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嫌棄的天使
/易小術
1
據說,每個班上都會有一個胖子、一個瘦子、一個娘娘腔、一個不愛讀書的小混混、一個死讀書的眼鏡男、一個高個子帥氣的體育特長生、一個愛打扮愛吃零食愛漂亮又驕傲的成績差的女生、一個愛跟老師打小報告永遠都第一個舉手回答問題的成績好的女生……還有一個被忽略、被遺忘、被嫌棄、卑微如塵埃般的小人物。她叫小美。
小美是我的小學同學,但她並不美,甚至還有點醜。頭發泛黃,小眼睛,薄嘴唇,看起來有點倔,渾身上下最刺眼的是衣袖上的補丁。
我們那小城一直都有嫌貧愛富的惡習,因為這補丁,大家都不肯跟她做朋友,放學排路隊回家,她總一個人走在最後。後來又傳說她曾得過肝炎,大家對疾病缺乏正確認識,更對她敬而遠之。
小孩不懂顧忌他人的感受,大家對她譏笑嘲諷好像成了一種流行,都直接用“肝炎”代替名字叫喚她,她不搭理,還有調皮小男生衝過去用腳踢她,她惡狠狠地回頭瞪著他,也不還手。老師似乎也很厭惡她,於是排擠辱罵她變成了一件公認的對的事。
有天中午,班上一個男孩衝進教室大喊,快去看“肝炎”的媽媽在學校門口賣桃子!小美坐最後一排,低著頭看書,像沒聽見似的,全班沸騰了,調皮男生還一個勁拍她的桌子說,你媽賣的桃子,吃了會得肝炎嗎?
她一直隱忍不說話,雙手捂住耳朵,頭發垂下來,所以看不見她是否在哭。圍著她的人越來越多,大家都像是借機要去惹她,她終於爆發,猛站起來抓住離她最近的男孩頭發往桌上一按,頭磕破了。
最後受處分的是小美。男孩的父親好像當了個小官,天天在學校鬧,最後小美家賠了一筆錢。她媽媽在老師辦公室門口長跪不起,換來她繼續留在我們學校。
記得從那天起,她媽媽再也沒在校門口賣過桃子了。之後,大家好像安靜了很多,不太敢惹她,私下偶爾聊起她,不再說“肝炎”,而說,那個神經病呀,嘖嘖。我知道大家心裏變得更討厭她,而且害怕她,所以盡量不招惹她。
有天放學,我走小路回家,在一家書店租漫畫碰到她。她看到我有點驚愕,但並沒有馬上走,也許是因為我從沒辱罵過她的緣故。我看到她手裏的漫畫,問,你喜歡《尼羅河女兒》?
她放鬆地笑了,說,是的。
我想,我應該是全班第一個這樣跟她說話的人。我問,那你到底喜歡伊茲密還是曼菲士啊?
她又笑了,害羞地說,我喜歡曼菲士,伊茲密太像女生了。
那天,我們一起走了一小段路,一直聊漫畫。
2
第二天上課,我很慫,像是做錯了事一樣。走進教室,小美看到我,眉頭一開,想跟我說話,我立刻假裝沒看見,做出跟他們一樣厭惡的表倩從她身邊擦肩而過。眼角瞥見了她失望的神情。
放學回家,她照例走在很多人後麵。那段時間開始流行玩水槍,不知道誰第一個拿水槍射了水在小美身上,人群裏傳來掌聲,小美不出聲,想躲開。隨即第二個第三個,都開始拿水槍射小美,她東躲西藏,還是被弄得一身濕,我也拿著水槍猶豫著要不要參與到大家中間。
幾個好朋友看著我,起哄說,你不會是暗戀神經病吧,那快去親她啊。我一著急,拿著水槍對準她,還大聲說,告訴你們,她還喜歡曼菲士,真不要臉!一片笑聲。我瞬間也變成他們中的一員。
那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我看到她終於哭了,**的頭發,破舊的書包,無奈邊走邊大聲哭,竟然也沒有像上次一樣發火。我聽到她的哭聲很絕望,像把刀子在我心頭割。還有人跟在後麵用水繼續射她,我拉了拉他說,算了。
第二天開始,她再沒看過我一眼,我很愧疚,但不敢在班上表現出來,幾次回家跟在她身後,想找她說話,她都警覺發現,快步離開了。一直到小學畢業考試前幾天,我悄悄遞給她同學錄,請她幫我留言。
這舉動已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但我想都要畢業了,我不想留遺憾在心底。她沉默地接過去,大概過了兩節課的時間還給我,上麵隻寫了“謝謝”兩個字。
3
畢業後,我升了重點初中,她的去向不明,我試圖打聽她家的電話號碼,但她沒有朋友,所以沒有人知道。
過了幾年,聽同學說小美沒讀書了,參加了一個歌舞團,專門唱紅白喜事。老家有很多這樣的歌舞團,不是那種正規的團體,沒有底薪,唱一場拿幾十塊,每場得從早唱到晚,唱完還得幫忙搬樂器,然後在貨車上睡一覺,司機連夜開到別的地方,架好樂器,繼續唱。
