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吃過早飯,我想聊一聊那個死人,以及他是怎麽被殺死的,不過傑姆不願意說。他說聊死人會倒黴的,那死鬼說不定會纏上我們,他還說:一個沒有埋的死人比一個入了土安安逸逸的更可能到處遊**。那話聽起來頗有幾分道理,我也就不再說什麽了,不過心裏又沒法不琢磨,老想到底是誰開槍打死了那個人,他殺他又是為何。
我們又細細搜了一遍揀來的衣服,搜出了八塊銀幣,是縫在一件舊大衣裏麵的。傑姆說他認為這件大衣是那房子裏的人偷來的,假如是自己的,肯定知道裏麵有錢的,不會扔在那兒不管了。我說我猜他們還殺了那個人,可傑姆明擺著不願往那上麵扯。
我說:“這會兒你認為說死人就會倒黴,不過前天我從山頂上揀到蛇皮拿回去的時候,你是怎麽說的?你說用手去摸蛇皮就是世上最倒黴的事。瞧呀,這就是你的倒黴事!撈到這麽多東西,外加八塊銀幣。傑姆,這種倒黴事咱要是天天有,那該有多好哦。”
“不要急,我的寶貝,不要急。別高興得太早嘍,好事就會來的。別忘記我是怎麽說的,倒黴事快來了。”
果不其然,果然倒黴事來了。我們說話的那天是星期二。星期五吃過晚飯,我們一起躺在山脊梁的草地上歇著,抽光煙絲了,我回石洞裏去拿,卻撞見一條響尾蛇。我打死它,盤起來放在傑姆的毛毯腳下,看上去跟活的一樣,心想它被傑姆一發現,就大有熱鬧可看了。不過到了晚上,哪知道,我早把蛇的事拋到了九霄雲外,剛要劃火柴點燈,傑姆剛側身就躺在了毯子上,嘿,那條死蛇的同伴正在那兒守著,趁機就把他咬了一口。
他大喊一聲跳了起來,燈亮了,我們看見那條毒蛇蜷起身子準備對他再次發起進攻。說時遲,那時快,我抓起根棍子就幹掉了它,傑姆抓過我爸爸的威士忌酒就往肚子裏倒。
當時他光著腳,蛇正好咬在了他後腳跟上。那都怪我,我真是個大傻瓜,忘記了不管人放死蛇在哪兒,它的夥伴都會找過來的。傑姆叫我剁下蛇頭來扔掉,剝掉蛇皮,烤一塊蛇肉。我按他說的做了,他吃下那塊烤好的蛇肉,說吃了這肉傷口會好得快。他還叫我把蛇的響尾砍下來,然後拴在他手腕上,說這也能讓傷口好得快呢。後來我偷偷溜出去,扔兩條死蛇到遠遠的矮樹果叢裏去了,因為我不想讓傑姆知道這全是我的錯,反正我要盡量不讓他知道。
傑姆抱著酒罐喝個不停,隔一會兒就撒一陣酒瘋,跌過來倒過去,尖聲怪叫著,但是他每次一清醒過來,還是抱住酒罐繼續喝。他的腳腫得很厲害,腿也一樣,可是後來酒還是起了點作用,我估計他會沒事的。可是,我要是他可不願意喝我爸的威士忌,寧肯被蛇咬也不願意。
傑姆躺了整整四天四夜,消了腫,他才又可以起來走動了。這下,看到用手去招惹蛇皮會招來什麽了,我下決心以後不再碰這個了。傑姆說他猜我下次就會信他的話了,還說玩蛇皮會倒大黴,說不定我們的黴還沒倒完呢。他說他寧肯側著肩膀扭頭看一千遍月牙兒,也不願意把蛇皮拿在手裏。是啊,我自己也覺得是那樣的,盡管,我一直認為左轉過腦袋去望新月是頂愚蠢,頂輕率的行為。,
有一次,漢克·邦勾那老頭兒就看過, 還拿那事吹牛。不過不到兩年,他就喝酒喝上癮了,天天搞得醉醺醺的,後來從廁所頂上摔了下來,人都摔成一塊肉餅了。人們拿了兩塊穀倉門板釘了個棺材,塞他進去,就那麽埋掉了,大家都是那麽說,不過我沒看見。那事是爸爸告訴我的。無論怎麽說,事情就出在像個傻子一樣看月亮。
日子就這麽一天天過去了。河水退下去了,又回到了兩邊堤岸之間,接著,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個剝了皮的兔子掛在一個巨大的釣鉤上當魚餌,把它放在河裏,結果釣起像人那麽大的一條鯰魚,幾乎有六英尺兩英寸長,重兩百多磅。我們當然拉它不動,它太大了,好像一用勁就能甩我們到伊利諾亥州那邊去似的。
後來,沒辦法,我們隻好幹坐著瞧它在水裏翻滾折騰,總算把它累死了。我們在他的肚子裏找到一顆銅扣子,一個圓球兒,還有很大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我們用斧子砍開圓球兒,原來裏麵有個繞線軸,傑姆說線軸在魚肚裏時間很長了,裏麵的東西包了它一層又一層,慢慢形成了一個圓球兒。我猜想這是從密西西比河裏釣起來的最大的一條魚,傑姆也說他還沒見過比這更大的魚,拿到鎮上肯定能賣個好價錢。市場上這種大魚都是按磅出售的,人人都會買一點,魚肉雪白,用油一煎好吃得很了。
第二天早上,我對傑姆說,日子過得乏味頭頂了,真想做點有意思的事。我說我想跑過河那邊去打聽一下,看有什麽新鮮事。傑姆覺得主意挺好的,不過他說我隻能在黑夜出去,要非常留神才是。
後來,他又想了想,可以穿上那些舊衣服,打扮成個女孩。真的是個不錯主意。於是我們就取出一件花布裙子來,剪短了點,我卷褲腿到膝蓋上麵,穿上了那條裙子。傑姆用釣魚線給我弄了弄,顯得很合身的樣子。我戴了頂太陽帽,在下巴底下捆緊帶子,這樣,誰如果想看到我的臉,就沒那麽容易了。傑姆說誰也不會認出我來的,哪怕是白天也認不出來。我苦練了一天,學女孩的樣子,後來總算學得像模像樣了,不過傑姆說我走路不像女孩,還告訴我不要老提起裙子來,我都記在心裏了。
天一黑,我就上了我們的小筏子,順著伊利諾亥州那頭的岸邊往上劃去。
在渡船米頭靠下一點的地方,我開始向鎮上劃過去,一道急流把我衝到了鎮子盡頭。我係好筏子,沿著河岸走去。有個像是很長時間沒人住過的小茅屋裏亮著燈,我想看看誰在裏麵,就躡手躡腳的從窗口往裏偷看。裏麵有個四十來歲的女人,正湊在一張鬆木桌上的油燈旁邊織毛活兒。我不認識她,不用問,是個陌生人,因為鎮上以前還沒有我不認識的哪張臉。我還真幸運,這會兒我就怕遇上認識的人。但是,隻要這個女人在這個鎮上哪怕才住了兩天,我就能在她這搞清楚想知道的事情。於是我就走上去敲門,一邊暗暗提醒自己,心想可千萬別忘了你是個女孩。