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常犯的30個錯誤

7、管教與關愛

在有些方麵絕對不能對孩子過於遷就,我們必須明白孩子需要好的紀律。盡管他們會抱怨,但紀律卻能讓他們學習明辨是非,給予動力,並且維持家庭秩序。孩子都必須學習做一個負責、體貼並且能尊重別人的個體,他們需要學會做出好的判斷,避免惹禍上身,陷入險境。這一切需要管束,有效且以愛為出發點的管束,來達到目的。

管束不是為了懲罰

什麽樣的問題才算嚴重?做父母的要如何反應?有些問題,像吸毒、犯罪、暴力行為,這些一看就知道是嚴重的事情。心理學家湯瑪斯·費倫在他的著作《安然走過青春期》一書中,根據行為後果的嚴重和危害性,把行為分成重度,中度,輕度三種判定標準。

“重度”行為需要立即作有效反應。屬於重度的行為有:酒後駕車,未經許可徹夜不歸,順手牽羊,對人施以暴力。父母管束的方法可以是:禁止出門兩星期,一個月不能使用電話或車子,多做十個小時的家務,或扣除零用錢來償還他們的行為所帶來的損失。

屬於“中度”行為的有:未滿十六歲抽煙,辱罵父母,在學校惹事。處分比照重度行為的處罰原則,但減輕一半,例如兩個星期不能使用電話,多做五小時家務。

“輕度”行為包括,出門忘記上鎖,謊稱有做家務,可以處罰孩子三天不能使用電話,多做三小時家務。

父母事先要有心理準備,事到臨頭時要及時反應,這點很重要。有些重大的違規事件後要跟孩子討論,讓他們對規定更加明白。例如,吸毒、偷竊和暴力行為,這三件是孩子絕對不能犯的事:如果他們破壞規定,要迅速而徹底地執行處分,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凡是涉及吸毒、逃學、未婚懷孕和其它危害健康的問題,除了單純的行為處分之外,父母還要尋求外界的協助。

合理和不合理的管束

合理的約束具有重要的教育功能,它能塑造良好的行為,立下好的模式,傳達親子之間的愛和尊重。當孩子感受到愛的時候,學習的效果最好,而不是懼怕我們,時時被處罰嚇到的時候。合理的管束絕非建立在批評和處罰上。而不幸的是,大部分的父母認為管束就是處罰,處罰才能“矯正”行為,把管束和處罰畫上等號。當這一類的父母說“孩子需要好好管一管”時,他們真正的意思是:“孩子需要痛打一頓!”這是可悲的做法,具有傷害性,而且絕對無效。良好的行為不是“揍”出來的,依賴處罰的父母絕對不會真正關懷孩子。

心理學家很早就發現,以懲罰為主的教養方式,對父母和孩子雙方都會造成莫大的傷害。而獎勵好的行為,好的行為就會重複出現。舉例來說,看到孩子收拾碗盤。給予口頭的讚美或擁抱,不久孩子就會養成收拾的習慣。

反之,就長期來說,我們發現處罰無法改變行為。當處罰有效的時候,它也隻能暫時抑製行為。例如,看卡通會被處罰,孩子在父母在家的時候就不看!壞行為受到處罰,卻未必能消除它,孩子多半從中隻學到陽奉陰違的態度。而過分嚴厲的處罰則常對孩子的心理造成傷害,孩子從中得到的信息是:我是個壞孩子,致使他的自尊和自我價值感受到嚴重創傷。這種是有害的管束法。

教育的實際效用:有效與無效

即使父母的用意是好的,也可能做出虐待孩子的行為。那些處罰過頭的父母大部分都關心他們的孩子,希望給他們最好的教育。這種父母通常過度擔心孩子的未來,他們之所以處罰孩子,並不是因為孩子真的做了什麽值得處罰的事,而是他們自己過度憂慮的關係。有些父母則是從小在受虐的環境長大,於是用同樣的模式對待他們的小孩,因為除此之外,他們不知道其它更好的管教方式。不管原因是什麽,過度懲罰都是不健康的,無法有效地管教孩子,更不是好的教育方式。

當然,父母有機會學習到更好的教育方式,可惜的是,他們並不知道自己的方法有害。有時候,讀一本像這樣的書,能夠提高他們的覺察力。不過,通常他們需要的是去找一名兒童心理治療師,學習較好的管教方法,或者加入為施暴父母成立的支持性團體。不管是情緒、肢體或性方麵的虐待,如果情況仍然持續,父母可能,也應該失去對孩子的監護權。對那些心理失常、具危險性、會對孩子施以性侵害或肢體暴力的父母,可能受到起訴,被囚禁起來。所幸,大部分的父母並不會到這樣的程度。

健康而有效的管教包含許多要素,而好的父母自然會運用其中許多技巧。重要的原則是:維護孩子的自尊和自我的完整性,教導負責的行為,塑造合作、信任、關懷和尊重的氣氛。有效的管教要把焦點放在行為上,絕對不要放在孩子的性格和價值觀上。所以,如果需要處罰的話,處罰的是“不好的行為”,而不是“不好的人”,這一點要讓孩子分辨清楚。

下麵列出管教時要注意的原則:

