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策劃基本標準
樹立經營理念
沒有目的就沒有手段。為了實行經營上的各種方針,應該先確定企業究竟要在何種目標下運作,然後,企業中的每一個人,才能夠在這種經營理念下團結一致,朝著已確立的目標去努力。
企業發展原則
1.安定經營原則
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經營資本,提高保留盈餘。
2.經營成長原則
在人員增加、總資本額增加、銷售額增加、利潤增加、企業規模增加、成果分配增加等情況下,企業必定會不斷地成長壯大。
3.持續經營原則
企業是有生命力的,為了保持永遠的發展潛力,必須致力於勞資協調、人才培養與後繼者培植的工作。
4.企業發展要素
企業發展要素取決於人,尤其取決於人與人的協作分工。
確立人事政策
(1)人事政策應與企業未來發展相配合。
(2)優秀人才的采用,與建立能夠發揮實力的工作場所相配合。
(3)教育訓練的貫徹實行。
(4)提高熱愛公司的信念。
(5)對同仁的尊重。
(6)保持公司決策精神暢通下達。
(7)高效率、高薪資與公司高業績的確立。
製定人事管理計劃
1.人事管理的循環
人事管理上有預測→計劃→實施→評價四個步驟,在不停地循環著;而在人事管理上,同樣的,也應該貫徹這四個步驟。
2.人事計劃的各種項目
(1)製定與基本的經營政策有密切關係的人事政策,以及整個公司應如何努力的實施。
(2)公司內部各執行部門的人事計劃:①人事編製的設定與維持管理的計劃。②提高員工素質與提高業績的教育訓練計劃。③工資、退休金製度計劃、各種津貼管理與生活福利計劃。④公司內管理、文化、娛樂設施等的福利計劃。⑤就業管理的計劃。⑥安全衛生的計劃。⑦資格製度、升遷製度、人事考核等人事製度計劃。⑧勞資關係計劃。
3.長期人事計劃
(1)人員長期需求計劃與人員所需短期計劃。
(2)長期教育計劃
管理者的培育、監督者的培育、專業顧問的培訓與公司企業文化的長期教育。
人事計劃的重要性
(1)企業為配合其業務的發展,對未來所需人力必須事前妥善規劃並製定長期或中期人力計劃,否則常因人力不足或剩餘,影響該企業的發展。
(2)企業內的從業人員常因屆滿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離職,此項退休及離職人員的空缺必須有人補充。
(3)企業常因業務的發展或新技術的引進須引進新人員,此類人員不需立即向外招聘,必須事前規劃或培訓,才能得到所需人才。
(4)由於企業經營的多元化或國際化,原有人力已不能配合業務的需要,必須對已有人力加以調整或另予補充。
(5)由於組織的變更或設備的自動化,部分人力出現剩餘,應加以調整以降低人力成本。人事管理計劃的內容
所謂人力計劃,是針對公司業務的需要,按人力未來的需求發展作出的時期規劃,其內容一般可分為下列四部分:
1.人力需求的預測
為配合業務發展,對未來所需人力作適當的預測,在估算所需人力時,應考慮下列各因素:
(1)因業務的擴展或緊縮所需增減的人力。
(2)因現有人員離職或退休所需補充的人力。
(3)因組織變更、技術改進或設備更新所需調整的人力。
2.人員招聘計劃
針對所需增加或補充的人員,應製定對該項人員的招聘計劃,在招聘計劃中應包括下列各項目:
(1)計算各年度所需人力,可由內部晉升、調補人數。
(2)計算各年度必須向外招聘的各類人力數量。
(3)確定招聘的方式。
(4)尋求招聘人力的來源。
(5)對所聘請人員如何適當引進並安排其工作,以防止其流失。
3.人員培訓計劃
人員的培訓計劃,是人力計劃的重要部分,人員培訓計劃可視公司業務需要及訓練的設備和能力,分別確定下列不同類別的訓練:
(1)新進人員訓練計劃。
(2)專業人員訓練計劃。
(3)各級主管培訓計劃。
(4)一般人員訓練計劃。
(5)選送人員進修計劃。
4.人力運用計劃
企業應對人力的有效運用作出適當的計劃,使在計劃期內能對人力的效率有所改進。人力利用的有效運用除須製定各項配套措施外,在人力計劃中必須提出對各項有關的人力資料的分析及預測,作為未來人力運用預期目標的依據,其分析及預測項目可包括下列各項:
