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公共工程和公共機構的費用06
一個在精神上的殘疾和畸形和一個在肉體上喪失了舉足輕重的肢體中的某一部分或肢體失去了作用的人完完全全沒有差別。然而在這兩者中明顯前者更為可憐、更為可悲。因為幸福和痛苦同時存在於精神之中,它們必定更多的是倚賴於一個健康的或者不健康的精神狀態,一個殘疾的或完完全全好的精神狀態而不是主要依賴於身體健康或不健康,殘疾或不殘疾。也就是說,即便是人民的尚武精神對保衛社會無用,然而防止膽小鬼所必定具有的那種精神上的殘疾,畸形和不幸在人民大眾中的散播仍然非常值得政府的高度關注,就像防止麻風病或其他討厭的疾病在人民大眾中傳播值得政府的高度關注一樣。盡管這些疾病不是致命的,也沒有生命危險,盡管這樣的關注不可能對社會再有什麽其他大的好處,隻能是防止這樣而來一個重大公害的傳播。
對於在文明社會中看上去經常讓一切下層人民的理解力麻痹的無知和愚昧,我們也能夠這樣來看待,一個人假如不對他的智力功能給以恰當的利用 (假如能夠這樣而來說的話),那比一個膽小鬼還更可鄙,就好像都是人性的品質中更基本的部分殘廢和畸形了。盡管國家從對下層人民的教育中沒法得到什麽好處,然而對下層人民的教育仍然很值得國家的關注,讓他們不至於完完全全沒有受到過一點教育。不僅這樣,國家還是可以從對他們的教育中得到必定的好處的。
他們受到的教育愈多,他們就愈不可能受到狂熱和迷信的迷惑。這樣的迷惑在愚昧的民族中常引起最可怕的騷亂。除此之外,有教養、有理智的人民的行為總是要比愚昧和愚蠢的人民行為更為得體和有秩序。他們任何一個都感到自己表現的體麵些,就更可能得到他們守法的上級的尊重,因此他們也更樂於尊重那些上級,他們也更樂於分析和更有力量看透鬧派別和煽動暴亂的人懷有私心的抱怨和牢騷。所以他們也就不易被誤導而平白無故或完完全全沒有必要地去反對政府。在自由的國家裏,政府的穩定在非常大程度上就是依賴於人民對政府的行為可以作出讚同的判斷。舉足輕重的就是沒法讓人民對政府的行為作出輕率或反複無常的判斷。
第三項 對各種年齡人民進行教育的機構的經費
對於不同年齡的人民進行教育的機構大部分是那些進行宗教教育的機構。這是一種十分特殊的教育,它的目的不是要讓人們在這個世界上成為好的公民,而是為他們在另一個更好的世界上(也就是他們的來世)做準備。講授包含這樣的教育的教義的教師也就像其他教師一樣,他們的生活來源是完完全全依靠聽講人的自願捐獻;也能夠是來自依照國家的法律專門指定的某一基金,它們能夠是地產、什一稅或土地稅;一種國家的薪金或者是補助。處在前一種場合的教師的敬業精神、熱情和勤奮可能比處在後一種情況下的教師要高得多。在這一方麵,新教的教師在反對那些古老的過去的體製時總是擁有極其大的優勢,過去的教的牧師躺在他們的聖俸上,忽視了維持大多數人民對信仰和禮拜的熱情,不僅這樣,聽任自己懶散,最終變得完完全全沒法來捍衛自己的教會。
國教和捐贈基金富有的教會的牧師經常變成了有學問和高雅的人士,他們具有紳士的一切品德,或是讓他們博得紳士的尊敬的品德。然而他們卻漸漸趨向於喪失過去讓他們在下層人民中間得到威信和影響的那些品質,那些品質可能是他們的宗教成功和得以成為國教的原始基礎。
這樣的牧師在受到一群群眾歡迎而又勇敢的狂熱分子(盡管他們也可能是無知然而愚昧)的攻擊時,他們就感到自己毫無防衛力量,就像亞洲南部的那些懶散、柔弱而吃得非常好的民族,在遭遇到北方的活躍、堅忍然而饑餓的人的入侵時一樣。這樣然而來的牧師在這樣的緊急關頭大多數時候沒有別的方法,隻有請求當地行政長官把他們的對手作為破壞社會治安的暴徒而加以迫害、消滅或驅趕。
羅馬天主教的神甫就曾經是這樣呼籲地方行政當局迫害新教徒;英格蘭的教會就曾是這樣迫害他們的不信奉國教者。通常來說,任何一個宗教的教派,當它一旦享有一個世紀或者是兩個世紀的合法機構的保護,它會發現自身已經沒法對任何向它的教義或原理進攻的新派進行十分有力的反擊和自衛。在這樣的場合,就學問和寫作方麵,有的時候國教可能會占優勢。然而在爭取群眾的藝術,爭取改變宗教信仰的人在藝術上卻總是要輸給對手。在英格蘭,這些藝術早已經被國教裏麵擁有富裕捐贈基金的牧師所忽視。
現在關注和運用它們的主要是不信奉國教者和衛理公會教徒。然而,在非常多地方現在通過自願捐贈、委托權和其他逃避法律的方式為不信奉國教的牧師所籌措的獨立供給看上去也大大減低了那些牧師的熱情和活力。他們中的非常多人也變成了非常有學問、有獨創和受到人尊敬的人,然而同時他們卻已經不再是受到人歡迎的傳教士。衛理公會教徒不具備那些不信奉國教者一半的學問,卻成為當前最走紅的人。
羅馬教會通過自身利益的十分有力的驅動,可能讓低層教士的勤奮和熱情比任何耶穌教教會中的牧師都可以保持著更大的活力。教區中的牧師,他們中的許多人的極其大一部分生活資料是從人民的自願的供奉中獲取的。然而懺悔又給增進這個收益的來源非常多新的機會。托缽教團就像有些軍隊中的輕騎兵和輕步兵不進行掠奪就沒有薪金一樣,他們的一切生活資料都是取自這樣的供奉。
教區牧師就像他的報酬部分依靠薪金,部分依靠收受到學生的學費或酬金的教師一樣,他們必定總是要依靠他們的勤奮和名望。托缽教團就像他一切生活來源完完全全依靠他自身的勤奮的教師。所以他們一定要盡各種藝術來激發尋常百姓的熱誠。據馬基雅弗利的觀察,在13和14兩世紀時期裏建立起來的聖多米尼克和聖佛蘭西斯兩大托缽教團曾經讓人民對天主教的日益減少的信仰和虔誠重新恢複起來。在羅馬天主教的國家裏,虔誠的精神就完完全全是靠僧侶和比較貧窮的教區教士支撐的。教會中具有紳士和通達世故的人的一切才藝,有的時候甚至具有有學問的人的一切才藝的高層神職人員,盡管都非常留意維護對下級必要的紀律,然而對百姓的教育那麽不屑一顧。
