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的方法好成功率自然高
-
戀愛,是指沒有婚配的成年人異性之間的互相愛慕。它是人權、人的自由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婚姻自主、婚姻自由的基本前提。婚姻自由包括戀愛自由。戀愛自由也是相對而言的,沒有超越法律與道德之上的絕對自由。有些地區的人們在戀愛時,還應當考慮到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等情況。追求超越實際的絕對自由不現實,不能以“戀愛自由”為借口而與已婚者戀愛、不能搞同性戀、不能搞三角戀愛或者多角亂愛。這裏所說的自由,主要是針對婚姻問題,當事人有自主權,不受他人幹涉,不受年齡、地位、財富、社會等級的限製和約束。自由戀愛是人類社會文明發展在婚姻問題上的反映。它也必然隨著社會發展,其“自由”的含義越來越大。
隨著曆史的發展,時代的前進,社會的進步,在以前男女婚姻方麵曾經占主要地位的父母包辦,已經極少見了。那種強調明媒正娶的做法也逐漸淡化。用占卜、拋繡球來決定終身的做法,也基本絕跡。在少數民族中,用對歌、趕擺、跳場、串伴等辦法來建立戀愛關係的方式也大有減少。從目前看,建立戀愛關係的方法主要是媒人撮合、征婚廣告、征婚登記和自由戀愛。
媒人撮合已經流傳了千百年,當今仍然是男女建立戀愛關係的主要方式之一。媒人認為,男女雙方的年齡相當,各方麵的綜合條件基本相同,他們出於關心,主動為其搭橋引見。媒人對男女二人說:“你們倆各方麵條件都不錯,可以戀愛、結婚、永遠生活在一起了。”於是兩人就戀愛、結婚、生子。後來人們發現,有些媒人對雙方並不十分了解,許多時候是媒人給引見後,雙方根本就不想建立戀愛關係,還有的戀愛之後失敗了,或者是結婚之後又離婚,這些情況的出現,使好心的媒人十分尷尬。靠征婚廣告和征婚登記,又怕遇上應征者是個騙子,所以不少人都認為,自由戀愛是首選的方法。
在生活、學習、工作中,想要處理婚姻問題的人,對所能夠接觸到的異性細心觀察,廣交朋友,在逐漸縮小視野的同時,認真篩選到可能成為自己配偶的人,然後就有目的地主動與其接近,通過各種巧妙方式,在對方毫無察覺的情況下,準確探清對方是否有與自己建立戀愛關係的可能。在有一定把握的時候,再委托一個能接觸到雙方、而且為人處事謹慎,有辦事能力的人當媒人,從中撮合引見。也有的不找媒人,自己試探對方,在斷定對方確實有可能與自己建立戀愛關係時,再“摸石頭過河”,一步一步含蓄地透露自己的意願。用這種方式確立戀愛關係越來越普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