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談專賣店

第172章 慘事

第一百七十二章 慘事

徐亞鏡側著臉問:“我現在還不算是你的接班人嗎?”

她的的一縷頭發垂下來,落在臉頰邊。小說/

未名不敢直視她的眼睛,便隻盯著那縷黑發。

“嗯。你算。”

美麗的風景,總是在無意間展現,而散發出美麗的人,又常常不自知。

徐亞鏡笑開了臉。“那你還不告訴我?”

老板與員工間的距離在不知不覺之間消失了,此時兩人更像是長久認識的朋友。徐亞鏡的語氣裏少了一抹尊敬,多了一抹親熱。而未名那客套式的熱情也消失了,他的臉上現出一點點的窘態。

這抹窘態隻是一閃而逝,徐亞鏡沒來得及看清,便被他按捺了下去。雖沒有被人察覺,但是未名卻知道,他是騙不了自己的。

許久沒有過的感覺,沒想到竟然會重新在他的身體內蘇醒了。

未名歎一口氣。

“既然你想知道,那講故事的時間,就開始了。”

……

未名的命數改變,是在他十七歲的那年開始的。

十七歲的時候,未名還是一名高中生,那時候,他的名字還不叫未名。

未名曾有過一個比較大眾的名字,叫做黃秋生。很土,意思也就是他是秋天裏出生的。

從名字裏便可以看出,未名的父母文化程度一般,家庭的條件,也是一般。

如果不是後來的改變,未名就隻是一名走入人海中,就再也找不出來的平凡人罷了。

未名上有一名姐姐,下有一個妹妹。夾在中間的他,是家裏唯一的獨子。未名可說是得盡家人的寵愛,就連妹妹,也時常懂得對他禮讓。

中國封建幾千年,農家人的思想,重男輕女是很難改變過來的。

未名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長大,他並沒有一開始就超脫俗塵。他也曾蠻橫無禮,也曾在家裏稱王稱帝般的舉動。

在十七歲之前,他不覺得這世界上還有什麽事,是可以讓他值得掛心的。因為,不管是怎麽樣的困難,他的家裏人都會替他解決。

成績上不去?比他大兩屆的姐姐立刻會替他輔導。零用錢不夠?父母就算不給姐姐和妹妹,也一定會省下來給他

妹妹雖然是家中最小的一個,可也不敢在未名的麵前撒潑。[起舞電子書]

十七歲,當別的男生已經開始對女生混沌初開,產生好感的時候,未名還是一個孩子心性的人。家中有姐有妹,女生對他來說沒有什麽稀奇的。他所在意的東西,在那個時代,那個年紀,就隻有玩。

平凡中的生活細節無需一一贅述,生命中的轉變,就是在未名十七歲生日的那一天。

雖然時間已經過去了許多年,未名還是記得很清楚。

“那天,是我的生日,班上的幾個同學約我一起去釣魚。”

未名出門的時候,比他小五歲的妹妹吵著也想跟他一起出門。可是未名因為嫌棄她累贅,對她一頓厲喝之後,把她扔在了家裏。

“家裏麵,有爸爸,媽媽,姐姐。妹妹在家裏,是不會有什麽事的。”

未名如此想著。換著任何一個人,也會這樣想。在家裏,會出什麽事呢?帶出去的話,反而還需要照看好她,玩得就不盡興了。

於是那天,未名玩得很盡興。

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釣魚了,但是那天他的運氣卻非常好,每一竿下去都能釣到一條魚上來。釣完了魚,大夥又在河邊生起火來烤魚。

就這樣,時間不知不覺的過去。當他收起魚杆,提著一桶大收獲回家的時候,已經是那天的夜裏十一點了。

在農村,在那個時代,家裏沒有什麽現代化的設備,十一點也算是挺晚的時間了。未名還想著回家之後是不是會挨家裏的人罵。

但一想到家裏的人從來不敢大聲的責罵自己,這層擔心也就很快的散去。

與同學告別之後,未名哼著歌兒的往家裏走。

快到家時,十一點半已經過了。

未名看到自己家裏的燈已經全滅了。

難道是全都睡覺了?

未名心裏起了一陣疑惑,雖說家裏的人不敢對他重打責罵,可也不會在他還沒有回家之時便上床睡覺的。

別的不說,他的老媽沒見著他平安回家,一定不會睡得安穩。

哪怕是老媽挺不住累了,和衣躺一會,也會給他留一盞燈。

現在這樣,大門緊閉,屋裏全黑,沒有一絲聲息的安靜,實在是太過於詭異了。

“砰,砰,砰!”