當代最傑出的哲學家和曆史學家提到過,一個國家的大多數手藝和職業都具有這樣一種性質,那就是當它們在促進社會利益時,同時也對某些個人有用或有利。在這樣的情況下,地方行政官的一條固定不變的準則可能就是在引進一種技藝以後,就順其自然,聽任從中受益的人去自由發展。當手藝人漸漸發現他們的利潤會因他們的顧客的青睞而提高時,他們就會盡可能提高他們的技巧和勤奮,同時因為事物沒有受到任何不明智和錯誤的幹擾,他們的商品必然在任何時候都會差不多和需求成比例。
也有一部分行業盡管對國家有用,甚至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對任何個人不帶來任何好處或快樂,然而最高當局卻又沒辦法不對這些職業的從業者采取靈活的政策。它一定要給他們公開的鼓勵讓他們能夠生存。為了防止他們非常容易地流於怠慢,還一定要給那種職業一種特殊的榮譽,建立起長時期的等級和嚴格的依賴關係,或采取其他的對策。從事財經、海軍和行政的人員基本就屬於這一類。
乍看上去,我們可能很容易地認為神職人員屬於第一類職業。與律師和醫生的職業一樣,對於他們的鼓勵,我們能夠放心地把它看成是個人的慷慨,那些人遵循他們的教義,從他們的精神上的指引和協助中找到益處和安慰。毫無疑問的是,他們的勤奮和警惕將會從這樣一個附加的動機裏得到增強:他們職業上的技能還有他們調節人們思想的靈巧將會從他們日益增加的實踐、學習和留心中連續增長。
然而假如我們對這件事情可以觀察得更仔細一點,我們將會發現牧師們的這樣的懷有私心的勤奮正是任何一個明智的議員所要極力研究和防止的。因為在每一種宗教裏麵,除了真理,都是非常有害的,因為它通過把迷信、愚昧和幻想相互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歪曲真理的很容易產生的傾向。任何一個宗教從業人員為了讓自己在他的信徒的眼中顯得更莊嚴和神聖,總是向他們宣講其他一切教派如何凶暴可憎,而且竭力通過一點新花樣激發他的聽眾的已有些倦怠的熱誠。
在他反複灌輸的教義中將會全然不顧真實、道德或禮儀,而采用最可以擾亂人類感情的教條。為了吸引聽眾參加他的任何一個集會,他總是更加勤奮地想盡辦法影響群眾的感情和成功騙取他們的信任。結果就是,地方行政長官將會發現他為了節省牧師固定薪俸這樣的表麵的節約卻付出了極為沉重的代價。同時他會發現事實上他可以和這些精神上的向導所達成的最恰當和最有利的妥協方式是收買他們的懶散,對他們的職業指定一定的薪金,讓人們感到除了為了防止羊群在尋找新的牧場時誤入歧途外,其他更多的活動都是多餘的。這樣而來教會的固定薪俸盡管最開始是出於宗教的觀點,然而最終證明對社會的政治利益卻是有利的。
然而,不論牧師的獨立給養會帶來什麽樣的好的或壞的效果,可能,對這個製度大加讚賞的人並不是從這些後果出發。宗教矛盾極端尖銳的時代與此同樣也是政治派別矛盾衝突的時代。在這樣的場合,任何一個政黨都感到或者覺得為了他自身的利益,他們應該和某一競爭的宗教派別聯手。然而要做到這一點,就隻有去接受,或者至少支持那一派別的信條。運氣好的情況下可以和取勝的政黨聯合的教派分享他盟友的勝利,憑借盟友的支持和保護,它迅速就可讓他對手沉默和屈服。這些對手大多數時候也都和取勝黨的敵人成了聯盟,因此同樣成為取勝黨的敵人。這時取勝的教派的牧師完完全全變成了這個領域的主人,他們對廣泛群眾的影響和權威已經達到了頂點,他們的權力足夠震懾他們自己黨內的領袖,而且也足夠地方長官尊重他們的看法和意向。他們的第一個要求大多數時候都是地方長官應讓他們一切的對手沉默和屈服,他們的第二個要求就是地方長官應該給他們撥發獨立的給養。因為他們對勝利作出了非常大的貢獻,他們應該分享某一部分戰利品也是完完全全合理的。
除此之外,他們對於為了生活來哄騙人民和依賴於人民的處境必定感到了厭倦。所以在提出這樣的要求時,他們思考的是他們的安逸和舒適,完完全全沒有操心這樣來做未來會對他們教會的影響力和權威產生什麽樣的可能的後果。然而地方行政長官要滿足這些要求,就隻有把他本來想要獲取或留給自己的某些東西分給他們,因而他是不可能熱心於批準的。然而,結果總還是強迫他最終屈服,盡管經常會有非常多的拖延、回避和用矯揉造作的借口推脫。
然而,假如政治鬥爭沒有要求宗教的援助,取勝黨並沒有采用任何一個教派的信條,那麽當取勝黨贏得勝利時,它可能就會對一切不同教派一視同仁,做到公正無私,同時會允許每個人去選擇自己覺得合適的牧師和宗教。在這樣的場合,無疑會有非常多宗教教派。差不多任何一個不同地區的教徒就能夠自己構成一個教派,或者信奉自己的某些特殊信條。任何一個牧師無疑都會想到一定要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和利用一切技巧來保持和贏得更多的信徒。
然而,因為其他的牧師與此同樣感受到到這樣的壓力,與此同樣的努力,因此沒有一個牧師或一個教派的牧師能夠獲取非常大的成功。牧師的利己和積極的熱情隻有在僅僅允許一個教派的社會裏,或者是整個社會雖然分成兩三個大教派,然而各教派有正規的紀律和正規的從屬關係,這樣的牧師,協同一致的行動才可能造成危險和麻煩。然而在一個分成了兩三百,甚至分成了數千個小的教派的社會,那裏沒有一個教派的勢力足夠擾亂社會的安寧,牧師的熱情就必定是無害的了。
當一個教派的牧師見到自己四周大多都是對手而不是朋友,他們就必定要學會那些在大教派的牧師中非常難見到的誠實和謙恭。因為那些大的教派的信條得到了地方長官的支持,受到了王國或帝國的差不多一切居民的尊敬,因此牧師們所見到的各個地方都是他們的追隨者、信徒和謙卑的崇拜者。然而任何一個小的教派的牧師發現他們差不多就是自己幾個人,被迫沒辦法不尊敬差不多一切各教派的牧師,不僅這樣,他們會感到互相讓步對雙方都有利,也愉快。
