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頭幽默

健忘

史密斯是個年輕的律師,業務上很能幹,但十分健忘。一次,他被派往聖路易斯去會見一位重要的訴訟委托人,以解決一件疑難案件。第二天,他那個事務所的老板收到他從聖路易斯發來的一份電報:

“忘記訴訟委托人的姓名,請即電複。”

老板複電:“委托人的名字叫霍布金斯,你的名字叫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