好的原則

- 等到孩子冷靜之後再討論。

- 保持冷靜,不要激動,更不要和孩子辯論。

- 把焦點放在行為上,不要損害孩子的自尊。

- 一次處理一件事情。

- 執行時態度堅定,不要遲疑不決,或征求孩子的同意。

- 在事情發生的當下處分,尤其是對年幼的孩子更要如此。

- 處罰要適當。

- 處罰要具警醒效果。

- 不要長篇大論地訓話。

- 獎勵多於處罰。

- 向孩子說明問題行為,並討論改善的方向。

- 盡可能讓孩子親嚐行為的後果。

- 事先和孩子討論可能會有的問題,例如當孩子到了開車的年紀,討論開車會出現的狀況。

- 不要認為孩子的行為是針對自己,而過度反應。

管教常犯的錯誤

不好的管教方法通常會傷害孩子的自尊,製造出“我反對你”的氣氛,減少孩子合作、信任的意願,降低孩子自控和負責的能力。上麵我們已經談過,經常使用懲罰的方式,不但會破壞親子之間的關係,父母也無法取得有效的管教效果。

下麵是導致管教無效的幾個要素:

壞的原則

- 不符合孩子年紀的要求。

- 不執行規則。

- 和孩子爭辯。

- 威脅。

- 討價還價。

- 諷刺的方式。

- 長篇大論。

- 信息模糊不清。

- 輕易接受孩子口頭上的承諾。

- 父母各持己見。

- 太過情緒化。

- 嘮叨。

- 製造罪惡感。

- 減少關心。

- 翻舊帳。

- 羞辱。

- 惡意的幽默。

- 和別人比較。

耐心的好處

成功地教育之道需要耐心,對年幼的孩子施以管教時尤其如此。孩子可能要經過許多次教訓才會改變行為,所以父母需要有大量的愛心和耐心。不要對年幼的孩子失去耐心!反躬自省,你自己花多少時間才學會自我控製的。可惜的是,在這個忙碌的時代,父母要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而當你罵孩子說,“我已經跟你說過n次了”時,要記得保持耐心更難。

明智的父母會牢記一點:要訓練孩子負責,在行為內化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之前,需要不斷重複地教導管教。有些孩子受一次教訓就會學乖,有些要受十次,有些要一百次。而次數不夠的時候,他們就是學不會。

有的事不要管

有些行為雖然“不好”,卻是孩子在那個年紀會有的正常狀況,這時,就不要過度約束。例如,要求五歲的孩子不能動桌上的餅幹,就不合道理,還不如把餅幹放在他拿不到的架子上。過度處罰並不會讓孩子早一點學會自製,反而讓孩子得到一個自己是“壞孩子”“父母不喜歡我”這樣的印象。再說撒謊:所有的孩子偶爾都會撒撒謊,有時那隻是他們的一種遊戲。可以和孩子討論什麽是適當、什麽是不適當的謊言:至於遊戲性質無害的撒謊,不必去管束他們。

如果孩子對自己不好的行為表現出懺悔難過的態度,就不必再深究,隻要稍稍說說他們,和他們討論一下就可以。一旦孩子進入青少年階段,開始尋求獨立自主的時候,父母最需要做的是事先和孩子訂下規矩,不能讓步的地方就要堅持原則,但不要事事追究。如果孩子開始挑戰父母的權威、挑戰規定,父母就施以處罰,家裏很快就會變成戰場!明智地慎選你的戰局,小事就隨它去吧。

孩子可能會對父母發火

前麵分析到的各種教育與管束中,有一些涉及到了不當的管理。而且,問題很多時候很複雜,比如,孩子受處罰常會反擊。父母用打罵的方式教育孩子,結果常是教出一個暴戾的小孩。因為孩子從父母身上學到一點,如果你要某人照你的意思去做,就用吼叫,威脅和動手打人的方式。通常,這樣的孩子長大之後,會回過頭來對父母惡言相向,這時父母才會大感驚訝,自己怎麽會有這樣“不孝”的孩子!

許多受到過多責罰的孩子會以故意唱反調的方式反擊父母。他們采取叛逆的姿態和父母長期對立,結果就是沒有一方獲勝。布魯諾·貝特漢博士曾講過一個故事:有個小男孩在盛怒之下,不再開口講話,也不肯做任何事。治療時才發現,原來他因為說髒話,而被罰用肥皂洗嘴巴,他很生氣,所以故意要做給父母看。“好,你們用肥皂洗掉髒話,你們也洗掉好話,我再也不和人說任何一句話。”麵對近似虐待的處罰,孩子隻能用他們唯一懂得的方式反擊,那就是不做父母要他們做的事,盡管這種反擊方式受害最大的是他們自己。

恰當運用父母的權力

孩子會模仿我們的行為。這是好消息,也是壞消息,就看我們給他們什麽榜樣學。往好處看,孩子如果越尊敬、越愛我們,他們越會仿效我們的價值觀和行為。所以,父母越能以身作則,越不需要去管束他的孩子。我們問問自己,孩子在什麽狀況下的學習效果最好?是當孩子感到被愛,並且景仰他的父母時?還是當他們畏懼父母,覺得自己被拒絕的時候?孩子當然希望自己不但像他尊敬、信任的人,而且青出於藍還勝於藍。

父母越是嚴詞苛責,孩子越會犯錯,越難以管教。大部分的孩子都會察覺到父母的批評是否過度,言行是否不一,當父母以高標準要求孩子,自己卻做不到時,不但得不到孩子的尊敬,在孩子心目中的信用度也會降低,這一類的父母在管教上通常會感到無力。所以,不能以身作則的父母不可能成為有效率的父母。你想要成為哪一類的父母?你的答案,更重要的是你的行為,將會決定你能不能有效地管教你的孩子,以及你能成為多有效率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