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與金剛經

十六品 量變質變規律

希言自然: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孰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希:“聽之不聞曰希”。大自然的語言雖然不能用耳朵聽到,但它卻能用事實講話。

事實勝於雄辯,在事實麵前,我們必定有所啟發。所以,大自然的語言是至理之言。飄風:龍卷風。終朝:一早晨的時間。龍卷風來去匆匆,一般從開始到結束,隻有幾分鍾到幾十分鍾,最長時間不過幾個小時。暴風驟雨雖然來勢凶猛,卻不會超過一天就消失了。這種自然現象,雖天地所為,但不會長久。天地尚不能持久,何況於人呢?

這一節旨在說明,人類的實踐活動一定要符合自然規律,要正視自己的力量,不能有激進行為,否則決不會取得預期的效果。求道決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欲求證大道,須作長期持之不懈地努力,既要有誠心,又要有恒心。行道也是這樣,一切形式的激進行為都是背道而馳的。國家的富強,民族的興旺,決不是靠幾個運動就能實現的。大搞暴風驟雨式的形式主義,必然會給社會帶來負麵影響。

故從事於道者:

道者同於道,得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

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

同於失者,失亦樂失之。

所以,凡是從事於道的事業(悟道和行道)的人:所遵循的路線一定要合乎客觀規律,應該得到的東西要隨著正確思想的獲得而獲得,應該拋棄的東西也要隨著錯誤觀念的消失而消失。你的人生道路和大道保持一致,道也樂意接納你;你所取得的成果合乎客觀規律,成果也正是你樂意得到的;你所拋棄的東西合乎自然法則,那麽失去的東西也正是你樂意失去的。

這一節是說,不論修道行道,思想意識必須和大道保持一致,你得到了應該得到的東西,必然是你失去了必須失去的東西。合於道的成果要樂於得到,不合於道的事物要樂於拋棄。樂於得必樂於失,有失才能有得。得與失的關係是相反相成的。

信不足,有不信。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

自見者,不明;

自是者,不彰;

自伐者,無功;

自衿者,不長。

“信不足,有不信”,是承上啟下之句。有些從事於道的事業的人,在得與失之間心思不定,信心不足。“信不足”者,缺乏的是誠心;“有不信”者,是不顧客觀規律,片麵誇大主觀能動性。以下五句就是具體說明不信者的主觀行為和結果。

企:用腳尖站著。雖有一時之高,但決不會持久。跨:跨大步行走。雖有一時之快,但是走不了多久必定要停下來。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不能順其自然而急於求成,其結果是欲速則不達。

自見者,不明:修道者存自我,則不能明於大道;行道者存自我,則喪失民心。

自是者,不彰:修道者自以為是,道的境界得不到彰顯;行道者自以為是,施政方針就得不到推廣。

自伐者,無功:修道者自我炫耀,沒有功德;行道者自我炫耀,名利之心抵消了功德。

自矜者,不長:修道者驕傲自滿,功力就不會長進;行道者驕傲自滿,就不可能取得新的成就。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

故有道者不處。

其:上文所列舉的行為。物:代詞,在經文中有多處出現,有多重含義,當區別對待。這裏指常人。

這些行為,對從事於道的事業的人來說,都是多餘的、無用的,因而也是有害的。對此,常人都會感到厭惡,所以有道的人不采取這些方式。

本章揭示了量變質變規律,旨在說明,一切形式的主觀、激進行為都是背道而馳的。隻有遵循由量變質變規律,腳踏實地,循序漸進,具有誠心和恒心,才能達到目的。

附:河上公、王弼本以“有不信”以上為一章,以下為一章,今從魏源本。蓋前半部分從正麵論述“從事於道者”應該遵循的客觀規律,後半部分則從反麵加以論證。

二十一章 對立統一規律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

獨立而不改,

周行而不殆。

可以為天下母。

這是老子於道境中對微粒子的直觀和體悟。

“有物混成”,是說道是由微粒、信息、能量以及它們的結構、關係、狀態等要素組成的統一體。 “先天地生”,說明“混成”之物是化生天地的母體,同時也體現出混成之物所具有的的特性。