可能到時候他們會把絕大多數的教義中所包含的荒謬、謊言或臆想的混合物都丟掉,而隻留下宗教中純粹並且合理的部分,也就是說,世界上各個世紀的聖賢們所希望見到的宗教。然而成文的法律可能還從來沒有建立過這樣的宗教,這樣的宗教也不可能在任何一個國家真正建立起來。因為有關宗教的法律總是可能將會永遠是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流行的迷信和熱情的影響。這樣的教會管理方案,或者更確切些說,就是根本沒有什麽管理方案,也就是說,所謂的獨立教派,它無疑是一個特別狂熱的教派,有人在內戰結束時建議在英格蘭成立,假如它成立了,盡管它的起源是非常不合於哲理的,可能到現在它就會讓一切宗教的教義都出現最合乎哲理的十分和睦和節製精神。它在賓夕法尼亞已經建立了,那裏盡管教友派占絕大多數,然而法律在事實上不偏袒任何一個教派,據了解,在那裏就產生了這樣的合乎哲理的和睦和節製。
然而,盡管這樣的平等對待不可能在一個國家的一切教派內,甚或絕大多數的教派內產生這樣的和睦和節製,然而假如這樣的教派數量極其大,不僅這樣,其中任何一個又小得不足夠擾亂社會的安寧,那麽任何一個教派對他的信條的狂熱也就不足夠產生任何有害的影響,相反倒會產生一點好的影響。而且假如政府決定讓一切宗教自由,同時也要求任何教派沒法幹涉其他教派,那麽也就不存在它們會被強行分裂,然後一下子變成為數眾多的教派的危險了。
在任何一個文明的社會裏,在任何一個建立了嚴格的等級製度的社會裏,總是在同一時期流行著兩種全然不同的道德體係:其中的一個能夠叫做嚴格的或者樸素的體係;另一個能夠叫做自由的,或者也可叫做放任的體係。
前者大多數時候受到尋常百姓的讚賞和敬重。後者大多數時候為所謂上流社會的人士所尊重和使用。輕浮,這是一種在過度繁榮、過度歡樂和想入非非時很容易產生的惡行。對於輕浮這樣的惡行,我們應該在多大程度上給以讚成,看上去構成了這兩個對立體係之間的主要區別。
在自由的或放任的道德體係裏,對於**、奢侈、胡亂的取樂、某種程度的放縱、至少是兩性中的一方破壞貞節等,隻要它們不伴隨著非常嚴重的不得體並且不導致虛偽或不義,通常都會采取極其容忍的態度,或者非常容易受到人們的原諒或寬恕。相反的是,在嚴格的體係裏,那些過度行為全都被看成極端可憎和討厭的東西。輕浮的惡行對於尋常百姓總是具有毀滅性的,一個禮拜的輕率和浪費經常就足夠應用來毀壞一個貧苦工人的一生,足夠過驅使他在絕望中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
所以尋常百姓中比較睿智和善良的人總是對這些過度行為懷有非常大的憎恨和厭惡。因為他們過去的經驗告訴他們,那些行為對於處在他們這樣的條件下的人來說是能夠很快致命的。與此相反的是,幾年的胡亂生活和浪費卻並不可能毀滅一個上流社會的人,不僅這樣,那個階層的人非常容易把某種程度的放縱看成是他們財富的一種優勢。他們有這樣作樂的自由,不需要受到譴責,這是屬於他們地位的一種特權。因此,同他們處在同一地位上的人,他們對這樣的過度行為隻表示輕微的不讚成,或十分輕微的指責或全然不予指責。
差不多一切的宗教派別都是始發於尋常百姓之中。從他們當中,那些宗教派別大多數時候吸引了它們最開始的同時也是它們最多的新的信徒。所以,嚴格的道德體係,除極少數例外,差不多總是被那些教派所采用。因為這個體係最可以讓它們博得最開始提出對已建立起來的體係實行改革計劃的那一階層人民的歡迎。他們中的非常多人,可能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總是通過對這個嚴格的體係提煉,甚至是通過讓它達到幾分愚蠢的程度來博得那些人的信任。不僅這樣,這樣的極端的努力常常讓他們做任何其他事情更可以得到尋常百姓的尊敬和崇拜。
一個有財產的人因為他所處的地位是社會中十分顯要的一員,社會注意著他的一舉一動,因此社會也強迫他注意自己的一切。他的威信和對他的尊敬非常大地取決於這個社會對他的尊重。他不敢做任何將會有損於他的名譽和信譽的事,因此他一定要嚴格遵守那個社會覺得合乎他那個階層的人的身份的道德規範,不管它是自由的還是嚴格的。與此相反的是,一個地位卑微的人遠不是任何社會中的顯要一員。當他還是留在鄉村的時候,他的行為舉止可能還有人注意,他也可能沒辦法不注意自己的舉止。在這樣的境地,也隻有在這樣的境地,他能夠有所謂喪失人格的問題。
然而一旦他進入大城市,他就陷入模糊和黑暗之中。他的行為舉止就不可能被任何人所注視,因此他也非常可能就不再檢點。他就會開始放縱自己,甚至不惜幹出各種邪惡的醜事。隻有當他成為一個小小的宗教教派的一員之後,他才可能從混濁中走出來,他的舉止才會開始引起任何一個受到人尊敬的社團的注意。從這個時候起,他才得到了他從沒有過的尊重。他的一切教友為了教派的信譽才會有興趣來觀察他的行為舉止。假如他惹起了什麽亂子,假如他遠離他們互相要求遵守的嚴格的道德原則,就會受到十分嚴厲的懲處,或是把他從教派中開除出去,盡管這樣的懲罰不可能有什麽世俗的非宗教的效果。因此,在小的宗教教派裏,尋常百姓的道德差不多總是非常正規而又有條有理,大多數時候比在國教的教會裏還好些。這些小的教派的道德確實經常沒有過於嚴厲和過於不近人情。
然而,國家不需要利用暴力,隻要通過兩種非常容易和有效的“藥物”的聯合行動,就能夠把這些分裂國家的宗教派別的道德原則中過於嚴厲和過於不近人情的東西糾正過來。
