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番外你曾說過永遠愛我
我大名叫林傾城,小名叫童童,一開始那些看港台片長大的朋友們都喜歡叫我阿童,再後來受動畫片《鐵臂阿童木》的影響大家又開始叫我阿童木。我對名字這玩意兒不太計較,畢竟不是叫阿童木就真的有鐵臂,真的可以拯救世人於二十一世紀。
我認識一個叫歐陽鋒的人,為了對得起他的名字,他天天趴在地上練蛤蟆功,練了很多年,除了把聲音練得像蛤蟆一樣,武功沒有半點長進。
如果單看這一點的話我要比他幸運很多,因為我的冰肌玉骨柳眉杏眼櫻口蛇腰是與生俱來的。如果生在亂世,沒準兒真可以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而在太平盛世,就隻能做一個人間凶器,禍害禍害癡情的少年郎了。
我想父母決定生我的時候一定沐浴齋戒了幾個月,甚至拜佛求仙打坐參禪,最終如願懷胎。懷胎之後我媽肯定渾身佩玉,早晚吃冰。三個月,我便成了冰肌玉骨。然後她天天坐在柳樹下吃杏仁,吃了三個月我便有了柳眉杏眼。再之後肯定又吃了三個月櫻桃和蛇肉,不然我哪兒來的櫻桃小口和蛇一般柔軟的腰。
最後一個月,她想著已經累了九個月了,最後一個月得犒勞一下自己,好在生產的時候不至於聲嘶力竭,於是她又吃了一個月的烤乳豬。這最後無意的一個月,為我以後長出挺拔的**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十月懷胎,最終母親平安地生下我。看到我生來就如此玲瓏剔透活像人參果一般的時候他們一定有種皇天不負有心人的感覺。這感覺伴隨了他們一生,不信你去我爸媽的臥室看看,牆上掛滿了這樣的條幅“苦心人天不負”、“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不經曆風雨怎麽見彩虹”。
我一開始也被爸媽的成就感環繞著,覺得自己的存在是件很了不起的事,雖然我啥活兒都沒幹。
每逢家中來客,爸媽總要把我抱出來供人免費觀賞。我媽的意思是讓大家隻可遠觀不可褻玩,可總有一些毛手毛腳的人喜歡捏捏我的臉,摸摸我的頭。
這倒也沒什麽,最怕的是那些胡楂老長的叔叔,愣是把他們那布滿刀劍的嘴巴往我那溫潤如玉的肌膚上貼。每次遇到這樣的情景,我都隻能欲語淚先流。我心說你等著,等我會說話了看我怎麽罵你。
在這樣憤世嫉俗的情緒裏我終於長大了,會走路了,能說話了。我說的第一句完整的話不是“爸爸”也不是“媽媽”,其中倒是有一個“媽”字。
那是對著一個胡楂老長的叔叔說的,在此之前他已經親過我很多次了,這次他又要占我便宜,眼看他那張老臉就要貼過來,我壓抑了兩年的憤慨終於換成一句話奪口而出:“我操你媽!”
