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剩餘利潤的分配
公司在一定時期實現的利潤總額在繳納了所得稅後,即為稅後利潤。稅後利潤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後所剩餘利潤將向投資者分配,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向投資者分配。
根據《公司法》第177條第4款規定,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後所餘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該條第5款規定,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