這兩劑“藥物”中的第一劑就是認真學習科學和哲學。這一劑“藥”,國家差不多能夠尋常地開給一切中產或比中產還高的階層的人民。它不是通過給教師薪金而讓他們對教學漫不經心而懶惰,而是通過在高級或較難的科學中設立某種檢查或考試的方式,每一個人在從事任何一項自由職業之前,或者在將要被提名為某種有報酬的或名譽的職務之前都一定要經過檢查或考試。假如這一階層的人一定要學習,國家也不需要費神去為他們帶來適宜的教師,他們迅速就會為自己找到比國家可以為他們帶來的還好的教師。科學對於狂熱和迷信是強有力的解毒藥。在一個一切上層人民都免除了這樣的毒害的國家裏,下層人民也就不可能受到它的多大毒害了。
第二劑就是時常性的公共娛樂和歡樂。國家通過某種鼓勵,也就是讓一切的人民依照他們自己的興趣和意願通過詩歌、音樂、繪畫、舞蹈來實行娛樂,讓人的消遣有完完全全的自由,隻要他們不搞出亂子或有什麽很不得體的行為。通過形式豐富的戲劇表演和展覽會,能夠非常容易地排遣絕大多數人民心中的鬱悶和灰色情緒,然而這些又差不多總是群眾性的迷信和狂熱的原因。公共性娛樂總是群眾性狂亂的狂熱提倡者所害怕和憎恨的對象。公共性娛樂所鼓舞的歡樂和良好情緒都是和那些提倡者的目的所要求的或者說他們最可以影響的那種思想情緒完全不相容的。除此之外,戲劇表演時常揭露他們的詭計從而讓公眾嘲笑,有的時候甚至讓公眾咒罵他們,所以戲劇表演比其他任何娛樂形式更成為他們憎恨的對象。
在法律不能夠偏袒任何一個宗教的牧師的國家裏,任何一個宗教的牧師也就都沒必要直接依賴君主或行政權力,也就是說君主不需要在他們職務的任免上做任何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君主隻需維持他們間的相安無事,就像維持他的其他臣民中的相安無事一樣。也就是說,不讓他們互相迫害、侵犯或壓迫。然而在一個確定了國教或者統治宗教的國家,情況就完完全全不同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君主假如沒有方法在極其大的程度上影響那個宗教的絕大多數的牧師,他就永遠也不可能安寧、無憂無慮。
任何一個國教教會的牧師構成一個十分龐大的法人團體。他們能夠一致行動,依照一個計劃用一種精神追求他們的利益,就像他們是在一個人的指揮下一樣。不僅這樣,他們也時常是在這樣來的一個指揮下。他們的利益作為一個法人團體,是從來也不可能和君主的利益一致的,有的時候甚至與此截然相反。他們的最大利益就是維護他們在人民中的威信。然而這個威信又取決於兩種假設:
(一)如果他所諄諄教誨的教義是真正的;
(二)如果對他所宣揚的教義的絕對信仰和履行就可永遠解脫人世的痛苦。
假如君主行為草率,對他們教義的細微的部分有所嘲弄或有所懷疑,或者出於人道試圖保護對教義實行某些嘲弄或有所懷疑的人,那麽對君主沒有什麽可以依賴的拘泥小節的牧師迅速就可宣布君主是褻瀆神靈的人,而且會運用宗教的一切恐怖手段迫使人民把他們的忠誠移向某一更正統和更順從的君主。假如君主對他們的任何要求或侵占行為有所反對,也具有與此同樣大的危險。
敢於通過這樣的方式反對教會的君主,不論他怎樣嚴肅地宣稱他對教會覺得他應該遵守的信條是如何絕對信仰和謙卑地順從,除了被判通過叛逆罪之外,大多數時候還要判以信奉邪教的罪名,宗教的權威超過其他任何的權威。教會所帶來的恐懼多於一切其他,然後又通過各種奸計和借口把每個主教管區內的下層俸有聖職的任命權都攬到手中,給主教隻留下維持他在他的牧師中應有的權威所必需的一部分權力。經過這樣的安排後,君主所處的境地就變得比以前更糟。
歐洲一切國家的牧師或教士因此形成了一種心靈上的軍隊,盡管分散在各個國家駐紮,然而他們的一切行動和運行現在能夠直接由一個首領領導,依照一個統一的計劃行動。各個不同國家的教士能夠看成是那個軍隊的一個分隊,任何一個分隊的行動能夠非常容易地得到駐紮在周邊各國的其他分隊的支援。任何一個分隊不僅獨立於它所駐紮的而且從那得到給養的國家的君主;反過來依賴於一個外國的君主,這個君主隨時能夠叫他們把武器指向他自己國家的君主,而且用其他一切分隊的武力來支援他們。
那些武器是我們所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可怕的了。在古代歐洲,在技術和製造業創立以前,牧師的財富讓牧師對尋常百姓擁有和大貴族對他自己的仆從,佃農和扈從同樣的影響力。他在君主和一點私人因為錯誤的虔誠而捐贈給教會的大片地產上具有和大貴族領地類似的管轄權。在這些十分龐大的地產上,牧師或者他們的執事不需要國王或任何人支持就能夠非常容易地維持和平;與此相反的是,沒有牧師的支持和協助,任何國王或個人卻沒法維持和平。所以牧師的管轄權在他們所在的貴族領地和莊園都是與此相獨立的,就像大的世俗的領主的管轄權一樣,與此同樣不服從於國王的法院的權威。牧師們的佃農就像大貴族的佃農一樣都是自願租佃的,完完全全依賴於他們的直接主人,所以牧師們能夠隨意叫他們出去參加牧師們覺得他們應該參加的毆鬥。
除了這些地產的地租,牧師們還從什一稅中得到歐洲一切王國裏一切地產的地租中一個非常大的份額。從這兩種地租中得來的收益,之中的絕大多數是通過實物如穀物、牲畜、家禽、酒等交納的。他的數量遠遠多於牧師們自己所可以消費的,然而當時又沒有什麽別的他們可以用他的剩餘產品和被人交換的藝術品和製造品。牧師們從這龐大的剩餘生產物中所得到的好處沒有別的,就是像貴族們一樣利用他們收益中的剩餘部分大宴賓客,大施善行。因此,古代牧師們中好客和行善據了解非常流行。他們不僅維持了差不多各個王國的整個窮苦人民的生活,不僅這樣,非常多騎土和紳士因為無以為生,也經常沒辦法不借口虔誠奔走於各寺院之間,實質上是為了得到教士的款待。
有些高級教士的扈從經常和領主的扈從一樣數量眾多。然而在教士之間大多數時候比大領主之間總是更加團結,前者是有一個正規的紀律,而且從屬於羅馬教皇的權威。後者沒有正規的紀律,也沒有從屬關係,差不多總是互相妒忌,甚至妒忌國王。所以盡管教士的佃農和扈從在數量上沒有大的領主的佃農和扈從那麽多,而且他們的佃農可能在數量上還要少得多,然而教士們的團結使佃農們感到更加可怕。