為了驅趕心中的不安,打破這詭異的安靜,未名使勁兒的用力拍打著家門

。安靜的夜裏,這敲門聲沿著空氣散播出去,傳得很遠。

家裏的人,還是沒有動靜。

無人開門,亦無人亮燈。

未名著急了,一腳踹開了大門。

農村的門都不是鎖得很緊的,這一踹,大門就輕易的往兩邊開。

未名走了進去,拉亮了牆上的燈繩。

黃色的燈光一下子亮起,照亮了整個家,也照亮了未名眼前的一片黑暗。

這一幕燈亮,在許久許久以後,仍然一次次的在未名的夢中想起。

他記得很清楚其中的許多細節。

媽媽倒在地上,臉側著,嘴角有血。眼睛是睜開的,眼珠子直視前方。

爸爸坐在椅子裏,伏身爬在飯桌上。

姐姐靠著牆縮在角落裏麵,妹妹在她的懷裏。

未名記得很清楚,因為他是看了一遍又一遍的,所以每一個家人的每一點一滴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腦海裏。

媽媽的衣服破了,她的肚子被剖開,腸子在地上流了一地。

爸爸頭頂上有一道深深的凹槽,因為有人用鈍器往他的頭頂正中劈了一下。或是不隻一下。

姐姐的頭落下了,滾在地上,與她的身子遙遙對望著。

妹妹在姐姐的懷裏麵,可是她隻剩下上半身。下半身從腰部開始,不知道去了哪裏。

妹妹身體裏的腸子,內髒,因為下半身的失去,也和媽媽一樣流滿了一地。

切麵並不整齊,有許多碎肉粘連著,這樣的鈍器要能切斷一個孩子的腰身,至少得需要十幾分鍾以上。

也就是說,妹妹至少痛了有十幾分鍾以上。

至於其他人,就更不用說了。

家裏發生了這樣慘絕人寰的事件,然而整村子卻平靜得仿佛什麽事情也沒有發生過。

未名就這樣定定的站在原地,站在他家的燈光底下,不知道站了多久,不知道過了多久,一聲撕碎夜空的慘叫才終於從他的喉嚨裏叫了出來。

一夜之間,家破人亡。

世界上再也沒有比這更慘的事情了。

若是早知家裏會出事,他情願自己沒有出去釣魚

。家人在的時候,他並不覺得有什麽值得珍惜的,因為家裏的重男輕女,他甚至有一些洋洋得意,忘記了自己時刻享受著的優越全是家人給予的。

他誤認為自己是在家人之上。直到他失去了,他才知道,原來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家庭完整的基礎之上。

無論他曾經多麽的受人疼愛,獲得優待,現一刻,他所有的存在都被粉碎了,撕碎了,毀滅了。

事情剛發生的那段時間裏,未名間一度想要找人拚命。可是他根本不知道是誰能夠下這麽狠的手段。

未名隻是一個普通的家庭裏的男孩,他的家庭在村子裏即不是富人,也不是窮人,平時與人無怨,按說是不可能結下這麽深仇大恨的。

警察調查來調查去,由於這事件的嚴重性,就算查不出什麽來,也不能草草了之。最後,他們給未名的答案是:精神病人犯案。

那精神病人也很好找,就在未名隔壁村子裏,就有一名犯有精神病的男人。

該男人平常與未名一家並不來往,甚至也極少晃悠到未名的村子裏來。所以,他更附和是隨機作案,一時精神病發作無法自控的殺人。

正常人就算是殺人,捅一刀子下去,見到血的時候,也該把自己給嚇醒了。能夠將一家人砍成碎片的,也隻有精神病患者才能做得出來。

警察的推斷很合情合理。

可是未名卻不同意。

如果是精神病患作案,為什麽自己一家人的大門關得好好的,全家人全部在客廳裏遇了難?

家裏麵有陌生人進來,家人不可能不警惕的。那精神病患者是隔村的人,而且有精神病,這樣的人物走進誰家裏來,誰都會防著一些。

就算無法阻擋他的進入,可是當他開始對第一個人施暴的時候,其他的人也應該逃走,大喊救命。

可是事發的當晚,全村一直都很平靜。

在未名回家的那天晚上,甚至有大部分人都安然進入了夢鄉,村子裏,連聲異常的狗叫也沒有。

如果不是他還活著。

如果他也一起死了。那麽恐怕他的這一家人的屍體,就算在屋子裏臭了一個星期也沒有人發現。

一切都太過於平靜了。

家人死時的慘樣在未名的腦海裏揮之不去,而這樣的傷痛卻被簡單的定性為精神病患的發作。他如何能接受得了這樣的事實?

情感上接受不了,理智上更加無法接受。未名決定,他要自己找出真相,找出殺害他家人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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