特性之一:“寂兮寥兮”。寂靜無聲,空曠無際,表明道具有靜和虛的特性。

特性之二:“獨立而不改”。獨立存在,始終如一,不為一切外來勢力幹擾而改變本性。表明道具有最本質的純真特性。

特性之三:“周行而不殆”。周而複始地循環運轉而沒有軌道誤差和時間誤差。表明道的運動是有規律性的,其規律性有誠信的特性。

這三種特性即虛靜、純真、誠信,可以作為天下萬物遵循的本性,加以發揚光大。母:母性、本性的意思。

另外,“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揭示了微觀世界的基本粒子(如中子)所具有的“行星式”的運動規律。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世界的本體至精至微,應當用“小”來為它命名。老子不用“小”而用“道”字命名,是賦予“道”字深刻的哲理內涵。道的本意是“道路”的意思,引申為行為、規則、方法等。老子用“道”字為世界的本體命名,意在說明認識世界的本體才是人們認識世界的正確道路,而道的運動、發展、變化所體現出來的對立統一這一宇宙規律就是人類必須遵循的人生法則和社會法則。認識的最高境界就在於識道即“見小”,——“見小曰明”。“明”就是明白由道體所體現出來的對立統一規律,從而為人類的實踐活動指明道路。道是宇宙的本原,“小”是它的本質,本質是永恒的;“大”是它的現象,現象是變幻的。小與大是相對立而轉化、相統一而存在的,所以,又可以勉強用“大”來為它命名。“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說明萬物由小到大、由大到小是循環往複、變化發展的,揭示的就是對立轉化規律。

我不知她的名字,就用“道”字來命名吧,還可以勉強用“大”字來命名。大意味著消失,消失意味著對立,對立意味著統一。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所以說,道大,天大,地大,王也大。宇宙間有四大,而王占據其一。

道的本質是小,然而,道是宇宙的縮影,宇宙萬物無不由道生成,所以道就是宇宙。道與天地相比,道為大;天與地相比,天為大;地生萬物,地與萬物相比,地為大;王與百姓相比,王為大。道大,天大,地大,都是相對的,王大也是相對的。這裏,老子把四大之一的王作為突出的重點,其原因在於百姓與王的關係最為密切。貴為萬物之靈的人還必須接受王的統治,不理順人與王的關係,人也就不再是自由平等的了。一個“亦”字,旨在說明王作為國家的統治者,應當心存大道,明白平凡與偉大的辨證關係,倘若不明白對立轉化這一客觀規律,反而自以為大,那就說明,這時的王已經死了(大曰逝),因為,他已經遠離了人民(逝曰遠),既然與人民對敵,那麽新的王也就在人民的反抗中誕生了(遠曰反)。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效法、遵循。地:地球或者地月係,這裏代表的是地的運行規律。不論地球還是月亮,它們都具有相對永恒的自轉周期和公轉周期,並且保持最完美的自轉角度。天:太陽或者太陽係,這裏代表的是天體的運行規律。太陽係圍繞著銀河係周而複始地運轉。道:道體所體現的運動規律。自然:自然規律。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歸根結底是要求人類效法自然規律,尋求並製訂出完善的人生法則和社會法則,因為,沒有秩序的人生和社會是不可想象的。

本章是理解道的概念的最重要的一章。本章中,老子突出強調的是由道體所體現出來的道性。老子用“道”來命名世界的本原,旨在表明人類與道的重要關係。道是萬物之奧,蘊含著真理。人類要想把握真理,就必須識道。所以,道既是認識的對象,又是認識的方法,實踐的方法。道的概念,並不是虛構的,而是直覺思維和理性思維相結合的產物。道作為最基本物質,是宇宙萬物之母;作為最一般規律,是貫穿於宇宙、社會和人生的。老子道的哲學理念就在於為人類指明合乎自然規律的治身之道和治國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