教士們的好客和善行也不僅讓他們能夠對世俗力量有非常大的控製權,而且大大地增加了他們精神武器的重量。這些德行使他們贏得了下層人民中非常高的尊重和崇敬,不僅這樣,因為下層人民中有不少的人甚至可以說總是由他們所贍養。屬於或是和這樣一個受到群眾歡迎的階層有關的任何東西,包括它的財產、它的特權。它的教義必定在尋常百姓的眼中顯得極為神聖,對它們的任何侵犯不管是真正的,還是隨意編造的,都是最褻瀆神靈的惡行。這樣而來,假如君主對抵抗少數幾個大貴族的同盟都感到困難,我們就不可能奇怪,他要抵抗他自己領地內然而又受到四鄰領地的支持的教士的聯合力量就感到更加困難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奇怪的倒不是他有的時候被迫投降,而是他竟然有力量抵抗。
在當時那個時候,教士的特權在我們生活在今天的人看上去是十分荒謬的。比方說,他們對於世俗的司法審判所擁有的豁免權,也就是說英格蘭的所謂牧師的特權,正是上麵所說的情況的很容易產生或是必定的結果。假如整個教士階層都有意保護一個犯有罪行的教士,而且指出證據不足夠懲處這樣神聖的一個人,或者指出懲處對於一個宗教已經讓他成為神聖的人過於嚴厲,君主要想對他施加懲處必定是非常危險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君主除非把他交給教會法庭去審判外,別無其他更好的方法。為了他們自己階層的榮譽著想,教會法庭總是盡可能抑製任何一個牧師不犯大罪,或是不做會引起人民惡感的醜事。
在歐洲的絕大多數地區,在整個10、11、12或13世紀與在這前後的很長一段時期,羅馬教會的法規能夠被看成反對政府的權威和穩定還有反對人類自由、理性和幸福(這些隻有在政府有力量保護它們的地方才可以得到保障)的一個最可怕的結合體。在那個法規裏麵,最荒謬的迷信的臆想都受到了大多數人的私利的支持,讓它受不到人類理性的攻擊。因為人類的理性盡管可能向尋常百姓揭穿某些迷信的臆想,然而它卻沒法瓦解個人私利的紐帶。假如這個法規沒有受到其他敵人的攻擊,隻有人類理性的無力的攻擊,那麽它必定會永存下去。然而這個一切人類的智慧和德行都沒有方法動搖更沒有推翻的巨大而且編織得非常好的結構卻在事物的自然進程中首先受到了削弱,然後部分被摧毀,現在看上去再有幾百年它可能就會完完全全倒塌成為一堆瓦礫。
技術、製造業和商業的漸漸發達曾經摧毀了大貴族的勢力,後來通過與此同樣的方式在歐洲大多數的地區摧毀了教士的世俗權力。教士就像大貴族一樣,發現在技術,製造業和商業的產品中他們有非常多能夠用自己的原生產物交換的東西,因此他們也發現了非常多能夠花費他們個人收益的方式,而不需要再把它們和其他人分享。他們的善行的規模變得越來越小,他們的好客也不再像從前那麽慷慨和那麽揮霍,他們的扈從也漸漸變得少了,而且漸漸地完完全全化為了烏有。
教士們也像很多大的貴族一樣希望從他們的地產中得到更多的地租,為了花費這些地租,他們通過與此同樣的方式去滿足他們個人的虛榮和**。然而要增加地租,他們就沒辦法不授予他們的佃農租佃權,這樣而來佃農也變得在很大的程度上獨立於他們了。那根曾經把下層人民和教士捆綁在一起的紐帶因此就被打破和瓦解得更快了。因為教會的封地,之中絕大多數的封地,遠比大貴族的地產小得多,每個封地的擁有者不用很久就能夠把他個人的一切收益花費精光。
在14和15世紀大多數的時間裏,大貴族的權力在歐洲的絕大多數正是昌盛時期,然而教士的世俗權力,他們對廣泛人民曾經有過的絕對統治卻已經很大程度地衰退。這個時候,教會的權力在歐洲的絕大多數地區差不多就衰減到隻剩下心靈上的權威了,不僅這樣,當這個心靈上的權威在沒有了教士的善行和殷勤好客的支持後也很大程度地受到削弱。下層人民不再就像以前那樣把他們看成他們痛苦的安慰者、貧窮的救濟者。與此相反的是,比較富裕的教士的虛榮、奢侈和浪費又很容易激起了下層人民的憤怒和厭惡,因為他們在拿以前一向被看成貧苦人的祖傳財產供自己取樂。
在這樣的情況下,歐洲各國君主在每個主教管區的教長和牧師會通過恢複了他們選擇主教的古老權利,從而恢複了每個修道院裏修道士選舉院長的古老權利,而且竭力恢複他們曾經在一段時間內享有的對處置教會大的俸職的影響。是英格蘭在14世紀通過幾個法令得以恢複這個古老的製度,特別是所謂聖職委任法令的目的。同時這也是法國在15世紀頒發國事詔書的目的。為了讓選舉有效,候選人事先需征得君主的同意,事後又需得到君主對當選人的確認。
盡管這樣的選舉仍然可說是自由的,然而君主的地位能夠給他帶來各種間接方式來影響自己領地範圍之內的教士。在歐洲的其他部分也建立了有類似傾向的其他法規。然而教皇對委任教會有聖職的權力仿佛在改革以前沒有一個地方有在法國和英格蘭這麽有效和這麽廣泛地受到過遏製,在16世紀的時候,教皇和各國教會所達成的協議給予法國國王有向一切重要聖職,也就是說,所謂的天主教,教會議會上院的有聖職推薦人選的絕對權力。
自從頒發國事詔書還有教皇和各教會達成協議以後,法國的教士總體來說對教皇法院所頒布的教令的尊敬就比其他任何天主教國家差了很多。在一切君主和教皇的爭論中,教士差不多總是站在君主一邊。法國教士對羅馬法庭的獨立性仿佛主要就是建立在國家詔書和教皇和各國教會所達成的協議的基礎上。在君主製度的初期,法國的教士就像其他國家的教士一樣對教皇非常忠誠。當克培王室的第二王子羅伯特極不公正地被教皇法庭逐出教會時,據了解,王子的仆人曾經把他餐桌上的食物扔給了狗吃,他們表示拒絕食用處在他那種位置的人接觸過的任何東西。他們之所以這樣做,能夠絕對無誤地推測是由於受到了他們領地的教士的教唆。