我這同學跟小美家親戚認識,所以總有關於她的消息,於是我開始頻繁聯絡這同學,想多獲得一點小美的近況。
同學說,小美啊,我也沒想到她會唱歌呢,現在長開了,也沒那麽醜,可開放了,那個歌舞團去鄉下給土老板唱堂會,唱開心了還脫衣服,真好笑,你敢想象“肝炎”脫衣服的樣子嗎?同學在電話裏大笑,我很心酸。
初三時,我萌生出去看看她的想法,告訴我同學。同學說,你傻了啊,看她幹嘛?晦氣。經不過我的糾纏,她終於告訴我,她連續三天都在財校那邊唱白喜。
我走了很久很久才到財校,隔很遠就聽見樂團的聲音,很吵,一個女聲在唱豔俗的流行歌曲。我躲在門口往裏看,真的看到了她。她唱完後在一旁大口喝酒吃肉,還嫻熟地抽著煙。
我沒敢叫她,有點趔趄地從人群中
出來,有種心生安慰的感覺。我覺得這對於小美來說是更美好的生活,沒有人辱罵她,沒有人排擠她,她有自己的一群朋友,還能靠雙手賺錢,不是很好嗎?我隻怪自己太懦弱,沒能走進去找她,親口跟她道個歉。
4
高二時,有次和同學騎車經過仿古城,那是我們老家的紅燈區,發廊聚集地。
路比較窄,我差點撞到前麵那個女人,我趕緊跳下車,卻蹭到她的腿。我抬頭看見一個血盆大口,戴著珍珠項鏈、燙了頭發的女人,很眼熟。
她正要開罵,突然停下了,說,是你。
原來是小美。
我說,好久不見啊,你在這裏上班?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是啊,學著剪頭發,掙點小錢,不像你們,嗬嗬,讀書考大學,以後賺大錢。
這次輪到我不好意思了,我臉紅著說,你先忙,我要回家吃飯。於是我慌張地上車走了。每次路過仿古城都會和同學對著那些露著大腿的賣笑女人指指點點,感覺她們好像存在於另一個世界,但沒想到離我們這麽近,而我一直心生歉意的這個女孩竟然就是她們中的一員。我突然想起來,上次因為太匆忙,還是沒跟她說那句“對不起”。
高考後,初中同學聚會,碰到了那位跟小美親戚相熟的同學,說起小美,同學一臉不屑,那個“肝炎”啊,是個賠錢貨,去做小姐時認識了一個農村窮酸複讀生,兩人同居,“肝炎”天天做生意賺錢養著那個小白臉,給他洗衣做飯,還湊了讀大學的路費和學費,結果小白臉一走就換手機,去查那學校也是假的,他考上的是另一所學校,完全找不到人。
我問,那她後來呢?
同學說,後來還不是繼續做小姐,難不成發憤圖強考大學啊。然後又說,小美後來變得極端暴躁,經常跟人吵架拚命,在仿古城惹了好幾個事,換了幾家發廊,都沒待久,反正也挺慘的,想想那時候我們欺負她,有點後悔。同學自顧自說著,還問我,你覺得呢?當年好像你很少罵她吧。我有些走神。
我下定決心去找她,但又不敢告訴任何人,畢竟去找一個小姐還是很丟臉的事,但我知道如果不親口對她說聲“對不起”,我可能會一輩子不安心。
我騎車去了仿古城,記得那天很熱,發廊外的空調機箱轟轟作響,耳邊都是嘈雜的聲音。我兜兜轉轉了一個下午也沒找到小美,甚至還在路口大聲喊了她的名字,我想在離開老家念書之前一定要找到她,說一句晚了很多年的“對不起”。
但我沒有找到她。我想,老天爺是故意這樣安排的,留著這根刺在心裏,一直不讓傷口愈合。
5
大三回家,聽說小美嫁去了江西,不知夫家如何,不知她是否幸福安康,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沒再做小姐了。
聽到這個消息後很開心,那個我一直愧不敢麵對的女孩,她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盡管沒再見到她,但我相信,她有個疼她愛她的丈夫,還會生一個調皮搗蛋的兒子,希望她過得比我們所有人都好,我也會一直給她祝福。
這是我心底的一個傷疤,直到今天,我都欠她一聲“對不起”。我想,當年如果我拉她一把,溫曖以待,她是不是會好很多?至少會更愛這個世界,更有信心做人吧。所幸她沒有悲涼的結局,希望老天把之前吝於給她的快樂,都還給她吧。隻想說,錯了就說對不起吧,不要給別人和自己的人生留有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