眾人聞言愕然,在我以為這叔叔要回罵我的時候,他卻笑了。笑得前仰後合,幾欲撒手西去的樣子。在他的笑聲中,我媽終於回過神來,激動地說:“這孩子會說話了。”
從此我一罵成名,方圓百裏都知道林家有個小孩,天生就會罵人。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傳到最後成了林家生了個小孩,離開娘胎之後沒哭沒笑,而是對著接生她的護士說:“你他媽弄疼我了。”
在此我向接生我的那個護士阿姨說一句對不起,也許您那時候確實弄疼我了,但是我那時候真的沒罵您,不是您沒聽清楚,是我壓根兒就沒罵。
說出了這句罵人的話之後,很長時間我都沒有再說什麽,也沒有人敢再隨便親我。其實在罵這句話之前我就會說一些話了,隻是我懶得說。
因為一旦會說一句話,父母就想讓你說兩句。會說三句話,他們就想讓你背誦一首唐詩。我這樣說不是指責父母貪婪,而是說他們總是對孩子期望太高,總以為那些他們年少的時候做不到的事情,自己的孩子能做到。他們年少時犯過的錯,自己的孩子不會再犯。
隨著時光的流逝、環境的惡化、地球的變暖,我逐漸長大,開始上幼兒園,開始接觸異性,開始我紅顏禍水的生涯。
第一個跟在我後邊晃**的小男孩我已經記不起他的名字了,隻記得他鼻涕特多,又不愛用手帕,整天吸啊吸的,吸得人膽戰心驚。後來想起他,我就叫他鼻涕蟲。鼻涕蟲討好我的方法是送零食,跳跳糖,炸雞翅之類的。
每次我從他那烏黑的手上接過零食的時候都會說一聲謝謝,然後在他的注視下轉身把他送的東西丟進垃圾桶。但鼻涕蟲樂此不疲,堅持了半個月。半個月後,他的勁敵出現了。
那個小男生叫六子,是我們班的小霸王,他話比我還少,整天喜歡帶著一幫傻小子,到處打打殺殺的。在鼻涕蟲的啟發下,六子明白了一個道理,就是成功的男人不但得有一幫小弟,還得有個女人,並且是漂亮的女人。
那天下午,鼻涕男纏著我陪他玩,我正愁無法脫身,六子出現了,還帶著三個小屁孩。
隻見他們四個把鼻涕男圍起來,每個人都學得像電視上的黑社會一樣,黑著一張臉,一副黑雲壓城城欲摧的樣子。鼻涕男從未見過這種陣勢,最終不戰而降。
在六子的脅迫下,鼻涕男指著天空說:“如果鼻涕男再找阿童木玩,就會被五雷轟頂,萬箭穿心。”
在此之前,鼻涕男曾經跟我說會喜歡我一輩子,保護我一輩子的。我一開始還信了,雖然不怎麽喜歡他,但如果單純做朋友的話我也許還是會答應的。
六子讓我看清了鼻涕男,也看清了男生這種口是心非的東西。
降服了鼻涕男以後,六子自以為我就是他的了。隻見他小手一揮,他的跟屁蟲們就散去了。他好像把自己當成許文強了,肆無忌憚地把他的髒胳膊放在我的肩膀上,可幼兒園不是上海灘,我也不是馮程程。隻聽我仰天一聲長哭,驚天地泣鬼神,頓時就把園長招來了。
小時候做的荒唐事還有很多,可畢竟年少無知,講多了也沒有意思。而且這小說也不是我的童年史,所以關於童年的事兒就先講到這裏。現在開始講我的少女時代。
十二歲的時候,我開始念初中。那是一所離我家很遠,離我伯父家很近的私立學校。本來我爸的意思是給我請個家教,因為他很清楚年輕的小夥子個個都像狼一樣,把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兒送過去,難免會有損失。
而我媽覺得這是一個鍛煉我的好機會,她覺得年輕的時候就是要多鍛煉,而且我剛開口說話就罵人那件事她還記得,所以她覺得我到哪兒都能化險為夷。於是我就被送進了一所男女混讀的中學。
現在回憶起來,我覺得老媽那時候並不是為我好,而是嫌我礙事,一個孩子剛生出來的時候也許很得寵,因為她像個玩具一樣。
當她漸漸長大,父母漸漸衰老,她就成了一種負擔。如果父母想另覓新歡的話,就隻能將她踢得遠遠的。也許我這樣想是不對的,可我的經曆讓我隻能這樣想。