教會對於十分重要的有聖職的委任權的要求(為了能夠捍衛這個要求,羅馬教皇宮廷經常動搖,有的時候甚至推翻了基督教世界中幾個最大的君主的王位),就是這樣,在歐洲的非常多地方,甚至在宗教改革以前被遏製或修改,甚至完完全全被放棄。因為教士現在對於人民的影響較小,所以國家才對教士有了更大的影響,教士們擾亂國家的勢力和意圖也就大大減少了。
當引發宗教改革的爭論開始於法國而且迅速傳播到歐洲各地時,羅馬教會的權威正是處在這樣的衰退的狀態。新的教義在很多地方受到到了群眾高度的青睞。宣傳新教義的人大多數時候通過一個黨派在向既定的權威發動進攻時派性所可以激發的一切熱情實行宣傳。宣傳這些教義的教士盡管可能在其他方麵並不比許多捍衛過去的教的教士們更有學問,然而大體上他們對於教會的曆史,教會權威所樹立的思想體係的起源和沿革更為熟悉,所以他們在差不多一切的爭論中都占著某些優勢。尋常百姓在把他們樸實嚴格的行為舉止和他們自己絕大多數教士的**和沒有法紀的生活實行對比後,他們舉止的簡樸嚴肅在尋常百姓中贏得了威信。他們也掌握了一整套博取群眾歡心和爭取信徒的藝術,而且遠甚於他們的對手。然而教會的那些高尚並且尊貴的弟子們因為那些藝術對他們長期的無用而荒疏了。新教義的理性讓有些人喜歡它,新教義的新穎令非常多人熱愛它。國教教士對它的憎恨和鄙視讓更多的人愛上它。各地宣揚、推介新教義的信徒的熱情洋溢,動人而且狂熱(盡管經常也有些粗野下流)的口才讓絕大多數的人民都為之折服。
新教義差不多在各地都得到了非常大的成功,當時和羅馬教皇宮廷有些齟齬的君主借助它十分輕鬆地就在自己的領地內推翻了已經在下層人民中失去尊敬和尊崇然而又沒法作任何抵抗的教會。羅馬教皇宮廷曾經得罪了德意誌北部某些較小的君主,當時宮廷可能是覺得他們無足輕重不值得理睬。因此,他們廣泛地在自己的領地內實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特羅爾的克雷蒂恩二世和阿普沙爾大主教的殘酷暴虐使得卡斯塔瓦·瓦薩能夠把他們兩個從瑞典驅逐了出去。
因為教皇青睞暴君和大主教,所以卡斯塔瓦沒有遇到任何困難就在瑞典實行了改革。克雷蒂恩二世後來又被從丹麥的王位上廢黜了,因為在那裏他的行為仍然就像在瑞典一樣可憎,然而,教皇依然非常青睞他,因此繼登王位的霍斯泰恩的腓勒德烈為了報複教皇,效仿卡斯塔瓦·瓦薩實行了宗教改革。伯爾尼和蘇黎士的行政長官從來沒有和教皇有過什麽衝突,不久前因為有些教士做了一點越規的欺詐行為,讓整個教士階層令人鄙視。因此兩地的行政長官也十分輕鬆地在各自的州裏實行了改革。
在這個十分危急的情況下,教皇宮廷沒辦法不大力培育和法國、西班牙兩個強有力的君主的友誼,後一個還是當時的德國皇帝。在他們的協助下,盡管有非常多困難,血流成河,教皇最終完完全全鎮壓或者很大程度阻止了在他們領地內的改革的進程。對英格蘭的國王,教皇也是百般討好。然而由於當時的形勢,因為不想得罪更為強大的君主西班牙國王和德意誌皇帝查理五世,討好英格蘭國王卻很難做到。所以,英王亨利八世,盡管並不全然擁護改革的大多數教義,然而借助於新教義的廣泛盛行,鎮壓了一切寺院,在他的領地內打倒了羅馬教會的權威。
原本他應該走得更遠一點,然而他沒有這樣來做。他隻給了改革的擁護者一定程度的滿足,在他的兒子和繼承人執政的時間內,改革派才控製了政府,然而他的兒子沒有遇到任何困難就完成了他父親開始了的工作。
在有些國家裏,比如蘇格蘭,那裏的政府十分軟弱,不受到群眾歡迎,非常不穩固,改革力量足夠推翻羅馬教會,不僅這樣,還足夠推翻試圖支持羅馬教會的國家。
在分散在歐洲各國的那些改革的追隨者中,沒有一個可以像羅馬教皇的法庭或一切教會議會的共同法庭那樣能夠解決他們間的紛爭,而且通過不可抵製的權威給他們劃定正教的明確界限,因此當一個國家的改革派的追隨者和另一個國家的弟兄發生意見分歧時,因為他們沒有共同的法官能夠去申訴,紛爭永遠沒法得到解決。然而在他們中間又產生了很多這樣的紛爭。有關教會的管理機構和教士有俸聖職的授予權的紛爭,可能是和世俗社會的和平、福祉關係最密切的紛爭了。因此在改革派的追隨者中間產生了兩個重要的派係:路德派和加爾文派。這兩個派係是在歐洲任何一個地方眾多的教派中,教義和紀律已經由法律給以規定了的僅有的兩個教派。
路德教派的信徒和所謂的英格蘭教會一起保留了教會團的管理機構,在牧師中間建立了一種從屬關係,給予君主在他的領地內任免一切主教和其他高級有俸聖職的權力。這樣而來,也就讓君主成為教會的真正首領,同時也並沒有剝奪主教在他所主教管區內委托較低層次的有聖職的權力,不僅這樣,還鼓勵君主和一切其他有聖職授予權的人實行推薦。這樣的教會管理體係從一開始就有利於和平和秩序,同時有利於服從世俗的君主。所以在建立了這樣的體係的國家,從來就沒有發生過任何一場動亂和內訌,特別是英格蘭的教會總是通過非常大的理性自誇對他所信奉的原理無限的忠誠。
在這樣的一種管理製度下,牧師很容易會竭力討好君主,討好宮廷還有國內的貴族和紳士。牧師們主要是期望通過他們的影響可以得到升遷。牧師們為了能夠討得那些有聖職授予權人的歡心,無疑有的時候也要借助阿諛奉承和曲意迎合這些最差勁的手段。然而經常也運用他們掌握的一點最值得因此也最可能博得有錢人尊重的技巧。他們運用他在各個不同領域的有用的知識,談話的幽默還有他們對狂熱者喋喋不休宣揚和假裝要實踐的荒謬、虛偽的苦行的蔑視博得人們的尊敬,煽動尋常百姓對那些沒法實踐他的教義的部分有錢人的憎恨。然而,這樣的牧師在他們通過這樣的方式討好於上層階層的時候,卻很容易全然忽略維持他們在下層人民中的影響和權威。他們得到了他們的上級的重視和尊重,然而在他們的下級麵前,他們經常是沒有方法有效地讓聽眾信服地捍衛最愚蠢的狂熱分子對他們有節製和溫和的教義的攻擊。
