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國策
東陽問得突然,馮虞便是一,隨即答道:“是!”
“好,好大~”
“於國於民皆大有利,國城在所不辭。”
“福建一地不過特例。放眼全國,農桑為衣食之本,耕稼勸則農桑得崇,而棄本逐末者不得縱。如此,賦稅可均而國用可足。”
“閣老,曆代無不重農抑商,為何民變曆代不息?可見,抑商未必便重農,重農未必便興農。相反,前宋農商並興,國未亡於內亂,國用也不曾不足。周書雲:‘農不出則乏其食,工不出則乏其事,商不出則三寶絕,虞不出則財匱少’。可說是一言中的。”
“用貧求富,農不工,工不如民有定數,假使人人趨利逐末,何人還肯踏踏實實事農桑?”
“閣老差矣。一來,開國以來,丁日興,反是田地有限,加之豪門兼並日甚,朝廷無力遏止,年複一年流民日增。若是不想法疏引,日後必為國之大患。二來,商賈於國之利在於通有無。我大明地大物博,各地出產不均。欲民用不困,便須通有無,以厚商而利農。反之,行商欲得利,便要多販物產,則農桑所出便有去處,這便是厚農而資商。上古人少地薄,故有農商相克之虞。如今我大明地廣人稠,時勢易,則農商互補。”
看李東陽沉不語,馮虞又說道:“再說了,如今江南稻米產量極大,年年北調漕糧堆積如山,黴變無數。反是銀錢不足用,如何一味抑商?”
李東陽道:“退一步說,即便是改為農資商,我大明物產充裕,又何必非要開海禁?”
馮虞道:“閣老隻說我大明:產豐裕,可朝廷所用,有多少來自海外?隨意列舉一二,波斯琉璃、南洋香料、嘉令珍珠、三佛齊象牙、高麗參等等。這些海外財貨,原本多以朝貢輸入,但自正統以來,國勢大不如初,入貢之邦日稀。弘治年間,番舶自廣東入貢者,惟占城、邏各一次而已。相反,每年三省海商自海外販入無數米糧、白銀、蘇木、胡椒、犀角、象牙諸貨物,皆我大明所需。又將絲布、瓷器、茶葉、糖、紙等等中華物產輸出,引得東南各省農工興盛,百業發達。富家征貨,固得捆載歸來,貧者為庸,亦博升米自給。豈不是農商皆利?”
李東歎道:“可惜老夫垂暮。否則倒真想親往閩浙一趟。眼見為實。”
馮虞笑道:“無妨。大人自遣心腹往福建暗訪。看看國城可有虛言。”
李東陽道:“這是自然。不過。通商便通商罷了。呂宋那邊又是怎麽說?”
馮虞笑道:“自古對外興兵皆是勞民傷財。故而史書多視開疆拓土為窮兵黷武。閣老可曾想過。打仗也是能賺錢地?”
李東陽一臉驚訝。看那神情。顯然是不信地。
“本土作戰。自然是虧本地。就算打贏了。也是生靈塗炭。若是能將戰火燒至敵境。則大不同。第一。以戰養戰。糧草耗少。二來。打了勝仗。名正言順讓對手賠付戰費。就如此次與韃靼和談。往兀良哈部大掠糧草牲畜繳獲無算。和談中又索回河套之地。若不是要地。討要他幾十萬兩金銀或是十幾二十萬匹良馬那是手到擒來。”
李東陽哂笑,“你這不是勒索嘛?”
“正是,打了勝仗,自然是咱們說了算。”
“如此有違恕道,雖得了好處,卻與敵結怨,非是長久之計。”
馮虞笑道:“咱們不索錢糧,他們就不想報仇了麽?再說了,既然是城下之盟,條款自然不隻賠款一條。如單向免關稅,或在其境內駐軍、劃割領土、開設租界、治外法權等等。不怕他不答應,隻怕咱們自己想不到。以上種種,統稱片麵最惠國待遇,於我厚農資商大為有利。尤其是商賈,不能白得好處,還可名正言順收戰稅加餉,朝廷又是一筆收入。”
李東陽聽糊塗了,“且慢。方才你說什麽單向免關稅、境內駐軍、劃割領土、開設租界、治外法權,何意?”
馮虞心道,前生哪個國人不知這些名字,奇恥大辱啊!於是,馮虞將方才所說名詞細細解說一遍。李東陽聽了好半天,又反複追問,終於弄明白了這些新詞意涵,不禁歎道:“國城啊國城,你可是太狠啦。如此一來,不論哪國,皆死死踩在腳下,如何能得翻身。”
馮虞冷笑道:“不敢說絕了,不過想複起卻也大大不易。”
李東陽搖頭道:“說實話,老夫聽來頗為心動。隻是,若是將你所言寫入奏章,隻怕滿朝士大夫要鬧翻天了。你這可是隻行霸道,至王道於何地?”
馮虞笑道:“王道自然也是要行的。一個,令其重用親華官吏,以夷製夷。此外,那些儒生,盡可往戰敗國行孔孟教化,有我天兵刺刀護翼,必無往而不利。”
“如此開疆拓土,著實是……”李東陽一時不知如何評說,“武官還是最喜開疆拓土啊。方才你所說思慮縝密,想來已是深思熟慮多日了。”
“不錯。”馮虞正色道,“忘戰必危。有宋一代,厚待文人,國富民豐,唯獨過分壓製武人,國家軍力孱弱,屢遭欺淩,終亡於外族之手,殷鑒不遠。既要常保精兵,又須防著武人窺測社稷,最好是引其爭雄海外。”
李東陽不以為然:“虛內實外,唐亡於藩鎮,你忘了”
馮虞道:“藩鎮為禍,一是安祿山多年掌兵,尾大不掉;二來軍權民政集於一身無人製衡;三來內地防軍承平日久不習戰陣不堪一擊。若是這三條能得對症下藥,閣老就可放心了吧?”
“你有辦法?”
“有!先說第一條。國城曾與萬歲說過,建武備大學堂,各級武官皆出於此,萬歲親自提督學堂。
如此,天下官將皆為天子門生,入學先授以忠義二字。此外,學堂所出將才,水準相差無幾。如此,則可推行更將之法。武將領軍到了一定年限,便須調職。如此,可免尾大不掉之情形。”
李東陽聽得入神,連連點
“第二條簡單,文武分立,武官不幹政。此外,軍令軍政分離,軍中亦無法擅權。至於第三條,但凡海外用兵,全國諸路兵馬輪戰,各有立功升遷之機,眾人也無話講。有這三條,閣老以為妥否?”(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www**,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