上麵說過,那學校離我伯父家很近。我媽的意思是讓我平時在學校學習,周末去伯父家待著,因為伯父家有很多家教,可以讓我學到很多東西。
可是她不知道,伯父和伯母和他們一樣有自己的打算。他們根本無暇照顧我,為了給我爸媽一個交代,也為了自己耳邊清淨,伯父把自己的兒子也就是我的小堂哥安排到了我身邊,陪我讀書,陪我吃飯,陪我玩樂。
小堂哥叫林連城,和我的名字隻有一字之差。不知道伯母懷小堂哥的時候幹了什麽缺德事,小堂哥生出來就是光頭,一望無際,寸草不生。但這在小堂哥身上也不能完全算作一個缺點,如果你給他戴上假發的話,會發現他光頭的時候更帥一些。
也許是為了彌補小堂哥的先天缺陷,伯父在對他的後天教育上特別下工夫,請了很多家教,教他學鋼琴,外語還有中國功夫。但是小堂哥對這些一點興趣也沒有,他倒更喜歡和鳥獸打交道,整天待在花園裏和蝴蝶說話,陪蜻蜓唱歌。
在長輩們看來,我們倆都是怪胎。但我的怪是多年以前的事了,現在已經正常了,最起碼看上去和常人沒什麽區別。
而小堂哥卻是越來越奇怪。伯父之所以安排他出來和我還有其他學生一塊讀書,恐怕也是受了我媽的影響,想讓他出來接觸接觸陌生人,鍛煉鍛煉。
雖然很早就知道我有這麽一個年紀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堂哥,也曾經在親戚聚會的時候見到過,但我們從未說過話,我隱約記得我很小的時候他給過我吃的,但小時候給過我零食的人太多了,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記錯了。
但我一直對他很好奇倒是真的,我很像知道他是怎麽和那些鳥獸溝通的,想問問他我養的那兩隻小烏龜喜不喜歡對方,還想摸摸他的光頭。
然而見到他之後我馬上就打消了摸他腦袋的念頭,他那憂鬱的眼神讓你一看就會忘記要說什麽了。
他每天不管上課、吃飯還是上廁所,都會捧著一本厚厚的作者是一串很長的名字的書,除了偶爾還象征性地問候我這個妹妹幾句,對其他人他笑都懶得笑一下。
他的樣子讓我覺得人懂得太多其實也不是什麽好事,還是傻一點更快樂。有時候他帶我逃課出去,卻不知道做什麽。於是就沿著馬路一直走,有時候能走出城,走到田野裏,然後再走回來,我走不動了他就背著我,還唱歌給我聽。我聽著他憂鬱的歌聲,摸著他光光的腦袋,感覺舒服極了。
他最喜歡唱周雲蓬的《盲人影院》,唱完歌之後他說他向往那種流浪四方的生活。他深沉的樣子,讓我不知道說什麽,有時候聽他說著說著,我就在他背上睡著了。
他除了看書睡覺之外沒有別的愛好,衣食住行對於他來說都是散淡無謂的事情。有時候旁邊無人,他會告訴我他的理想。每次他都講得不一樣,每次我都笑他異想天開。他說有生之年他要走一百座城市,讓一百個姑娘愛上他。要寫一本書,出一張唱片,要買一艘船,自己開,最後要死在大海裏。
我說那是多少年以後的事情了,他說也許就是現在呢。我說那你走的時候一定要跟我告別,他笑了笑沒有再說話。
最後他還真是沒跟我告別就走掉了,他那刻滿奇怪句子的桌子被老師搬出教室,最後又被我搬回來自己用了。
兩個月後,他給我寄來了一封信和一張周雲蓬的專輯,信中他告訴我他在麗江,憑借他懂獸言鳥語的本事,現在生活得很好。
那張專輯的封麵上有周雲蓬的介紹。九歲失明,留在視覺中的最後印象是動物園裏的大象用鼻子吹口琴。十五歲彈吉他,二十三歲大學畢業,其後遊曆十餘城市,以彈唱為生。
此後他再沒有寄信來,我想他也許又離開麗江去了別處。他終於過上了他之前憧憬的生活,我本該祝福他,然而卻莫名其妙地有些失落和難過。想他的時候我就聽他寄來的那張專輯,一直聽到那碟片發不出任何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