那些茨溫克利的追隨者,或者更確切些說是加爾文的追隨者卻與此相反。隻要什麽地方的教會出了一個空缺,他們就把他們選舉自己的牧師的權力授予給那個教區的人民,不僅這樣,同時在牧師中間建立了最完完全全的平等。這個製度的前一部分,也就是自行選舉那一部分,在它的實施期間,仿佛除了製造混亂和驅使牧師和人民道德趨向腐敗之外,別無任何其他結果;然而製度的後一部分,也就是牧師間的平等,仿佛除了完完全全和諧之外也再無任何其他效果。
隻要任何一個教區的人民保有選舉他們自己的牧師的權力,人民差不多總是要受到牧師的影響,然而大多數時候又總是受到最熱鬧派係和最狂熱的牧師的影響。牧師為了保持他們在群眾選舉中的影響,他們中的大多數都變成或受到影響而後變成了狂熱分子,在人民中鼓吹狂熱主義,不僅這樣,人民總是對最狂熱的候選人更加青睞,就像任命教區牧師這樣的一件小事都總是要引起狂暴的競爭。不僅是在一個教區,而且在一切不參與這場鬥爭的相鄰的教區都要引起競爭。
假如這個教區恰好是處在一個大城市,它就要把一切的居民分成兩派;假如那個城市就像瑞士和荷蘭的非常多城市曾經有過的那種情況,恰好它自己本身構成一個共和國,或者是一個小共和國的首都,那麽這類毫無價值的紛爭除了激起一切黨派的敵意外,還要在教會內留下一個完全新的宗派,在國內留下一個完全新的派係。所以,在那些小的共和國裏,地方行政長官迅速就發現,為了保持社會安定,一定要把推薦一切有俸聖職的權力拿在手中。在英格蘭,這個建立了長老會管理形式的國家,在威廉三世統治的開始一段時間就通過建立長老會的法令,事實上已廢除了教會對聖職的授予權。那個法令至少是把這個授予權放到了每個教區的某些階層手中,讓他們可以通過一個非常小的價格就收回了選舉他們自己的牧師的權利。
根據這個法令所建立起來的製度存在了大概22年,然而因為這個比較受到群眾歡迎的選舉模式差不多在各地都引發了混亂和無秩序現象,因此安妮女王第10年通過第12號法令把它廢止了。然而,在蘇格蘭,一個幅員這樣遼闊的國家,偏遠教區的騷亂是不可能就像在一個小國裏一樣足夠給政府造成擾亂的。因此安妮女王在第10年又恢複了聖職的選舉權。然而在蘇格蘭,這個法令對於有聖職授予權推薦的人,雖然無例外地授予了有俸聖職,然而教會有的時候要求(因為教會在這方麵和它的決議不完完全全一致)在教會授予被推薦人口口聲聲所謂靈魂的教化,或教區教會管轄權之前,需得到人民的同意。
教會有的時候至少出於對教區安定的假裝的關心,常把這個委任一直拖延到在人民中間得到了同意然後才任命。靠近的有些牧師有的時候是為了得到這個同意,然而更多的是為阻止這個同意,而實行私下收買,還有為了在這樣的場合能夠更有效地產生影響,他們所操練出的博取群眾歡心的藝術可能就是蘇格蘭牧師和人民中間依過去的保留著古老的狂熱精神的主要原因。
長老會管理形式在牧師中間建立起來的平等首先包括權力或教會管轄權的平等,接著是聖俸的平等。在一切長老會的教會裏權力是完完全全平等的,然而聖俸的平等就不完全這樣了。然而,聖俸之間的差別大多數時候也不太大,不足以讓聖俸小的人要用阿諛奉承等無恥手法去討好有權推薦聖職的人,從而求得一個聖俸更高的職位。在一切已徹底建立聖職推薦權的長老會教會中,大多數時候牧師要想能夠得到上級的青睞,隻有通過比較高尚和比較文雅的方法:他們的學識,他們無可指責的非常有規律的生活還有履行職責的忠誠和勤勉。他們的推薦人甚至常常抱怨他們的獨立精神,不僅這樣,推薦人非常容易把這樣的精神上的獨立性理解成對過去的恩惠的忘恩負義,然而最糟的是因為意識到不可能再有什麽恩寵能夠期望,而很容易產生對他們的淡漠。在歐洲的任何地方,可能再也找不到比荷蘭、日內瓦、瑞士和蘇格蘭的長老會的大多數牧師更有禮節、更有學問、更具獨立精神和更為受到人尊敬的人了。
教會的聖俸差不多是平等的,其中沒一個聖俸非常大的地方,這樣的聖俸的平等,盡管可能是做得過了頭一點,然而卻有一點非常好的效果。那就是高度的模範性的道德能夠讓一個小有財產的人受到非常大的尊重。然而輕浮和虛榮的惡行必定就會讓他受到人嘲笑。除此之外,那些惡行對於他和對於一切尋常百姓一樣差不多具有與此同樣的毀滅性。所以,在他的個人行為中,他就一定要遵循尋常百姓最尊重的道德體係。他得到了百姓的尊敬和愛戴,是因為他遵循了他的利益和地位要求他遵循的生活方式。
尋常百姓對他懷著我們對處在和自己同一境地的人(然而我們又覺得他應該是比我們高一等的人)所很容易具有的親善。他們的親善很容易又引起了他的親善。他變得更加細心地教導他們,熱心幫助他們和解救他們。他甚至對那些對他非常親近的人的偏見也不可能鄙視,也從來不可能用我們在那些富裕而又捐贈基金多的教會裏常遇到的地位高而又傲慢的人一切的輕蔑和粗野的態度來對待他們。所以,長老會的牧師對於尋常百姓的思想的影響可能要比任何其他國教教會的牧師對他們的影響都要大。因此隻有在長老會的國家,我們才能夠見到尋常百姓不受到強迫而自動地、差不多沒有一個例外地完完全全地皈依國教。
在教會聖俸都不是非常高的國家,大學裏的一個職位通常都優於一個有俸聖職。在這樣的場合,大學就經常從全國的牧師中挑選和選擇他們的教師。因為在任何一個國家裏牧師構成了人數最多的一個學者階層。與此相反的是,假如一個地方,那裏的聖俸極其的豐厚,很容易那裏的教會就會從大學裏拉走絕大多數卓越的學者。他們大多數時候會發現一部分有權推薦聖職的人,他們以能夠為人們得到升遷為榮耀。在前一種情況,我們可能發現大學裏充滿了國內所可以找到的有學問的人。在後一種場合,我們可能發現大學中非常少有幾個卓越的學者,然而那為數不多的幾個最年輕的教師也可能在他們得到足夠運用的經驗和學識之前就被教會拉走。