(1)人員生產力分析。
(2)人力結構(年齡、學曆、工作別等)的分析。
(3)人事經費的分析。
製定人事管理計劃的時間與程序
人力計劃可分短期、中期、遠期三種,短期多為一年為期,中期則以三年至五年為期,遠期則以五年以上為期(最長可編至未來十年)。不論短期、中期或遠期都必須於年度開始前一至二個月編製完畢,以便年度開始便可逐一執行,其中期及遠期者也需每年調整編製,使未來數年都有完整的人力計劃。
人力計劃編製的程序可照下列步驟辦理:
(1)由人事部門製訂人力計劃編製要點。編製要點中,應列明人力計劃編製原則及各部門的編製方針。
(2)由各部門按業務需求,提出該部門未來人力需求,招聘計劃及訓練計劃,並送由人事部門匯編。
(3)人事部門根據各部門實際情況及建議,加以評估後匯編全公司人力計劃並與各部門溝通後送呈核定。
編寫人事管理計劃的標準
人事管理計劃涉及所需人力的數量及素質,所以在製定人力計劃前必須對人力數量標準及人力素質標準加以設定,作為製定人事管理計劃的標準。
1.數量標準
人力的數量指所需人員的人數,即完成某項業務或工作需要有若幹人員才能完成,當業務或工作增加時應按什麽樣標準來增加人力。設定人力數量標準有下列幾種方法:
(1)工時研究。
固定產品的生產部門可用此法。此法在工作現場測量某一作業所需時間,再計算一工作人員減除準備、休息、私事等時間後,每天可完成若幹工作量,然後製定出工作量與所需人力數量的標準。
(2)業務推算。
根據過去業務量及用人人數的記錄,推算出每項業務需要的人數,此項方法對非操作性而工作數量較為明確的業務,較為適用。
(3)相關與回歸分析法。
根據業務量中的數個變量來決定需要的人數,可根據過去業務量的變化(如營業公司的"銷售金額""客戶數"等)找出與人數的相關係數,作為決定人數的標準。
2.素質標準
素質標準指所需人力的資曆標準。資曆標準的製定,不但在編製人力計劃時,可列出所需人力的類別及程度(學曆及經驗),在選先派及招聘人才時也有所根據。設定素質標準有下列兩種方法:
(1)整體製定:
①將本機構所需人員分為若幹等級,製定各等級人員所需的基本資曆條件,例如:工程師--大專相關學科畢業,具有七年以上工作經驗。
副工程師--大專相關學科畢業,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助理工程師--大專相關學科畢業,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
技術員--大專相關學科畢業或中專學校畢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②有必要分類時,可按其工作性質分為"電機工程師""機械工程師""會計師"等,分別製定其所需的資曆條件。
(2)個別製定。
個別資曆的製定是對每一職位所擔任的工作加以分析,以決定該職位擔任人員應具備的資曆條件。此項職位所需的資曆條件可列於"工作說明書"(或稱"職位說明書")中,以作為編
製人力計劃及招聘人員的依據。"工作說明書"的產生,是應用工作分析的方法。
編寫人事管理計劃的要點
人力計劃的編製,其目的不但是使本企業所需人力得以及時、合理補充,更重要的是為了本企業人力的結構、素質及效率能不斷改善與提高。因此,人力計劃的編製應把握以下要點:
1.人力計劃的編製部門必須與業務部門密切合作
人力計劃的編製由人事部門主辦,但其各項基本需求資料則必須由用人部門提供,二者要求密切配合,以確保所編製的人力計劃實際可行。
2.人力計劃的編製必須考慮本企業內在各因素
所謂企業內在因素包括:
(1)本企業未來業務的發展方向;
(2)本企業過去人事變動的情形;
(3)本企業未來所需專業技術人員的類別及人數;
(4)本企業未來自動化計劃及其對人力需求所可能發生的影響。
3.人力計劃的編製必須考慮本企業的外在各因素
所謂企業外在因素包括:
(1)未來人口及勞動力供需的變化;
(2)整體經濟環境的變化;
(3)政府的勞動管理政策及勞動法令的修訂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