從一個中國人的角度去歌頌的。

懂中文的黑人兄弟,根本不用往後聽,聽到“黑色肌膚給他的意義,是一生奉獻,膚色鬥爭中”,直接就會怒!

這句歌詞,別管是不是在歌頌黑人領袖,普通的黑人兄弟聽到一定會覺得非常刺耳!甚至會覺得這本身就是一種種族歧視!

憑什麽黑色的肌膚帶給他們的意義就是膚色鬥爭啊?還一生都要奉獻到膚色鬥爭中?

黑皮膚和別的顏色的皮膚有什麽不同嗎?

為什麽要對他們另眼相看?

像是詹姆斯這種已經生活在了自由世界中的黑人,如果搞不清楚情況,乍的聽到這一樣一句歌,一定會非常不舒服!

這就好像在說黃種人,你們生下來就和別人不一樣,你們生下來就要奮鬥!中國人聽了怎麽可能高興?

真正對種族歧視有著深刻體會的音樂人,寫出的呼喚種族平等的歌,是絕對不會將某色人種單列出來講的。

就像《love-is-color-b莉nd》,是說黑白黃紅任何膚色都是一樣的,愛無定界。

還有更經典的邁克爾傑克遜的《black-or-white》,說的也是眾生平等,黑白都無所謂。

杜星河其實很想給詹姆斯接一首《black-or-white》,這首歌的節奏很輕快,與傳統的嚴肅的對待種族問題的歌曲很不一樣。這樣的歌在演唱會上唱,必定能唱爆全場!

可惜詹姆斯的聲線太厚重了,不適合唱mj的歌,他自己唱還差不多,讓詹姆斯去說《black-or-white》中間的rap,這樣一定能給蘇大的同學都唱驚了的!

不過這也就是想想,這是人家蘇大的學生演唱會,他沒必要拿這麽經典的歌跟人家去瞎攙和。

還是給詹姆斯想首別的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