據伏爾泰的觀察,耶穌會教徒波雷在學術界並不怎麽著名,竟然還是法國唯一的一個著作值得一讀的教授。在一個產生了這樣眾多的卓越學者的國家,必定會讓人覺得有點奇怪,之中竟然沒有一個是大學教授。著名的加桑迪在他生活的早期曾是艾克斯大學教授。在他的天才初露曙光時,就有人推薦他到教會裏去,說在那裏他能夠非常容易地找到一個遠為安靜和遠為舒適的生活,不僅這樣,也可以找到一個研究學術的更好的環境。因此他迅速接受了這個勸告。我相信,伏爾泰的觀察不僅能夠適用於法國,與此同樣,也適用於一切其他羅馬天主教的國家。我們非常少在這些國家中發現一個十分傑出的學者是一個大學的教授。可能法律和物理這兩門職業可以除外,因為教會不大從這些職業當中吸收人才。除了羅馬教會之外,英格蘭的教會在一切基督教國家中是最富有和捐贈基金最多的。因此在英格蘭,教會總是連續地把大學裏一切最好的和最有力量的成員吸引過去,所以在英格蘭就像在羅馬天主教國家一樣,非常難找到一個老的導師是歐洲著名的和卓越的學者。與此相反的是,在日內瓦,在瑞士奉行新教的各州,還有在德國、瑞士,瑞典、荷蘭、丹麥這些新教國家產生的最有學問的人,盡管不是所有人,然而之中絕大多數都是大學的教授。在這些國家裏,大學連續地把教會裏一切最傑出的學者都吸收了進去。
可能還一定要指出,那就是假如我們除去詩人、為數不多的幾個演說家和幾個曆史學家外,不管是在古希臘還是在羅馬,絕大多數的其他知名學者仿佛不是公立教師就是私立教師,不僅這樣,大多數時候不是哲學教師就是修辭學教師。從裏伊索克拉底、西阿斯、柏拉圖和亞裏士多德的時代開始,直至普魯塔克和埃史蒂塔斯,還有蘇埃托尼烏斯和昆體良時代,總是存在著上麵指出的那個現象。讓一個人年複一年地講授一門科學,事實上看上去是讓他完完全全精通那門科學的最有效的方法。通過強迫一個人每一年都在同一場地上走一遍,假如他還是一個可以做些事的人,經過幾年後,他必定對那個場地的每一寸土地都非常熟悉了,假如他在某一年對某一問題的觀點還不十分成熟,那麽他來年再講到這個部分的時候,他非常可能就會糾正它。當一個科學教師實在是一個有學問的人的天然職業。可能,這也正是最可以讓他成為一個有堅實的學問和有知識的人的教育。在一個教會聖俸隻不過中等的國家,它很容易有助於讓絕大多數有學問的人去從事他們能夠對社會最有用的工作,同時也可以給予他們最好的教育的工作。它有助於讓他們的學問盡可能地紮實,也盡可能地有用。
應該指出的是,每個國教教會的收益,除去來源於特定的土地和莊園的那些部分,應該是國家總收益的一部分,隻不過它從國防轉移到了一個完完全全不同的用途。舉例來說,什一稅是一種真正的土地稅,教會假如不把它從土地的擁有者的權力中拿走,它就能夠對國防作出非常大的貢獻。然而,據有的人的說法,土地的地租是一切大的君主製度國家中國家緊急支出最終一定要依靠的唯一基金,那麽有的人說是主要基金。這個基金給予教會的愈多,明顯給國家的就會愈少。能夠確定這樣一個準則,那就是說,假如其他的一切東西都是平等的,那麽教會越富有,君主或人民就必定越窮。不僅這樣,不論怎樣,國家防衛自己的力量就必定越差。
在幾個新教的國家,尤其是在瑞士的一切新教的各州,古代屬於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所有收益,如什一稅和教會土地的一切收益,已被發現是一個十分龐大的基金,它們不僅有力量對國教牧師帶來充分的薪金,而且隻要稍加補充甚至不需要補充,就能夠支付國家的一切其他費用。特別是強大的伯爾尼州的地方行政長官,從這個基金的節餘裏已經積累了一筆數量非常大的金額,據推測可達幾百萬。之中一部分存放在國庫內,一部分投資在所謂的歐洲各債務國的國債,事實上主要是法國和大不列顛的國債。伯·爾尼或其他任何一個新教州的教會花去國家的一切費用可能是多少,我不敢妄言。
依照一個十分確切的統計,在1755年蘇格蘭教會牧師的一切收益,包括他們的基督教牧師享用的土地或教會土地還有他們的牧師住宅的房租,依照合理的估價達68514鎊1先令57便士。這樣的一個中等的收益為944名牧師帶來了一個還不錯的生活。教會的一切費用,包括偶爾對教堂的建造和修葺還有牧師住宅的建造和修葺,估計一年也不多於8萬鎊或8.5萬鎊。然而基督教世界裏最富有的教會在維持大多數人民的信仰的統一,獻身的熱情、守秩序、正規和嚴格的道德精神方麵卻比不過蘇格蘭這個捐贈基金極少的貧窮教會。
凡是一個國教教會所可以產生的所有好的效果,不管是非宗教的和宗教的,其他任何一個教會所可以產生的,蘇格蘭教會都能夠產生。瑞士的新教教會也不比蘇格蘭教會富裕到哪裏去,然而產生這樣的良好效果還更多些。在信奉新教的大多數州裏,找不出任何一個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國教教會的信徒。假如他承認他是屬於此外別的教會,法律就一定會要求他離開那個州。然而這麽嚴厲,或者說這樣具有壓迫性的法律在這樣自由的國家,假如不是牧師們的勤奮事先讓人民中的大多數——少數個別分子除外——都皈依了國教的話是絕不可能實行的。所以在瑞士的某一部分地區,因為新教和羅馬天主教的偶然聯合,可能改變宗教信仰的人就不像其他地方那麽廣泛,所以兩個宗教不僅為法律所容忍,而且也都是法律所承認。
認真履行了每一種職責必定要求他的報酬應盡可能準確地和該項職責的性質相對應。假如對任何一項職責所付的報酬太低,那項服務就非常容易因為被雇傭從事那項職責的大多數人的平庸和無知,然而會受到比疏忽大意和怠惰更大的損害。不管什麽職業,一個收益非常大的人都會覺得他應該過就像其他收益非常大的人一樣的生活,然而把他大多數的時間消耗在尋歡作樂、虛榮和**上。在一個牧師身上,這樣的生活就不僅會消磨掉他本應用於履行他的職責的時間,還會完完全全毀掉他在尋常百姓眼中的人格的尊嚴,然而正是這個人格的尊嚴讓他可以具有正當的力量和權威來履行他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